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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房价最低城市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进一步考察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需用不同的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在基准回归中,使用人均土地出让面积的本质是为了反映一个城市某年土地供应状况。另一种反映这一状况的指标是某年土地出让面积占市辖区面积之比,类似于“地均”的概念。也就是说,中西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提高更快。感兴趣的读者请参见陆铭、张航、梁文泉。
稳健性检验_空间的力量:地理、政治与城市发展

为进一步考察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需用不同的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在之前的回归中,我们使用上一年度的人均土地出让面积作为当期房价的工具变量,但是潜在购房者可能会针对本年度的土地出让面积做出理性预期,当观察到某年土地供给减少时,会预期下一年度房价将进一步上涨,其理性决策将是提前购房,使得土地供给的减少在当年就传导到房价上。因此,我们尝试使用当年的人均土地出让面积作为房价的工具变量。结果仍然显示,在全国层面房价对工资起到了推升作用,且这种效应主要来源于东部,尤其是在2003年实行倾向中西部的土地供应政策之后。这一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完全一致。

在基准回归中,使用人均土地出让面积的本质是为了反映一个城市某年土地供应状况。另一种反映这一状况的指标是某年土地出让面积占市辖区面积之比,类似于“地均”的概念。回归结果依然与基准回归高度一致:东部城市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出现了房价显著推升工资的情形。

此外,在本章的基准回归中,使用了人均土地供应的绝对数量作为房价的工具变量,并同时控制了地区和时间的固定效应,因此从效果上看,实际考察的就是土地供应的相对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但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点,我们使用相对工资(某城市平均职工工资/全国城市平均职工工资)和相对土地供给(某城市人均土地供应面积/全国城市人均土地供应面积)重新进行相关回归,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的结果也是高度一致的。

为了节省篇幅,这些结果,我们均未报告。感兴趣的读者请参见陆铭、张航、梁文泉(2015)。

借助于以上的回归结果和分析,我们想说明,2003年之后倾向中西部的土地政策相应减少了东部的土地供给,显著导致东部房价更快地上涨,进而通过推高生活成本助推了东部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涨。尽管已经控制了很多控制变量,并且使用了工具变量加边界样本对比的方法,我们仍然需要排除一些在2003年前后发生变化的其他因素对模型结果的干扰。

(1)人均GDP因素。假设在2003年之后,东部相比中西部有更快的人均GDP增长,则同样将看到东部工资上升更快,同时通过收入效应使东部的房价也会经历更快的上涨。这样,本章建立的逻辑也会受到质疑。但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加总层面的人均GDP数据不可得(注《中国城市统计年鉴》提供了历年的户籍人口数,但无历年的常住人口数据,若以户籍人口推算人均GDP显然是不恰当的),我们使用第二、第三产业人均产出来替代(第二、第三产业人均产出=第二、第三产业产值/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结果发现,东部与中西部的人均第二、第三产业产出之比恰恰在2003年之后开始逐年下降,因此认为2003年之后,东部经历更快人均GDP增长的猜测并不成立。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在模型中控制了人均GDP这一变量,因此,我们看到的房价对于工资的影响是控制了人均GDP之后的偏效应。

(2)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之后,中国加强了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21]如果相比中西部,东部城市恰好在2003年之后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有更快的提高,则同样有可能使得东部工资在2003年之后迅速上升。我们收集了本研究所使用的中国286个地级市历年最低工资,发现不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在2001—2010年的十年中都大幅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东部与中西部的平均最低工资之比是逐年下降的(见图7.10)。也就是说,中西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提高更快。当我们在回归中加入最低工资之后,房价的系数几乎没有发生变化,其显著性也与基本的回归完全一致。为了节省篇幅,这一结果此处也未报告。感兴趣的读者请参见陆铭、张航、梁文泉(2015)。

图7.10 东部与中西部平均最低工资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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