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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选择与住房分化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选择性的偏向,住房等级分层地位决定方程与是否购买住房的决定方程中的误差项可能是相关的,这也是内生性所在。设σubv和σugv分别表示住房等级分层地位方程的误差项U1t、U2t和决策方程的误差项V的协方差。住房地位是一个连续变量,由相关的5个住房指标经因子分析得出。
自我选择与住房分化_城市住房分化与社会和谐研究

(四)自我选择与住房分化

1.自我选择内生性模型及其原理

根据马德拉(Maddala 1986)的模型,笔者将自我选择(Self-Selection)问题写成一个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这一模型由两部分组成:购房所获得的住房等级分层地位决定方程和是否购房的决定方程,在本文中为:住房地位方程:

Wr=X1tβ1+U1t  S=1(表示购房获得的住房地位)   (1)

WO=X2tβ2+U2t  S=0(表示不购房获得的住房地位)   (2)

是否购房的决策方程:

S*=rZi+δ(Wr-Wo)+υi      (3)

其中,Wr和Wo分别表示购房和不购房获得的住房等级分层地位的对数,向量X代表一系列影响住房等级分层地位的解释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和结构特征,和是误差项。S*是相应于是否购买住房的哑变量S的潜变量,S*>0,S=1;S*≤0,S=0。Z是影响决定是否购买住房的一组解释变量,X中的一些(但不是所有的)解释变量也包括在Z中。(Wr-Wo)代表购买或者不购买住房导致的住房等级分层地位差异,居民选择是否购房要受到两种情况下住房等级分层地位差别的影响。

这样就会存在一个自我选择(self-selection)问题。而这个自我选择问题主要来自于样本的非随机性,通常样本(行动者)是有意识地自我选择进入某个样本组的,并且他们的选择又与我们需要估计的目标方程有关。住房等级分层地位方程中,居民的住房等级分层地位由(1)或(2)中哪一个方程决定并不是随机的,而是他们根据个人的特征(如人力资本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等的拥有情况)和结构特征(如单位的住房福利等的情况)来决定自己是否购买住房,这就产生了自我选择问题。

由于选择性的偏向,住房等级分层地位决定方程与是否购买住房的决定方程中的误差项可能是相关的,这也是内生性所在。设σubv和σugv分别表示住房等级分层地位方程的误差项U1t、U2t和决策方程的误差项V的协方差。V与U1t和U2t和和之间的协方差矩阵为:

img83

将方程(1)、(2)代入是否购买住房决策方程(3)中得到:

S*=rZ+δ(β12)X+δ(υ1t2t)+υ    (4)

使用新的参数方程又可写为:img84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使用最小二乘法(OLS)去估计方程(1)、(2),再把结果带入方程(3)去估计决策方程,由于自我选择性问题,得到的结果一定是有偏误的。根据马德拉的模型(Maddala,1983),可以计算条件期望住房等级分层地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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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σurV和σuoV显著的情况下,存在以下4种可能:

σurV>0,σuoV<0:说明选择购房的人,其购房的价值超过平均水准;不选择购房的人是源于其购房带来的收益是负的,不购房反而带来更好的收益。总体而言,无论购房或者不购房的人,都获得了比随机安排情况下更好的收益。所以对于购房或者不购房的人都是正强化。

σurV>0,σuoV>0:我们抽取到的那些购房的人,无论其购房或者不购房,其收益均高于随机抽取到的购房或者不购房的人,同时购房的收益高于不购房,即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高的居民倾向于购房。那些不购房的人,无论其购房或者不购房,其收益均低于随机抽取到的购房或者不购房的人,并且其不购房的收益低于购房。这里,对于购房的人是正强化,但是对于不购房的人,是负强化。

σurV>0<0,σuoV>0<0:我们抽取到的那些购房的人收益低于随机抽取到的购买的人,即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高的居民倾向于不购房。

σurV>0<0,σuoV>0<0:购房的人获得的收益低于平均水平,不购房的收益很高。这是一个现实中不太可能出现的情况。

2.主要分析指标的操作化测量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住房地位。住房地位是一个连续变量,由相关的5个住房指标经因子分析得出。这些指标包括:住房产权、住房数量、住房面积、住房价值和住房小区。这5个项目互为关联,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得到“住房地位”这一个因子,其方差贡献率为63.77%(见表IV-2-17),即这一个因子可以反映原指标63.77%的信息量。因子分析的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情况如表表IV-2-18所示。KMO(Kaiser-Meyer-Olkin)给出了抽样充足度的检验,是用来比较相关系数数值和偏相关系数是否适中的指标,其值越接近1,表明对这些变量进行因子分析的效果越好。本文的KMO值为0.766,说明因子分析的结果是可以接受的。球形Bartlett检验的值为1983.685,并在0.01水平上双尾显著,这说明相关系数矩阵不是一个单位矩阵,因此采用因子分析是可行的(参见表IV-2-18)。

表IV-2-17 住房地位的因子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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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IV-2-18 因子分析的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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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在0.01水平上双尾显著。

(2)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主要有:①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为连续变量。这主要由教育水平、职称、政治面貌、行政级别、单位行政级别等指标经因子分析得出(具体参见表IV-2-19、表IV-2-20和表IV-2-21);②购房年龄和购房年龄的平方。购房年龄主要由被访者购房年减去出生年计算所得;购房年龄平方,以探寻购房年龄变量的非线性效用;③性别,为定类变量,男性为1,女性为0;④婚姻状况,为定类变量,未婚为0、已婚为1;⑤单位所有制类别,分为体制内(包括

表IV-2-19 因子分析的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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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IV-2-20 因子分析的KMO和球形Bartlett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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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在0.01水平上双尾显著。

表IV-2-21 旋转后的因子负荷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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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包括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体制外(包括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两类;⑥个人年收入(对数);⑦家庭人口;⑧时期哑变量,主要分为1998年前和1998年后;⑨父母资助,为哑变量,父母未资助为0,父母资助为1;⑩是否继承,为哑变量,未继承为0,继承为1。具体相关变量的基本描述统计见下表IV-2-22。

表IV-2-22 相关变量的基本描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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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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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结果

1998年,H市实行住房货币改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1997年9月27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参加住房货币化补贴计划;9月27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可以选择接受货币补贴或享受福利分房”。1998年至2000年间,H市还实施了换购、补购住房和差额货币补贴政策。2000年1月1日起H市全面停止实物分房,实行货币化分房。可以说,H市1998年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不仅使住房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也彻底改变了H市居民的购房行为模式。因此,我们将时间划分为1998年以前和1998年以后,见表IV-2-23的模型2和模型3。以下是不同时间下内生转换模型的实证结果与发现。

(1)无论对于全体的结果,还是对于分时期的结果,独立模型的似然估计及相关检验都表明,选择偏误调整是显著的。同时,在购买住房和不购买住房这两个不同体制模型中,一批变量的系数有着显著差异,说明需要分成不同的样本体制类型。

(2)对于全部时期的模型,σurV(rho_1)大于0且显著;分时期结果则显示,在1998年之前,σurV(rho_1)<0且显著,1998年之后,σurV(rho_1)>0且显著。这显示出对于购房的人而言,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尤其是在住房货币化改革,停止福利分房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1998年之前,能力强的人倾向于不购房;而到了1998年之后,购房的人是能力很强的人,其获得住房的能力高于随机样本。

(3)对于全部时期的模型,σuoV(rho_2)小于0且显著;分时期结果则显示,在1998年之前σuoV(rho_2)<0且显著;1998年之后,σuoV(rho_2)>0且显著。其含义是,总的来说,不购房的人,其住房阶层地位要高于随机抽取到的人,不购房的群体如果购买住房,其住房阶层地位会显著降低。随着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发展,特别是停止实物分房后,情况发生了一些的变化,即在1998年之前,购房的人,其获得住房阶层地位低于随机样本,不购房是源于购房带来的收益是负的,不购房对他来说更加有益;到了1998年之后,情况则发生了根本变化,购房的人的住房阶层地位明显高于随机抽取到的人,不购房的人,其住房阶层地位明显低于随机抽取到的人。

总结以上发现:在全部时期的模型中,时期哑变量是显著的,说明在1998年前后,人们是否购房的行为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具体而言,有能力的人在1998年之前倾向于不购买住房,因为购房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的回报;而在1998年之后,有能力的人则倾向于购房,并且购买住房会带来丰盈的净回报。没有购房的人如果购买了住房其住房阶层地位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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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以上的发现呢?在1998年以前的福利分房时期,住房分配标准主要是依据职工的行政级别和资历。据此,能力强的人或者说行政级别高的人能够分得条件相对较好的住房,而且住房租金并不高。在20世纪80年代,房租单价每平方米最高一角八分,最低五分。[91]90年代,根据职工收入逐步提高住房租金,租金水平按占上年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总额的比例确定。1995年为3%,以后每年递增2%,2000年达到15%。[92]在提高住房租金的同时,为抵消改革给居民增加的负担,H市政府下文由承租人所在单位,按租金的40%给承租人发放房租补贴。[93]而且,在福利分房时期,住户的权利也有了基本保障,除非他们调换到更好的住房或者是调动了工作单位,否则,一般情况下,职工可以一直租住单位分配的住房,甚至可以由其子女继承。[94]这样,公房的低租金且权利能得到保障,致使能力强的人或者说行政级别高的人并没有购房的意愿。1998年以前模型2的选择模型中,政治资本因子得分的系数为-0.128且显著,也印证了这一观点。这是其一;

其二,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国形成了住房供应的双轨制,即国有单位向其职工按照优惠价格提供住房的公房市场和按照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实行公开市场价的商品房市场。事实上,在住房货币化改革前,商品房市场仅仅是城市居民获得住房的一个较为次要的渠道。单位通过建房或者从市场上购买住房,在向职工提供住房福利方面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95]在公房市场,H市政府明文规定,每个干部、职工家庭,包括夫妻、未婚子女和赡养的老人,只能按优惠价购买一次公有住房。干部职工购房之后,如果发生职务升降变动时,其原来已经购下的住房也不能因此再根据优惠办法重新作相应的变动。而且,凡居住自有私房且私房面积已超过省规定的住房分配控制面积的,不得再按优惠办法购买公房。[96]这就意味着,一旦购房,无论是购买公房还是商品房就会失去优惠购买公房的机会。而一般来说,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新建的公房质量普遍优于旧公房。这样,对于能力强的人或行政级别高的人来说,购房意味着不能更换或购买可能更好的公房,自己的利益受损,不购房则意味着有机会更换或购买可能更好的公房,这反而对自己有利。根据理性选择理论,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达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97]因此,在1998年以前福利分房时期,能力强的人或行政级别高的居民倾向于不购房,这其实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而到了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福利分房全面终止以后,居民的购房行为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是否有机会获得公共住房对职工是否进入商品房市场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98]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意味着居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获得公房,这迫使居民不得不加紧购公房,如图IV-2-11所示,H市居民在1998—2000年补购、换购期间,年均购房人数最多。而在商品房市场,房价的逐年攀升,也使居民意识到购房甚至越早购房对自己越有利,不购房则对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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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IV-2-11 1989—2010年H市抽样调查样本中年均购房人数

由此,能力强的人在1998年后则倾向于购房。而不购房的人则主要是因为自己买不起房。

我们对1998年以前的模型做了更深入的分析。根据内生性转换模型将购房者和不购房者的预测住房阶层地位做了分布对比(见图IV-2-12),发现无论是购房还是不购房,预测的住房阶层地位均呈现出双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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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IV-2-12 购房者与不购房者的密度住房阶层地位得分分布对比

考虑到1998年前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居民群体属于不同的子样本群,存在着住房阶层地位上的差异,因此,我们在空间上重新分体制做了两个内生性转换模型。表IV-2-24显示的是将体制内外分开的分析结果。

(4)选择模型的研究结果与说明

从选择模型的角度来分析,比较1998年后、1998年前体制内和体制外这三组内生性转换模型的结果(具体见表IV-2-25),我们可以发现:1、居民个人经济收入、政治资本和人力资本在1998年前体制外和1998年后对是否选择购房起正向作用,这也与σurV(rho_1)>0且显著的理论含义是一样的,并相互印证:能力越强的人越倾向于购房。2、居民个人经济收入、政治资本和人力资本1998年前在体制内对是否购房起负向作用,这也与σurV(rho_1)<0且显著的理论含义是一样的,并相互印证:能力越强的人越不倾向于购房。3、无论是在1998年前还是在1998年后,父母的资助都会提高居民购房的意愿,而居民如能继承父辈住房,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居民的购房意愿,但体制内则没有显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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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1和2前面我们已经做了解释说明,这里不再赘述。1998年前体制外居民和1998年后居民的住房获得方式是一样的,即只能到商品房市场去获得住房。而商品房市场的特点是价格高且上升速度快。1984年H市新开发的小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平均售价513元,1988年上升到1500元,[99]1998年升到4972元,2000年升到4000元左右,2008年上升到8012元,2010年9月升到11850元。[100]H房价收入比更是高达12.09。[101]这样,居民的购买力无疑是获得商品房的关键所在。购房对一般居民来说,有较强的经济压力。因此,父母资助可以提高居民的购买力从而提高他们的购房意愿,而居民继承父辈住房,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其购房意愿。与之不同的是,尽管H市是房地产业商业化最早的城市,但1998年以前,福利分房是H市人的梦想等待,“商品房”这三个字,对于多数人来说,是有些陌生的。[102]只要有机会获得公房,体制内居民就不会轻易购房。[103]因此,1998年前,父母资助或继承父辈住房对体制内居民购房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也是合情合理的。

表IV-2-25 表IV-2-23和表IV-2-24中选择模型中的关键变量的系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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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IV-2-25所显示的即是从再分配程度降低和市场化程度增加的顺序,结果显示,伴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住房货币化改革后,房价日益飙升,面对这一社会情境的转变,有能力的人选择购买住房[σurV(rho_1)>0,且显著];不购买住房的人,其利益将会受到损害[σuoV(rho_2)>0,且显著]。

4.小结

我们利用内生性转换模型探讨了住房分化机制中的自我选择效应:在1998年之前的体制内,能力强的人倾向于不购房;而在1998年之前的体制外和1998年以后,能力强的人倾向于购房。在1998年前的体制内,不购房者如果购房,其住房地位会下降;购房者如果不购房,其住房地位会上升。在1998年前体制外和1998年后,那些人力资本或政治资本高的居民实际购房时,其住房地位会更高;购房者如果不购房,其住房地位会下降。当然,就购房或者不购房而言,很可能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选择过程;描述这个选择过程的选择函数,应该不但与行动者所拥有的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等个体特征有关,还受到购房过程所处的宏观社会情境的影响。然而,要深入研究这个选择函数,需要包含行动者在不同社会情境下的购房行为和结果的动态数据。就目前而言,在面对截面数据时,内生转换模型可能是最好的分析方法。

【注释】

[1]孙立平:《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5)。

[2]边燕杰,卢汉龙,孙立平:《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183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3]边燕杰,卢汉龙,孙立平:《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1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4]边燕杰,吴晓刚,李路路:《社会分层与流动——国外学者对中国研究的新进展》,7-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陈那波:《海外关于中国市场转型论争十五年文献述评》,《社会学研究》,2006(5)。

[6]边燕杰,吴晓刚,李路路:《社会分层与流动——国外学者对中国研究的新进展》,10-1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孙立平:《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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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精明:《市场化与国家规制——转型期城镇劳动力市场中的收入分配》,《中国社会科学》,2006(5)。

[13]边燕杰,吴晓刚,李路路:《社会分层与流动——国外学者对中国研究的新进展》,11-1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14]刘精明,李路路:《阶层化:居住空间、生活方式、社会交往与阶层认同——我国城镇社会阶层化问题的实证研究》,《社会学研究》,2005(3);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社会学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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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Walder,A.G.,Property Rights and Stratification in Socialist Redistributive Economie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2(57).

[19]1998年H市政府提出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1997年9月27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如果他们在这个新政策之前没有享受任何住房实物福利的话,就参加住房货币补贴计划;9月27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老人”可以选择接受货币补贴,或者继续“享受福利分房制度”。

[20]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21]Nee,V.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9(54).

[22]Lin,N.,Local Market Socialism:Local Corporatism in Rural China,Theory and Society,19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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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Nee,V.,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Am 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9(54);Nee,V.,Social Inequalities in Reforming State Socialism:Between Redistribution and Market,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91(267);Nee,V.,The Emergence of a Market Society:Changing Mechanism s of Stratification in China,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6(101).

[25]李强,王美琴:《住房体制改革与基于财产的社会分层秩序之建立》,《学术界》,2009(4)。

[26]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27]边燕杰,约翰罗根,卢汉龙等:《“单位制”与住房商品化》,《社会学研究》,86页,1996(1)。

[28]边燕杰,约翰罗根,卢汉龙等:《“单位制”与住房商品化》,《社会学研究》,86页,1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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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武中哲:《制度变迁的交互作用及其分层效应——基于单位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分析》,《社会科学》,2010(1)。

[33]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34]CGSS2005数据由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组提供,在此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和香港科技大学调查研究中心表示感谢。样本与调查的具体情况参见“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网站:http://www.chinagss.org/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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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Nee V.,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 in State Socialism,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19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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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GSS2005数据由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项目组提供,在此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和香港科技大学调查研究中心表示感谢。样本与调查的具体情况参见“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网站:http://www.chinagss.org/index.php。

[52]陈福平:《强市场中的“弱参与”:一个公民社会的考察路径》,《社会学研究》,2009(3)。

[53]由于篇幅关系,同时后文表格中将列出相关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在此没有列出控制变量与截距项。

[54]边燕杰等:《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美国社会学者分析中国》,460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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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李斌:《社会排斥理论与中国城市住房改革制度》,《社会科学研究》,2002(3)。

[74]Zhang X.,Governing housing in the China:state market and units, Journal of Housing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PP7-20,2002(17).

[75]Bian Y J L H,Work Units and Housing Reform in Two Chinese Cities, in Danwei:The Chinese Workunit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Xiaobu Lu & Elizabeth Perry,1997,223-250.

[76]Lee Y F,The Urban Housing Problem in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1988:115.

[77]Bian Y,W ork and Inequality in Urban China,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4.

[78]Zhou X S O, Redistribution Under State Socialism:A USSR and PRC Comparison, Research in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Mobility,2001:18.

[79]李强,王美琴:《住房体制改革与基于财产的社会分层秩序之建立》,《学术界》,2009(4)。

[80]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社会学研究》,2005(3)。

[81]谢宇:《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4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2]格伦斯基:《社会分层》(第2版),28-5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83]Jennie E Brand Y,W ho Benefits Most From College?,ASR.2010,75(2).

[84]谢宇:《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4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85]格伦斯基:《社会分层》(第2版),28-5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86]李路路,边燕杰:《制度转型与社会分层——基于2003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2-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7]韦伯发现了一个更加复杂的“生活机会”结构,它不仅依赖于经济地位,也依赖于政治权力、历史惯例和社会身份关系等。这些机会代表着社会和经济流动的概率。韦伯经常使用“机会”这个概念,这反映了他对人类社会的基本看法,即人类社会是为个人行动提供或不提供发展机遇的系统。基于韦伯的理论观点,达伦多夫明确将社会结构与个人生活机会结合起来:生活机会是社会结构提供给个人的发展机遇。这样,它们在强调社会事物结构特性的社会观和强调个人自由的社会道义理论之间,架设了一个重要桥梁。[美]迈尔克·谢若登,高鉴国译:《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4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88]李路路,边燕杰:《制度转型与社会分层——基于2003年全国综合社会调查》,2-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89]谢宇:《社会学方法与定量研究》,4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90]王甫勤:《人力资本、劳动力市场分割与收入分配》,《社会》,2010(1)。

[91]G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直属机关房屋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S府[1983]68号。

[92]G省人民政府:《G省人民政府印发G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S府[1995]44号。

[93]凡全民和集体单位出租的公有住房,租金低于现行“H市民用公房住宅租金计算标准”的,统一按本规定的标准计租,并统一实行以承租户为补贴对象,由承租人所在单位,按租金的40%计发房租补贴的办法。摘自:H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S府[1989]80号一九八九年八月十六日)

[94]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49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95]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21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96]G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直属机关房屋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S府[1983]68号)。

[97]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15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

[98]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18页,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99]李斌:《中国住房改革制度的分割性》,《社会学研究》,2002(2)。

[100]深圳南方都市报:《广州十年房价:一根与经济大发展平行跃升的阳线》,2010-10-29,http://gz.house.163.com/10/1029/08/6K5BSJV900873C6D.html。

[101]《广州人买楼难过沪杭房价收入比位列全国第四》,http://house.focus.cn/news/2009-04-21/662155.html

[102]深圳南方都市报:《广州十年房价:一根与经济大发展平行跃升的阳线》,2010-10-29,http://gz.house.163.com/10/1029/08/6K5BSJV900873C6D.htm l。

[103]朱亚鹏:《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与住房公平》,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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