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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国际比较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从国际比较的视野观察、归纳和总结中国收入分配不公测度,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国际比较_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第三节 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国际比较

一、再分配政策对基尼系数调节有限

在实证测度收入分配不公之后,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公较之其他国家而言程度如何,又有何特点?为此,从国际比较的视野观察、归纳和总结中国收入分配不公测度,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鉴于问卷法和租金价值法存在较多的主观成分和资料缺失等问题,国际比较的定量研究一般采用同一权威机构分布的基尼系数、劳动者报酬等测度指标等。

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般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差距会先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而扩大,到了一定阶段后,又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上升而缩小,这就是著名的库兹涅兹倒U型曲线。在对20世纪80年代之前发达国家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库兹涅兹倒U型曲线假说往往能够得到实证数据的支持。例如,美国的收入差距在20世纪20年代达到最高,基尼系数超过0.5,之后开始下降;英国的基尼系数在1867年达到0.54—0.55的最高峰,之后也趋于下降;日本的基尼系数在1937年达到0.57,二战后收入差距开始缩小并逐渐成为收入差距最小的发达国家(Atkinson and Bourguignon,2000)。然而,在对20世纪80年代之后新兴市场国家的实证研究中,却找不到支持倒U型假说的证据,特别是一些拉美国家,收入差距一旦扩大便难以缩小,从而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

那么,为什么适合发达国家的发展规律运用到发展中国家就不适用了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库兹涅兹倒U型曲线的消失?实际上,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先扩大后缩小的现象,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需要一定的社会政策的完善来使得收入差距变化的拐点出现。例如,美国收入差距开始缩小主要得益于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实施的罗斯福新政,这一新政极大地削减了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二战后美国相继出现的劳工运动、民权运动、环保运动、消费者运动和妇女运动等进一步缓解了收入不平等状况,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收入不平等出现上升,则主要是由于雇主的团结及其对社会运动的回击,同时还夹杂着一些不利的政策选择,比如最低工资下降、工会比例下降,有争议的减税政策,以及重点行业监管制度放开等。

再来看欧洲,大多数欧洲国家之所以被称之为平等、公平和正义的福利社会和福利国家,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它们完成了工业化进入发达的经济发展阶段后,政府除了制定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以外,同时也制定了一整套旨在推动收入平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政策体系。社会政策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建立其强大的全面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借助于国家职能的作用,强制性的实施结果既可以有效实现收入分配平等化目标,而且也可以确保每个公民拥有平等的失业保障机会、医疗卫生保障机会、公共教育机会、养老保障机会以及住房等。因此,社会政策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每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每个公民提供了平等竞争和自由发展的机会,有利于实现市场经济机会平等的要求和目标。

又如,日本二次世界大战后收入差距缩小既得益于土地制度改革、财阀解体以及禁止垄断的政策,也得益于工会力量的加强和对劳动权益的保障,比较突出的一条是在20世纪60年代出台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明确规定实行对农产品政府收购价格高于农产品批发价的农业反哺政策,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再如,韩国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后发优势的典型代表。二战后,韩国从一个人均GDP仅67美元的国家,在大约40年的时间内,于1995年人均GDP超过10 000美元,跻身高收入国家之列。韩国的基尼系数维持在0.3—0.4的合理区间内,这主要归功于公共政策对社会公平的关注,包括推进“新村运动”注重城乡均衡发展,重视教育和人力资本投入,实行税收改革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保覆盖面等。

总而言之,发达国家善于运用一些适合自身国情的社会运动与公共政策,有效地发挥了税收和社会保障等再分配政策,增强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地位与社会福利,如果离开了这些条件,发达国家的库兹涅兹拐点可能也不会出现。发达国家社会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及其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可以用社会政策实施前后的基尼系数变化来说明(见表5-7),可以看到,发达国家经过再分配政策的调节,基尼系数会下降10—20个百分点不等。

然而,发展中国家由于普遍缺乏调节收入差距的再分配机制,致使其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基尼系数相差不大,中国的再分配基尼系数甚至还比初次分配基尼系数更高,反映出再分配政策的对收入差距的逆向调节,以及政府行政干预的“缺位”。因此,能否通过再分配政策把收入差距调整到一个合理的限度内,是反映一个国家公共政策有效性与公平性的重要标志。

表5-7 发达国家市场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比较(基尼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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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场收入系公式(5-4)中的总收入。

数据来源:表中左栏数据来自Luxembourg Income Study,转引自权衡:《收入分配与收入流动——中国经验和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75页;表中右栏数据来自OECD统计局,数据年份主要是2008—2010年,转引自张车伟、程杰:《收入分配问题与要素资本化》,《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4期;中国数据根据李凌(2013)提供的方法计算而得。

二、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

关于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发展经济学中的另一个命题,即“卡尔多事实”。卡尔多(Kaldor,1961)在研究经济增长的典型事实时,提出了六条命题,其中有一条就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分配份额大体上稳定不变”。所以,如果卡尔多的发现是正确的,那么劳动者报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应该是恒定不变的。然而,国内主流研究认为,中国的劳动者报酬不仅偏低,而且自1996年以来持续下滑,2007年竟不足40%(见表5-8)。

表5-8 1978—2009年我国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地区收入法)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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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1978—2007年数据来自于权衡、李凌:《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劳动力变化与中国新一轮发展》,载周振华等:《复苏调整中的双重压力:预防滞涨——中国经济分析2010—2011》,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33页,表10.1;2009—2010年数据由作者根据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而得。

但需要指出的是,按照《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的解释,雇员报酬作为对雇员核算期内所做工作的回报,是企业支付给雇员的现金或实物报酬的总额。所以,劳动者报酬实际上指的是雇员的报酬,存在雇佣关系是谈论劳动者报酬的前期。然而,在《中国统计年鉴》统计指标的解释中,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个体经济来说,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这表明,《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劳动者报酬不仅包括雇员报酬,还包括个体经济即自雇者的收入,自雇者得到的其实是混合收入,其中既有劳动报酬的部分,又有资本性收入或土地收益的部分。因此,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必须统一比较口径,即在中国现有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刨除自雇者非劳动报酬的部分,向联合国的统计方法靠拢。

例如,按照联合国《国民收入账户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在1992年的94个被调查国家中,劳动报酬份额最低的国家是加纳,劳动报酬占比只有5.1%;最高的是乌克兰,达到77%,其中共有18个国家的劳动报酬占比低于30%,8个国家的劳动报酬占比高于60%(Gollin,2002)。而且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越是贫穷的国家,劳动报酬占比越低;越是发达的国家,劳动报酬占比越高,劳动报酬占比和人均GDP之间呈现出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张车伟,2012)。

那么,经过统计调整之后的中国劳动者报酬占比究竟如何?张车伟(2012)运用乔根森(Jorgasen,1954)[17]和戈林(Gollin,2002)提供的方法,对中国劳动报酬占比进行的重新估算,结果表明,1992—2008年中国劳动报酬占比相对稳定在30%—33%的区间内,波动幅度较小(见表5-9)。[18]

表5-9 我国分雇员和自雇部门的劳动者报酬占比(资金流量表)变动趋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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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张车伟:《中国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与总体工资水平估算及分析》,《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9期。

首先,同一历史时期的国际比较表明,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占比一般都稳定在50%—60%的水平上,如美国2007年为57%,英国2005年为60%,德国2008年为54%;而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报酬占比则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如印度2008年为30%,菲律宾为28%。[19]为此,在仅包含雇员的统计口径下,中国的劳动报酬占比同印度和菲律宾等国家的水平相当,而仅为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一半。其次,同一发展阶段的国际比较表明,美国在1925年的三次产业结构(11.2%、41.3%和47.5%)和城镇化率(51.2%)与2008年的中国比较相似,但当时美国的劳动报酬占比高达73.9%。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中国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偏低是个不争的事实,而且在国际视野下,调整后的中国劳动报酬占比和一些目前远比中国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相当。

中国劳动报酬占比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的工资水平长期滞后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特别是第二产业的职工工资严重滞后于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换句话说,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并没有带来工资水平的同步提高,这意味着在分配方面,企业拥有了更多的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化为企业的储蓄和下一轮投资,劳动者却没有权利获得更多由其创造的本应属于劳动者财富而构成的收入,以及由此转化成提升生活质量的消费。同时,政府又通过“国进民退”等方式调整国有企业的投资比重、方向及利税额度,将企业的储蓄转化为政府的储蓄。这也许正是造成中国宏观收入分配格局的微观机制,它既造成中国过去三十年“高增长、高投资、高储蓄、低消费”发展模式的根源,又是中国目前阶段最大的分配不公的始作俑者,其实质是,政府行政干预的“越位”,权力介入生产资源的市场配置环节,对财富创造主体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的逐层盘剥,最终形成食利阶层并板结社会阶层而阻碍改革深入。

【注释】

[1]钟伟:《新双轨制复归:中国改革不能承受之重》,《经济管理文摘》2005年第3期。

[2]钟伟:《新双轨制复归:中国改革不能承受之重》,《经济管理文摘》2005年第3期。

[3]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2004年和2005年我国收入分配中非正常成分的价值估算》,载宋晓梧等编:《中国收入分配:探究与争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第100页。

[4]周振华:《收入分配变动的内涵:结构及其趋势分析》,《改革》2002年第3期。

[5]张车伟、程杰:《收入分配问题与要素资本化》,《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4期。

[6]实证研究中通常以居民收入份额占比的变化替代基尼系数的变化。

[7]这里的回归方法是指稳健的最小二乘估计法(Robust OLS Regression)。

[8]文雯:《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来源及其经济社会影响——基于CGSS2006的微观测量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13年第2期。

[9]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2004年和2005年我国收入分配中非正常成分的价值估算》,载宋晓梧等编:《中国收入分配:探究与争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10]“其他非法非正常收入”是一个杂项,包括走私贩私、地下工厂、制假贩假、明星漏税等所有其他未在前几项中包括的非法非正常收入。

[11]李实:《扩大再分配有望使基尼系数下降12%》,财经网,2013年6月3日,http:// economy.caijing.com.cn/ 2013-06-03/ 112859586.htmI。

[12]方法详见李凌:《分组数据的基尼系数估计——一种数值模拟方法》,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论文,2013年。

[13]白重恩、钱震杰:《谁在挤占居民的收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14]李扬、殷剑锋:《中国高储蓄率问题探究——1992—2003年中国资金流量表的分析》,《经济研究》2007年第6期。

[15]Zhang and Eriksson,“InequaIity of Opportunity and Income InequaIity in Nine Chinese Provinces,1989—2006”,China Economic Review,2010,VoI.21,pp.607—616.

[16]Chen and Feng,“ParentaI Education and Wages:Evidence from China”,IZA Discussion Paper No.4218.

[17]乔根森(Jorgason,1954)将企业家收入的2/ 3划归劳动报酬,1/ 3划归资本性收入,这种做法被广泛接受。

[18]张车伟:《中国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与总体工资水平估算及分析》,《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9期。

[19]张车伟:《中国劳动报酬份额变动与总体工资水平估算及分析》,《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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