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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的“政治”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述,在等级式权力基础上的政治形态称为解放政治,而在能动式权力基础上的政治形态称为生活政治。既然生活政治是一种以现实的生活世界为源头的政治,那么了解生活世界的概念就很有必要。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和方法使人们加强了对普遍性与公共性的先验生活世界的研究,但忽视了我们的日常生活。[123]哈贝马斯突破对“生活世界”的单纯现象学解释,认为仅仅以意识为中心的行动和世界不足以称之为生活世界。
生成的“政治”_“生活政治”的概念解析_行动的自我与身体:吉登斯“生活政治”研究

能动式权力表明政治自身的理解也是生成式的。对于政治哲学自身而言,记忆、继承和生成是政治哲学保持生命活力的根本,因为理论既来自于自身的积累,又需要在变化的环境中与实践保持高度地一致。20世纪70—80年代,西方整个政治哲学在正义理论的笼罩下呈现为单一的“正义”之光,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等重大政治事件冲击着政治哲学理论界,迫使政治哲学进行一场主题转换的巨大变革,生活政治所秉承的“生成政治学”理念正是这场变革的一个典型案例。此外,一系列各式各样科学技术、社会经济文化和大众媒体的变化搅乱了政治哲学和民主的通常概念,“它们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国家与民族之间、人们与公民之间、个人与公共之间,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关系。”[116]政治哲学在记忆和继承的基础上需要保持随时随地的“生成”过程,而生活的“异质性”刚好为政治哲学的生成提供了一个契机。

如前所述,在等级式权力基础上的政治形态称为解放政治,而在能动式权力基础上的政治形态称为生活政治。下面,我们将从“生活”与“政治”的概念来讨论生活政治的内涵。

既然生活政治是一种以现实的生活世界为源头的政治,那么了解生活世界的概念就很有必要。生活世界是个广义的概念,众多哲学家都讨论这个概念,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胡塞尔(Edmund Husserl)、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阿格妮丝·赫勒(Agnes Heller)、哈贝马斯都明确提出过相关的理论。“生活世界(Lebenswelt)”[117]作为一个专门的论题最早出现在胡塞尔1936年发表的《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中。胡塞尔从欧洲科学危机的角度来谈生活世界,把它视为是自然科学的被遗忘的意义基础。在他看来,“生活世界是一个原本明白的域”[118],“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119]。德国现象学学会前主席黑尔德(Klaus Held)指出胡塞尔对生活世界所下的定义中隐含着两种不同含义,一是认为生活世界是原习惯的关联物,而原习惯在他看来就是自然态度,因此作为普通境域的生活世界乃是自然态度的非课题性意义上的熟悉的关联物。生活世界具有自明性或不言而喻性。二是通过先验还原,这种非课题性的普通境域自身具有的先行给予性就脱落其自明性或不言而喻性,而成为“主体权能性在非课题意义上熟悉的运作空间”[120]。胡塞尔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和方法使人们加强了对普遍性与公共性的先验生活世界的研究,但忽视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海德格尔偏重于日常生活世界,通过对人的在世,特别是通过对人的日常共在的剖析,揭示现代日常生活世界的深刻和全面的异化,“日常共在的世界或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全面异化的领域,一种非本真的存在状态。”[121]于是,他主张从“此在”即人的存在入手来揭示存在的意义。可惜,“世界”在他的存在哲学中几乎是沉默无声的,完全遮蔽的。“‘世界’只是为人提供超越自我的限界域,是语言让‘人在其中生—存着栖居’。”[122]“世界”作为人的超越的限界域,本身没有内涵,没有面貌,没有与人互动的能量。归根到底,它也像在胡塞尔那里,只有形式的存在,而完全没有“交往沟通的能力”。“‘生活世界’是一个没有与人真正感通互动的存有,人很自然就成了世界的立法者、意义的给予者,而不是与世界感通互动的‘天地人交与参赞’的参与者。”[123]

哈贝马斯突破对“生活世界”的单纯现象学解释,认为仅仅以意识为中心的行动和世界不足以称之为生活世界。“‘生活世界’作为背景知识是人们通过沟通而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的前提……反过来说,‘生活世界’作为交往行动的背景知识、前提、基础、根据,又通过文化再生产、社会统一、个人社会化而再生产出自己来。”[124]他强调生活世界的再生产是通过沟通进行,把交往结构作为一般生活世界的特征。只有当互动参与者作为传统的产物(他们身处传统之中)、团结的产物(他们属于团结的群体)、社会化过程的产物(他们是在社会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生活世界”才会获得再生产。他把“生活世界”解释为“那种预设的日常社会行为的领域”,先于解释的生活图式的布景,在其中日常行为澄明呈现。因此,“‘生活世界’必须关联于行动理论和社会理论去解释,从中突显语言或符号互动构成的沟通联系。这样,哈贝马斯就将‘生活世界’由先验哲学概念转变为社会哲学概念。”[125]

权威性资源要回归的显然不是先验的世界,而是日常世界、日常生活世界。这种日常世界类似于赫勒所谓“同时使社会在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126],类似于查尔斯·泰勒对“日常生活”的定义,“一个用它来称谓人类生活涉及生产和再生产方面的技艺术语,生产与再生产指劳动、生活必需品的制造以及我们作为有性存在物的生活(包括婚姻和家庭)。”[127]英文day-to-day life[128]侧重于生活的每一天,强调日常生活的重复性与单调性,带有被异化的单调乏味的日常性,因此吉登斯用英文everyday life[129]指每日生活的例行化,侧重于“例行常规”,强调日常生活的惯例性,但同时这也是日常生活惯常的、例行特点的显示。惯常也称为例行化(routinization),指纷繁复杂的整个日常社会生活活动的习惯性、不言而喻性;盛行的各种熟视无睹的行为风格与形式,它们既有助于增强本体性安全,又为后者所巩固。[130]日常生活的这种例行化特征确保我们行动顺利完成,为行动者提供一种本体安全感,同时,在日常生活的惯例中,社会制度得以重构,社会制度也在持续再生产中体现出它的本质。这种惯例性对于社会的结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阿尔弗雷德·许茨(Alfred Schütz)把惯例理解为对具体事物理解的文化传统背景知识的显示:“‘日常生活世界’指的是这样一个主体间际的世界——它在我们出生很久以前就存在,被其他他人、被我们那些前辈们当作一个有组织的世界来经验和解释。现在,它对于我们的经验和解释来说是给定的。”[131]捷克哲学家K·科西克(Kare L Kosik)在《具体辩证法》中指出:“在日常生活中,一切都处在‘手边’,个人可以实现其意图。正因如此,它是一个可信、熟识和惯常行为的世界。”[132]正是日常生活的惯例性,生活世界才能达到相互理解和建立相互关系的条件,构成我们交往行动的知识背景和相互作用的信息库。

赫勒认为,日常生活是自在的、未分化的对象化领域,日常活动是自在的、无意识的、不假思索的活动,是构成社会生产和类活动必不可少的基础,但日常生活也存在被动的一面,具有重复性、自然性,具有抑制自由个体生成的特征,也会阻碍个体的发展。所以,赫勒提出日常生活革命或批判的任务不在于一般地抛弃迄今为止的日常生活结构和一般图式,而在于使之人道化[133],即扬弃日常生活的自在化和异化特征。而对吉登斯来说,行动者对日常生活的选择和决定在日常生活政治中十分重要,同时,这也成为政治回归生活的具体途径。

鉴于日常生活在吉登斯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性,他本人又没有对生活世界[134]的定义加以专门的论述,联系他对传统、身体、家庭、情感、生活方式的关注,我们用国内最早开始研究生活哲学领域的衣俊卿教授对日常生活的定义来概括吉登斯所谓的生活世界:日常生活是以个人的直接环境为基本寓所、旨在维持个体生存和再生产的各种各样活动的总称,其中最为基本的是以个体的肉体生命延续为目的的生活资料获取与消费活动,以日常语言为媒介、以血缘和天然情感为基础的与人交往活动,以及伴随上述各种活动的日常思维或观念活动。[135]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生活政治”中的“政治”是什么含义?吉登斯认为晚期现代性是一种后传统社会(post-traditional society)的秩序,在其中,“我将如何生活”的问题,必须在有关日常生活琐事的决策中得到回答[136]。鉴于地方性与全球性交互关系的情境,生活方式的选择将引发一系列的道德难题,包括生态伦理和由贫富差距引起的平等问题,这些难题召唤种种形式的政治参与[137]。当传统的作用发生变化时,新的动力就被引入我们的生活。凡是传统已经失去的地方,我们不得不以一种更加开放和更能动的方式生活,我们不得不在日常生活中做出决策。[138]

当然,吉登斯所谓政治的含义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含义。关于政治一词,在英文中可以有两个词来表述,即politics和the political,与希腊词politike相对应。所以即使在以往对政治所做的定义中也很难找到一种明确的说法,从词根上看它肯定与polis的事务相关,可以公认的是,与集体决策的各种事务有关,政治显然与公共领域有关。可以这样说,政治的历史就是公共领域扩张和收缩的历史。[139]政治的最基本性质决定于它的公众性,而其公众性又决定了它的集体性和公共性。所谓公众性,指的是它的产生及其实施,首先就是立足于公众生活的需要以及公众的实际利益。也就是说,政治在本质上是人类公众生活的产物。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是管理众人的事。这就决定了它是公共事务,也决定了它必然涉及和影响众人的利益及其各种基本状况,它必须由众人参与,必须通过公共的途径来实行。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政治,“就是组成为各种形式共同体的集体的人,依据他们共同参与讨论、决策和接受公共规则,进行公共政策及其执行的过程。”[140]因此,政治肯定与集体决策有关系,集体决策方式就是做出政策选择、形成并采纳公共政策。从一开始,政治,就是“把城邦中的人协调地生活在一起,试图共同以一致的观点,即所谓‘共识’,以统一的行动,一起解决公共事务”[141]。所以,所谓政治,就是“在一个社会共同体内,以协调和管理公共事务,整顿和控制社会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合法关系网络为宗旨,围绕公共权力而开展的活动以及公共权力机构(如政府)对公共问题进行正当性决策和对公共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的过程”[142]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politics”作了两种相近的界定:“政治是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做出决策和将其付诸实施的活动”[143],政治可以被简要地定义为“一群在观点或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做出集体决策的过程。”[144]这些决策一般被认为对这个群体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公共政策加以实施。政治意味和某种与做出集体决策的方式有关的东西。它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劝说、讨价还价和达成最后决定的机制。”[145]杰弗里·托马斯(Jeffrey Thomas)把政治系统的典型特征概括为五因素:“一个公众主体,一个公共领域,为公共领域做出的政策选择,为政策选择做出集体决策的形式,一个行政和强制权力的机构。”[146]

吉登斯基本认可上述解释,政治的确在民族国家以及政府机构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但他觉得这只是属于狭义上的政治概念,政治的内涵不只局限于此。当代政治哲学的困境(具体见导论)与晚期现代性的政治诉求(具体见第二章第二节)表明政治问题已经延伸到生活的各个领域,急需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他把政治的含义扩大为“用以解决对立利益(opposing interests)和价值观抵触上(values clash)的争论(debates)和冲突(conflicts)的任何决策方式(modes of decision-making)。”[147]

那么,这种广义的政治概念是否成立?我们先来考察此定义里面的关键词,“对立”“争论”和“冲突”。政治的基础在于某种意见不一致,如果结束意见分歧,政治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据。布朗·戴尔(Jean Blondel)这样描述政治的性质:“必定存在某个问题、某种冲突。如果人人同意,那就不存在政治行动的空间了。政治意味着分歧,因为它事关解决这种分歧的方式。”[148]伯林(Sir Isaiah Berlin)从反面说:“人们如果就目标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留下的只是手段问题,但这些不是政治问题,而是技术问题。”[149]把冲突推到极致的是施米特,他认为围绕权力、地位和财富的冲突是政治生活的一种现实,他根据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来划分“友—敌”关系,不仅把冲突概念化地置身于政治的性质中,而且还赞美冲突。

政治话语试图在不同的利益之间创建多种具体形式的统一体,把他们连接到一种共同的规划上来,建立一种边界以定义那些要反对的力量——“敌人”。施米特指出:“只有处身于那种敌与友结群的可能性不断呈现出来的语境之中,政治现象才能得到理解——不论这种可能性对于道德品行、美学和经济学有哪方面的影响。”[150]在政治学中,公共利益始终是一件争论不休的事情,绝不可能达成最终的一致;设想这种一致就是在梦想一个没有政治学的社会。人们不应该希望这种不一致会消失,而应寄希望于将其限制在依然尊重自由民主制度的那些形式内。皮特金也有同感:“精确来说,政治生命的特征就是一个在歧见纷呈、主张抗衡和利益冲突的语境中不断地创立统一体——一种公共性——的问题。离开了相互抗衡的主张和利益之间的冲突,政治领域就没有了主题;就无须去做什么政治决策。但是,政治群体,即那个‘我们’,要有所行为,这些持续不断的相互抗衡的主张和利益之间的冲突要得到解决,就必须继续保护这种群体性。”[151]

再来关注此定义中的定语“利益”和“价值观”。毫无疑义,政治肯定与利益有关,克里克(Bernard Crick)如是说:“政治是这样一个活动,它把一个特定的统治单位内的不同利益调和起来,这些不同利益按照其对整个社区福利和生存的重要性的比例来得到一定的权力份额。”[152]但政治一旦涉及价值观,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因为,“政治行动者有可能根据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为政治外在地设定一个目的或目标。这就把我们带入了意识形态的领域。”[153]政治制度不仅是关于利益和权力的分配制度,而且包括生活制度和价值观的设计。因此,吉登斯把政治定义为社会生活中所有领域的决策方式,不管是集体层面还是个人层面意义上的决策,这种新解基本上抓住了“政治”的要害。也许这种理解在当下政治哲学的框架中并不必然适合,但它建立了一个充分有效的政治分析框架,可以很好地用来分析那些不同于在国家和全球化层面上都很突出的政治形式,达到开拓政治哲学新思路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看,“生活政治”概念让政治从理性和总体性的系统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真正带动整个思维活动和精神创造活动的原动力,从而抵抗知识化、对象化、观念化的政治概念,即某种在场的政治本体论,对政治形而上学进行驳斥。

【注释】

[1]参考了杰索普(BobJessop)对普兰查斯与福柯对权力的分析。

[2]权力“三貌”之争为20世纪70年代提出权力理论的吉登斯充当了领路者的角色。他的权力观正是在这种理论背景下提出的,主要体现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的第三章(New Rules of Sociological Method,Hutchinson,1976),《社会与政治理论研究》第十章(Studies in Social and Political Theory,1977),《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的第四章(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1979),《当代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的第二章(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Macmillan,1981),《社会的构成》的第五章(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1984)等文本中。

[3]权力概念容易混同和含糊不清,如罗伯特·达尔所指出的,权力更多的是作为一个不言自明的描述性概念在理论中发挥作用,而并没有成为经过严格界定的解释性概念,被充分地加以讨论。丹尼斯·朗总结道,“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社会主义者、自由意志论者、无政府主义者、民族国家主义者、宗教信徒和世俗主义者总是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

[4]主要指帕累托、莫斯卡和米歇尔斯的“精英理论”。

[5]Robert Dahl:A Critique of the Ruling Elite Mod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96,Vol.52,No.2,p.466.

[6]一般而言,权力客体在虚假共识下形成主观利益,很多情况下,权力客体这种主观利益不但违反其真正利益,反而符合权力主体的利益。

[7]Robert Dahl:The Concept of Power,Behavioral Science.1994,No.2,p.201—215.

[8]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Macmillan Press Ltd,1979,p.88.

[9]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9,p.88.

[10]同①,p.88.

[11]Hobbes Thomas.Leviathan,edited by Richard Tuc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62.

[12]同③,p.63.

[13]Hobbes Thomas:Leviathan,edited by Richard Tuc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62.

[14][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71—72页。

[15]同②,第72页。

[16]同②,第73页。

[17]Anthony Giddens:“power”in the recent writings of Talcott Parsons,Sociology.,1968,Vol.2 Issue 3,pp.257—272.

[18]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9,p.88.

[19]Parsons.T:Sociologic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ety,Free Press,1967,p.308.

[20]Parsons.T:Sociological Theory and Modern Society,Free Press,1967,p.318.

[21][美]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梁向阳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22]同①,p.331.

[23]同①,p.299.

[24]Anthony Giddens:Studiesin Social and Political Theory,Hutchinson&Co.(publishers)Ltd,1977,pp.334—335.

[25]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1979,p.89.

[26][美]汉娜·阿伦特:《权力与暴力》,引自贺照田:《西方现代性的曲折与展开》,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31页。

[27]同⑦,第437页。

[28]Nicos Poulantzas: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Classes,New Left Books,Sheed and Ward,1973,p.104.

[29]Nicos Poulantzas:Political Power and Social Classes,New Left Books,Sheed and Ward,1973,p.99.

[30]密里本德主张将权力理解为存在于社会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社会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本身可以被还原为构成社会集团的“个人”和构成国家机构的“个人”之间的各种人际关系。

[31][德]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9页。

[32][法]米歇尔·福柯:《必须保卫社会》,钱瀚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33]同②,第23页。

[34]同②,第26页。

[35][法]米歇尔·福柯:《必须保卫社会》,第31页。

[36]同①,第28—29页。

[37][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8页。

[38]法语为Histoire de la sexualité,佘碧平把它翻译为《性经验史》,但根据原义可译为《性史》。

[39]同①,第24页。

[40][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第30页。

[41][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第32页。

[42][法]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页。

[43]同②,第80页。

[44]普兰查斯认为,权力的有限性是其自身机制所固有的,因为这些机制虽然善于利用被压迫阶级的斗争,但并没有全盘接纳它们。实际上,普兰查斯提醒说,斗争总是比权力机构和机器占有优先位置。

[45]莱姆克:《不带引号的马克思——福柯、规治和新自由主义的批判》,引自刘森林:《马克思与福柯》,陈元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译文有改动。

[46]勒格朗:《被福柯忽略的马克思主义》,引自刘森林:《马克思与福柯》,第19页。

[47][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78页。

[48]吉登斯有时也用actor来表示行动者,但是agent更强调行动者的能动作用(agency)。

[49][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377页。

[50]Anthony Giddens:Profiles and Critiques in Social Theory,pp.215—217.

[51][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田佑中、刘江涛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10页。

[52]Anthony Giddens:Profiles and Critiques in Social Theory,pp.38—39.

[53][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54][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55][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56][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77页。

[57]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88.

[58]Anthony Giddens:Classes and the Division of Labor,p.29.

[59][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一种解释社会学的建设性批判》,第212页。

[60][英]安东尼·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第62页。

[61]同①。

[62][美]丹尼斯·朗:《权力论》,第10页。

[63]同③,第14—15页。

[64][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379页。

[65][英]安东尼·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第47页。

[66][英]安东尼·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第47页。

[67][法]高宣扬:《当代政治哲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5页。

[68]欧阳英:《走进西方政治哲学——历史模式与解构》,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582页。

[69][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307页。

[70]欧阳英:《走进西方政治哲学——历史模式与解构》,第579页。

[71][英]安东尼·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第47页。

[72][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赵力涛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8页。

[73][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第2页。

[74][美]史蒂文·卢克斯:《权力:一种激进的观点》,彭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75][德]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129页。

[76][德]韦伯:《学术与政治》,钱永祥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7页。

[77]张汝伦:《政治世界的思想者》,第5页。

[78][法]高宣扬:《当代政治哲学(下)》,第881页。

[79][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48页。

[80][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1页。

[81][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47—248页。

[82]中译本将压迫的概念翻译为“压迫直接是为某个群体用来限制另一个群体的生活机遇的一种权力分殊的问题”。

[83][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第137页。

[84]同②,第248页。

[85]有关平等概念的更多内容可参见罗纳德·德沃金的《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亚历克斯·卡利尼克斯的《平等》、威廉斯的《平等的理念》等书。

[86][英]安东尼·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郑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87]同①,第107—108页。

[88]许丽萍:《吉登斯生活政治范式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3—38页。

[89][英]安东尼·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第94页。

[90][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91]历史上的自由理论形形色色,无数哲人多角度多层次地进行过论述,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本文不想追根溯源,所以只以吉登斯的精辟解释为基准。

[92][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50页。

[93][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47页。

[94]解放政治关心的是摆脱压迫的自由,社会正义以及消除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它也一直是保守主义的明确特征。

[95][法]高宣扬:《当代法国哲学导论(上)》,第285页。

[96][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50页。

[97][英]安东尼·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第35页。

[98][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115页。

[99][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377页。

[100][法]高宣扬:《当代政治哲学(下)》,第888页。

[101][法]高宣扬:《当代政治哲学(下)》,第889页。

[102]比如,王海洲提出日常生活为追求高度合法性的政权提供空间和基础。他说,所有欲求自我合法化的权力秩序,无论它是神圣的还是世俗的,它都要在日常生活中去寻求立足之地。如查尔斯·泰勒认为生活的重要在于,它是维持沉思的“善良生活”和作为公民的行为的必要的背景基础。对日常生活的肯定,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最有影响力的观念之一。它奠定了我们当代的“资产阶级”政治学的基础。

[103]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李文阁总结生成性思维具有以下的特征:重过程而非本质;重关系而非实体;重创造,反预定。重个性、差异;反中心、同一;重非理性,反工具理性;重具体,反抽象。

[104][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第193页。

[105]洪涛:《本原与事变:政治哲学十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76—283页。

[106]与genetative politics翻译成“能动性政治”相对应。李惠斌、杨雪冬在《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的中文版中将genetative politics翻译成“能动性政治”。

[107]Anthony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377.

[108][英]安东尼·吉登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第52页。

[109]汪民安、陈永国:《后身体:文化、权力与生命政治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前言第33页。

[110]衣俊卿:《现代化进程中的日常生活批判》,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10—311页。

[111][法]雅克·德里达:《德里达中国讲演录》,第82页。

[112]夏光:《后结构主义思潮与后现代社会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51页。

[113]Jacques Derrida.Specters of Marx,Routledge,1994,p.10.

[114][法]高宣扬:《当代法国哲学导论(上)》,第85页。

[115][英]迈克尔·奥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16]Jacques Derrida.Specters of Marx,Routledge,1994,p.4.

[117]胡塞尔也称为“日常生活世界”(alltagliche Lebenswelt),或周围世界(Umswelt)。

[118][德]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先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30页。

[119]同上,第64页。

[120][德]克劳斯·黑尔德:《世界现象学》,倪梁康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0—62页。

[121]衣俊卿:《理性向生活世界的回归——20世纪哲学的一个重要转向》,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第64页。

[122]熊伟:《自由的真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页。

[123]张宪:《“生活世界”与“生活——世界”》,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第503页。

[124]傅永军、张志平:《“生活世界”学说:哈贝马斯的批判与改造》,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第412页。

[125]傅永军、张志平:《“生活世界”学说:哈贝马斯的批判与改造》,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第411页。

[126][匈]阿格妮丝·赫勒:《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127][加]查尔斯·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韩震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页。

[128]比如,在《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中,吉登斯用day-to-day life强调日常生活中的琐碎性。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他用day-to-day来修饰decisions、lifestyle等来强调日常生活的重复性。

[129]比如,在《社会的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现代性的后果》等文本中吉登斯用everyday life来表达对日常生活例行化的重视。

[130][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第525页。

[131][德]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实在问题》,霍桂桓、索昕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

[132]Karel Kosik:Dialecties of the Concrete,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76,p.43.

[133]A.赫勒对日常生活人道化的论述如下:日常生活人道化的实质在于个性的生成,在于日常生活主体由自在存在转变为自为存在;在精神活动或思维活动层面,日常生活的人道化表现为日常知识的“自然态度”的改变;在个体活动的层面上,日常生活人道化的重要内涵之一体现为日常交往的人道化。

[134]在吉登斯的文本里,日常生活、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世界没有加以特别的区分,为了论述上的方便,我们统一用“日常生活”来表述生活政治对这三个概念的表述。

[135]衣俊卿:《现代化进程中的日常生活批判》,尹树广:《生活世界理论——现象学·日常生活批判·实践哲学》,第306页。

[136][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15页。

[137]同②,第10页。

[138][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第43页。

[139][英]杰弗里·托马斯:《政治哲学导论》,顾肃、刘雪梅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140][法]高宣扬:《当代法国哲学导论(下)》,第890页。

[141][法]高宣扬:《当代法国哲学导论(下)》,第876页。

[142]同①,第877页。

[143][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邓正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29页。

[144]同③,第630页。

[145]同③,第630页。

[146][英]杰弗里·托马斯:《政治哲学导论》,第10—11页。

[147][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第265页。本书将interests翻译成利益,中译本将其翻译成趣味,显然与吉登斯的原意不符。

[148]Jean Blondel、Government,N、Mackenzie:A Guide to the Social Scences,Weidenfeld and Nicolson,1966,p.123.

[149]Sir Isaiah Berlin:Four Essays on Liber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p.118.

[150][德]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35页。

[151][美]汉纳·P.皮特金:《维特根斯坦与正义》,转引自[英]墨菲:《政治的回归》,第58页。

[152]Bernard Crick:In Defence of Politics,Penguin,1964,p.21.

[153][英]杰弗里·托马斯:《政治哲学导论》,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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