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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特点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层面主要呈现以下几个趋势。(二)美国处于支配地位,其他国家迅速发展崛起美国文化产业出口总额占世界首位,号称世界文化产业帝国。美国拥有世界文化“巨无霸”企业的50%以上,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可以说,美国的文化产业已是成熟的产业。
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特点_熊澄宇集

在2011年《福布斯》公布的第25期全球亿万富豪榜,囊括了1210名全球巨富。墨西哥电信大亨卡洛斯和美国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分别以740亿美元和560亿美元排名前二位。从事媒体和文化产业的亿万富翁人数稳居第一。仅Facebook就造就了6位亿万富翁。可以看出,当今世界,文化产业正在挤占传统产业的市场份额,文化实际上象征着财富

近年来,文化产业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成为世界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之一。文化产业也是现代经济中最活跃、增长最快、最有前途的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文化产业在经济领域的份额正以每年11.3%的速度增长。当前国际文化产业发展在产业层面主要呈现以下几个趋势。

(一)对创意产业的认识日益加强

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小众的精英艺术、高雅艺术与大规模生产的大众文化、流行文化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且从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出现之日起,探讨如何将这两个场域融合就是一个重要话题,也就是如何保护艺术家的创意,如何让产业支持更多的创意。在当前的国际学术界,文化产业领域的本原性话题就是关于艺术和艺术家的创意和产业的关系。

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创意经济(Creative Economy)或译“创造性产业”,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

创意经济的先驱是著名德国经济史及经济思想家熊彼得,早在1912年,他就明确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而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罗默也曾撰文指出,新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新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原动力。但作为一种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的创意产业理念的明确提出者是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这个小组于1998年和2001年两次发布研究报告,分析了英国创意产业的现状并提出发展战略。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首次对创意产业进行了定义,将创意产业界定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根据这个定义,英国将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

近年来,欧洲、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发布的报告和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和推进了关于创意部门和创意产业的新观点,这些报告中创意产业部门的范围包括广告、表演艺术、广播媒体、博物馆、软件开发乃至交响乐。一些经济学家对创意产业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调查,力图建立一门新的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学。文化经济理论家凯夫斯对创意产业给出了以下定义:创意产业提供我们宽泛地与文化的、艺术的或仅仅是娱乐的价值相联系的产品和服务。它们包括书刊出版、视觉艺术(绘画与雕刻)、表演艺术(戏剧、歌剧音乐会、舞蹈)、录音制品、电影电视,甚至时尚、玩具和游戏。创意产业的提出建立了一条在新的全球经济、技术与文化背景下,适应新的发展格局,把握新的核心要素,建构新的产业构成的通道。

另一位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把创意产业界定为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有四大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每一类都有自己的法律实体和管理机构,每一类都产生于保护不同种类的创造性产品的愿望。霍金斯认为,知识产权法的每一形式都有庞大的工业与之相应,加在一起“这四种工业就组成了创造性产业和创造性经济”。在这个定义上,创意产业组成了市场经济中非常庞大的部门。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创意产业每天创造的产值达到220亿美元,并正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形成一股巨大的创意经济浪潮。除英国外,世界其他国家也都认识到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层面的重要地位。美国人早已发出了“资本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时代已经来临”的宣言。日本高度重视创意产业,喊出了“独创力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口号,索尼员工的座右铭就是“日日创新”。澳大利亚政府从1994年就将发展创意产业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加以实施,并且成立了布里斯班大学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作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直接支持的国家级创意产业振兴机构。新加坡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出台了《创意新加坡》计划,又在2002年9月全面规划了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声称要树立“新亚洲创意中心”的声誉。

(二)美国处于支配地位,其他国家迅速发展崛起

美国文化产业出口总额占世界首位,号称世界文化产业帝国。美国拥有世界文化“巨无霸”企业的50%以上,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美国影片产量只占全球的6.7%,却占据了全球播放时间的一半以上,电影和电视节目是目前出口份额最大的产品。美国有1200家艺术博物馆,其中以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华盛顿国家美术馆影响最大。全美有约1000家唱片发行公司,2000年,全球音乐唱片市场总值是385亿美元,其中,美国市场所占份额为37%。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在影视、激光唱片、电子计算机、通讯、网络等方面已处于领先地位。作为地球上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现有1500多家日报,8000多家周报和小报,1.22万余种杂志,1965家电台,1440家电视台。美国利用其经济、科技优势生产出的各种文化产品占领了世界主要的文化市场,加之信息高速公路的开通,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其文化产业包括生产、流通和消费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天地。可以说,美国的文化产业已是成熟的产业。其产业第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例如它有股东会控制系统、创作及其组织系统、批量生产系统、推销系统、技术支持系统、经济支持系统、行政支持系统、人事支持系统、数据收集系统等;第二有高度的垄断性,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传播媒介主要被50家大公司所控制;第三有稳定的产品类型;第四有巨大的经济效益。

西方其他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等国的文化产业虽然不如美国发达,但同样属文化大国之列。英国有130份日报,1300份周报,7000份期刊。在西方国家中,按人口平均算,英国的日报销售量是最高的。英国有近60个电视台,英国广播公司是欧洲最大的广播公司,也是世界最大的广播公司之一。法国作为文化大国的地位是不可否认的,它的书刊业尤其发达。巴黎的《世界报》《费加罗报》等都是世界性大报。法国有期刊杂志1.5万家,刊物年销售量达80亿份;有出版社5000多家,书店2.5万多家;法国的电影产量也很高,它每年有150部新片推向市场。

美国在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处于统治地位,其他各个国家都通过着力发展自身的文化产业来与美国竞争和抗衡,并且已经逐渐发展出自身特色。

在欧洲,抵抗美国文化产品最有力的是法国,法国文化产业规模巨大。全国有136种法文日报,全年发行总量90亿份。法国最大的出版集团是阿歇特(HACHETTE)出版集团,每年的营业额约为123亿法郎,年利润为4.57亿法郎。电影观众近两年保持在1.85亿人次左右。法国每年举办的各种艺术节、临时性的展览活动众多,法国文化部2003年活动统计数据库录有650个艺术节和800个博物馆组织的1600个展览。法国政府和文化从业人员采取了很多方法抵制美国文化产品。1989年,法国政府说服欧共体颁布命令,规定所播放电视节目的40%必须是国产节目。在1993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法国强调“文化特殊性”,反对美国把影视产品引入谈判内容的要求。与此同时,法国政府还制定和加强旨在保护法兰西文化的经济配额和补贴制度,支持本国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尽管如此,较之影响巨大的美国文化和英语文化,法国有时也不得不借助英语的传播媒介来扩大自己的影响。

对于美国文化产品的无所不在,英国文化产业界的竞争意识也日益增强。1995年,英国广播公司寻求英国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皮尔森公司的支持,出资开办了新闻与娱乐两个卫星频道,以与美国电视业竞争。

德国的出版业是其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德国联邦和州出版的报纸约370种,期刊约1万种。2002年德国贝塔斯曼出版集团的产值约为250多亿美元,是中国图书发行行业总产值(约120亿美元)的两倍多。同时德国还拥有约160座公共戏剧院和约190家私人剧院。

日本已成为世界游戏软件第一生产大国,家用游戏软件约占全球的50%以上;CD销售额近8000亿日元,约占全球的17%;日本是世界上报纸发行量和个人订报最多的国家,全球日报发行量排行榜上,前5名均为日本报纸;手机拥有量和人均拥有量都名列世界前茅,平均不到两个人就有1部;日本约有3768万户接收电视节目,电视市场规模为3万多亿日元。在保护本民族文化产业方面,日本则更加积极,其做法也比较成功。日本在1989年成立国际交流基金会日本语国际中心,向世界各地推广日本语。它注重对日语学校的设备和教学援助,注重日语教学师资的重点投入,目前全球114个同日本发生经贸往来的国家中有209万人在学习日语。近年来,在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推动下,华盛顿每年举行一次樱花节,日本借机推销日本的文化产品如影视、漫画、音乐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包括电视和音响设备、DVD机、可视电话,还有日本汽车等。

(三)集团化、集约化

文化产业需要整合力量,许多大型的文化产业企业成为这一领域的国际巨人。如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士尼、维亚康姆、贝塔斯曼等。

跨国文化产业集团成为影响国际文化版图构成的重要力量,“全球化”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市场竞争和市场逐利行为打破了经济国家和地域限制,把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日益连接为一个整体的全球经济,营造了一个“无疆界的市场”。在全球化竞争中,跨国文化产业集团既能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迅速调整结构,开发出新产品,又能在全球范围内对各种资源和经营能力实现优化组合。这些到处安家落户的跨国文化产业集团不可遏止地制造出一种新的世界文化,这是当今一些跨国文化产业集团具有强大综合竞争优势的根本原因所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独占全球24小时新闻广播领域15年之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CNBC)开始向欧洲和亚洲提供节目;英国广播公司(BBC)1995年开办了全天候世界娱乐报道;德国之声、日本NHK也实现了全球电视广播。

20世纪90年代全球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全球媒体巨头之间的合并、收购浪潮。迪士尼买下ABC,西屋买下CBS,时代华纳收购CNN,这就使得广播、影视、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的所有权统一归属于某综合性媒体巨人,出现了全球性的“巨无霸”传媒公司。当前,全球媒体市场是以集团形式出现的。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的发展出现了两种密切相关的新趋势:一是产业整合的趋势,文化产业在产业内部及其他产业之间的结盟或重组如火如荼。1998年埃克森与移动通讯公司、MCI与斯普林特公司、旅游人集团与花旗公司(Citicorp)合并,1999年英国沃达丰(Vodafone)与德国曼内斯曼(Man-nesman)合并,2000年美国在线公司和时代华纳公司合并,这五大合并案成为这一趋势的代表性事件,而最后的这次合并总值高达3500亿美元。二是空间上的聚合趋势,文化产业在特定的城市空间形成高度的集聚倾向。例如,一些中心城市的信息化和媒体活动融为一体,突现了信息时代新媒体的作用和地位。像纽约就拥有4家日报社、2000多家周刊和月刊杂志、80多家新闻有线服务机构、4家国内电视网络和至少25家大型广播公司以及数百家如《时代》《新闻周刊》等国家级杂志的总部,正是其城市信息化的结构特征导致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及其产业的空间集聚。

(四)全球化和各国之间的不平衡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上许多文化产业集团正在不断打破行业与地区之间的分工界限,通过大公司之间在资金、技术、经营组织方式等方面的重新组合和集中,进行产业结构上的调整。形成传媒业、娱乐业、旅游业与电信业、电脑业、出版业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新格局,出现了一批大型和超大型的跨行业、跨国界的强势文化产业集团。它们将不同行业的分散经营变为一体化、全球化经营,其文化产品已经在国际上获得了垄断地位。在九大媒体巨头引导下,全球50家大的媒体娱乐公司占据了当今世界上95%的文化市场。目前传播于世界各地的新闻节目,90%以上由西方七大国家垄断,其中70%又由跨国大公司垄断。

在这种全球化的风潮中,西方国家的强势文化产业集团,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高科技的大量投入、丰富的经营经验和花样翻新的文化产品,向全球进军,不断扩大对国际市场的占领,挤压弱势国家的文化发展空间,使得各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平衡进一步加剧。目前在亚太地区上空有200多个卫星电视频道,其中绝大部分是西方三大电视集团对亚洲开办的电视频道。美国更是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生产和传播,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电视节目有60%~80%的栏目内容来自美国,几乎成了美国电视节目的转播站。

在视听业方面,西方国家借助高超的艺术质量、新颖的制作手法、引人注目的营销方式以及制作成本低、价格便宜等优势吸引受众。不仅在音像制品方面获利丰厚,而且由于大量视听产品进入发展中国家,形成成千上万个家庭影院,造成这些国家影视业的“生存环境”恶化,严重冲击、大幅压缩了这些国家广播电视电影的收视市场。

在出版业方面,全球图书市场总值超过800亿美元,其中美国占了将近1/3,其次是德国、日本、英国、法国和西班牙,中国位于第10名。约2/3以上的图书市场集中在欧美国家,使得竞争变得异常激烈。

从以上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销售是非常不平衡的。如果再看看以下一组数据,便对这种非常的不平衡有了更好的了解。在国际电影市场上,美国的影片约占总销售额的70%;在电视和广播节目的交易中,发达国家生产的产品约占74.5%;在国际版权交易市场上,发达国家的出版物约占65.5%;在跨国流动的每100小时的音像制品中,有74小时是从发达国家或准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在跨国流动的每100本书中,有85本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在跨国流动的每100套电脑软件中,有85套是从发达国家和准发达国家和地区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在跨国转让的每100项核心信息技术中,有84项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并且,这种不平衡发展的鸿沟还在继续扩大。许多经济弱国,尤其是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这种不平衡的市场中要发展自己文化产业会有很多困难,因此要做出更多的努力以改变处于弱势的地位。

(五)品牌与符号——符号的价值

文化产业是生产精神领域的产品,因此培育品牌成为培养忠实用户和跨领域开发产品的重要方式。目前国际的文化产业企业都通过建立品牌树立符号意识。

品牌是市场经济的入场券,文化产业是一个创意产业,培育品牌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最高境界,也是文化产业快速崛起的重要推动力。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之所以成为支柱产业,与其文化品牌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美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绝大部分是由“迪士尼”“好莱坞”等具有品牌优势的公司所创造的。无论是几十年来一直常演不衰的《米老鼠》《超人》还是今天的《金刚》《哈利·波特》都成为重要的品牌。因此,重视品牌的力量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必然要求。

(六)高风险——提高风险意识的必要性

文化产业源于艺术品的生产,而艺术家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有特殊的地位,例如在19世纪的欧洲,就有贵族资助艺术家的制度。我们现在可以将包括记者、影视制作人、歌手、演员以及艺术家称为“符号创作者”。艺术品的生产是人类创意的发挥,对创意的管理是文化产业的最大课题,而受众的品位转变速度快,使用文化产品的习惯反复无常,为文化产业带来极大的风险。文化产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文化产业公司必须给予符号创作者发挥创意的空间,但也需要控制成本;还有文化产业公司必须仰赖其他公司如行销或广告公司来让受众注意到新推出的文化产品。文化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一样,都属于高风险、高智力、高回报的产业,既蕴涵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又需要资本市场的巨额投入和专业化的经营与管理。

因为文化产业面对着口味复杂的受众,所以并不知道是否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因此存在很高的风险。比如美国每年有几百部电影出品,但真正能够全球卖座的也就只有十几部。同样的现象还存在于其他领域,因此文化产业是高风险的。但是另一方面,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预先进行市场调查和预测及上保险等方式。比如在国外的很多演出或者艺人会在演出之前投保,一旦发生因为天气等灾害原因引起的演出被迫取消等情况就可以避免损失。

(七)创造就业机会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物质生活的逐步富裕,人们闲暇时间将比过去大大增加,对文化消费、精神消费的需求也将因此而提高。庞大的社会需求意味着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这就为文化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使之成为最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的一个行业。文化产业在创造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据世界旅游组织提供的数据,早在1993年,世界旅游业已为全球提供了1.27亿个就业机会,占从业人员的1/15,到2005年,旅游业的就业人数还要增加4000万人,达到1.67亿人。英国的体育业在1987年从业人数已达37.6万人,相当于整个化工和人造纤维工业的就业人数,超过了煤炭、农业和汽车零件制造业的人数。据国内一项研究表明,旅游业每投资8万美元,就会相应制造41个就业机会,比投资石油工业多26个就业机会。1997年,英国仅有9.6万人从事创意产业,2002年,投入创意产业人口高达195万人。

(八)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结合日益紧密

文化产业是知识密集、信息密集、技术密集的领域,各种先进的高科技正与高文化整合成高新文化产业形态,数字化、网络化已成为必然发展趋势,许多发达国家都借此壮大自己的文化产业。

高新技术极大地推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例如在高新技术的支持下,计算机娱乐软件在发达国家市场上势头强劲,多媒体软件发展的速度比图书、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快了一倍。在一项针对计算机网络服务的专项调查中,人们发现网络越普及的地方,文化产业所占的比例越高。在全球25个互联网最普及的国家中,文化服务业所创造的价值比开通互联网前平均增加17.5%,从业人员增加43%。在美国,因特网普及之后,文化产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例从过去的20%上升至30%以上,达到9000亿美元。以美国国会图书馆为例,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开通,该馆成为北美乃至世界最大的网络信息服务商,每天上网访问国会图书馆网站的读者就达3万人次,围绕网络进行数据库服务的年收入达3亿多美元。其文化产品也由原来的图书、胶片发展为光盘、网站、数据库等形式,成为全球进行文献信息服务的最大企业。

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种形式的数据向数字传送转换的步伐明显加快。除美国外,1998年,日本富士产经集团提出了“彻底数字化”口号,启动了数字化通信卫星广播,1999年又启动了新的卫星数字广播站,开通了新的传播网络。它还以“国际巨型媒体”作为目标,积极谋求和澳大利亚传媒业巨子鲁伯特·默多克的媒体集团、新闻公司、索尼公司等一起组建一个巨大的数字卫星广播公司,向数字化国际媒体集团迈进。名列世界500强第31位的索尼公司同飞利浦公司和先锋公司结成数字视盘专利联盟,竭力抢占数字化视盘产业的上游技术,再扩大推广,然后向从事数字视盘生产的其他公司收取专利费。1999年,加拿大集中了一批优秀的未来学家和技术专家,制定了《未来计划蓝本》,明确提出加拿大要在21世纪全球文化竞争中抢占数字化技术的12个制高点。

在发达国家,先进的计算机已用于生产数字虚拟道具和虚拟演员,复杂的数字设备用于生产电视节目或歌星的个人光碟。直接广播卫星(DBS)和DVD技术将对娱乐业产生巨大影响。“宝莱坞”的两位印度实业家和一位电影开发商利用卫星技术,开辟了24小时的数字频道,向世界各地播放“宝莱坞”的影片约有1000部以上,覆盖世界100多个国家。如今,音乐录音已成功地转为数字形式。美国动画片《恐龙》是一部充分运用现代数码技术进行制作的巨片,该片利用电脑动画特技、数字影像使史前的动物复活了。据有关资料介绍,制作该片的全部素材达1亿个文件,足足装了7万张光盘;软件组成员共编写了7万行代码,相当于一部25卷、每卷468页的百科全书;片中的狐猴,每一只身上植入了200万根毛发。2009年票房大卖的《阿凡达》导演詹姆斯·卡梅隆运用高科技数码合成和3D技术,细致逼真地塑造了潘多拉星球魔幻奇特的场景,制造了一种原生质的视觉效果,使人恍如身临其境。总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高科技已经深深地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当前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非常重要的特点。

【注释】

[1]本文原载《世界文化产业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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