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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库人办的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

时间:2022-03-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方兴钱庄:钱库人办的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培林简介:方培林,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人。1984年9月25日,时年32岁的方培林创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这便是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的诞生。9月20日,钱库镇委批示同意试办“方兴钱庄”。九月十二日,他们拟出报告请示区领导,立即得到区委、区公所批复同意。年终结算,由董事会研究作出合理分红。
钱库人办的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_沧海桑田 共铸辉煌——苍南建县30年纪实

第五节 方兴钱庄:钱库人办的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

方培林简介:

方培林(1952—),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人。1970—1979年在黑龙江梧桐河农场支边。1979年回乡,经考试进入钱库江南医院,曾在医院办公室、食堂、财务室任职。1984年9月25日,时年32岁的方培林创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此举惊动了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方培林顿时成为远近闻名的新闻人物。1989年,方兴钱庄停业。2000年,国家出台《担保法》后不久,方培林便成立了第一个担保公司,现任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是第一个敢在民间金融这一敏感领域吃螃蟹的人,被认为是新中国“玩钱”资历最深的人之一。

应运而生

1984年9月29日的早晨,一阵鞭炮声打破了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的寂静,摊铺成行、牌号林立的横街29号方家老宅,挂出了一块白底红字招牌——“方兴钱庄”。这便是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的诞生。这时候的方培林并没有意识到,从这一刻起,他便成为了“从外围”推动中国金融改革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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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钱庄 选自“苍南县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十大风云人物候选人物展播:开拓者的足迹”

方培林所在的钱库镇,从名字上看,就和钱有关系。早在后汉乾祐年间,吴越王钱俶曾在这里设立库司,征收当地茶、盐、棉、绢等税,故名“钱库”,民国初年建立钱库镇。20世纪80年代以来,钱库镇由于政策允许和提倡,发挥集镇优势,剩余劳动力纷纷从事第三产业,从中寻找就业和致富门路。全镇街道1098户居民(包括农业户)中,有1250多人从事百货、饮食、旅馆、照相、修理等行业,镇上开有各种商店700多家,形成了家家有人经商的繁荣局面。

钱库镇作为江南三镇中的商业贸易中心,邻省的福建、江西,邻县的泰顺、文成、平阳、永嘉、乐清,还有温州市区和市郊的商人都到镇上进货。钱库镇商品吞吐量相当可观,资金需求量很大。整个钱库镇当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总共为900多万元,银行和信用贷款金额只有200万元,有时还不到100万元,所缺部分主要靠民间借贷来调剂,而民间地下钱庄的利率是极高的。因此,钱库镇的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方兴钱庄的创始人方培林便成长生活在钱库这个小镇上,出于爱好和工作的关系,方培林经常能接触到《经济参考》等报纸杂志,并且时常对国家的经济政策保持关注。1984年中共中央出台“一号文件”,方培林在文件中发现了这样一句话:“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尤其要支持兴办开发性事业。”1984年9月11日,《温州日报》刊发了《市区可开办信用社融通资金》一文。凭借在钱库多年的生活和交易经验,方培林深知当地民间资本流转的实际情况,并敏锐地将国家政策和钱库的具体矛盾联系起来,挖掘出了一个他人没有察觉的商机。方培林想到:钱库其实非常需要一个能给借贷双方保障的金融服务机构,假如办个钱庄,既搞存款又搞贷款,利率灵活一些,不就可以使镇上资金的供需矛盾缓和点吗?加上从“一号文件”中得到启发,方培林推想到“集资就意味着入股,入股就意味着有股息。既然鼓励集资,就等于承认股息是合法收入,那么与股息性质相同的民间自由借贷产生的利息也应该是合法的。”

因此,方培林大胆地向当时的钱库区公所提出了创办民间金融服务社的报告。按照最初的设想,方培林要成立的“金融服务社”将会实行“董事会制”和股份制,先招股集资,每股金额1000元,总股为100股,计10万元,然后由股东选出董事会,并选出董事长,由董事长委任总经理。同时,借贷利率要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浮动,并实行24小时营业。年终结算,由董事会研究作出合理分红。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的思想意识还非常浓厚,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十分严格,国家旨在降低国有金融体系垄断性的金融体制改革还刚刚拉开序幕。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尽管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当时的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不甚兼容,当时的温州地方政府(从钱库区政府到温州市政府)还是对方培林的这个申请给予了支持。报告提交到当时的钱库区委书记黄德余(后曾任苍南县长、市纪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手上时,思想开明的黄向方建议:“钱庄吸收社会存款,如果实行股份制,万一股东意见不统一会很麻烦,就你一个人去办吧,也不要叫什么金融服务社,干脆就叫钱庄。”为了稳妥,黄德余觉得还是应该到上级弄个“批文”。考虑到让县里“用批文对办私人钱庄这种出格的事给予肯定,恐怕还为时早了些”,黄德余决定由镇里发个文件。9月20日,钱库镇委批示同意试办“方兴钱庄”。

拿到文件后,方培林原计划在国庆节那天开业。恰巧在9月28日,消息灵通的温州日报社记者胡方松和叶谷风找到他,因急于报道,方培林的钱庄就在当月29日提前开业。按原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副行长应健雄的说法,这比人行温州分行的开业还早了一个月。

胡和叶采访了方培林,并撰写了“钱库方培林试办钱庄”一文,出于对政策环境的考虑,文章没有公开刊登,而是转为“内参”保留下来,文章内容如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钱库经济繁荣起来,钱库镇上的商店发展到134家,全镇从事商业活动的就有659户,占总户数的60%;企业也发展到224家。因此,社会上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很大。自由借贷利率达到百分之二至四。镇上的方培林和陈联华,从今年(1984年)九月十一日《温州日报》刊登的《市区可办信用社融通资金》一文中受到启发,决心创办钱庄,解决社会资金融通问题。两人深入调查,了解到镇周围五个大队流动资金需要1000万元,现约缺200万元,而农民手头有大量闲散资金。他们确信办钱庄能够弥补信用社不足之处,起补充作用。九月十二日,他们拟出报告请示区领导,立即得到区委、区公所批复同意。为了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方培林多次拜师,登门求教,阅读有关银行的业务书籍,订出办钱庄的具体办法。经营管理采取董事会制,由股东选出董事会和董事长,由董事长委任经理,由经理组阁主持日常工作。钱庄采取投股集资,每股金额1000元,个人入股不限,总股为100股,计10万元。年终结算,由董事会研究作出合理分红。收贷采取浮动利率,目前暂定凡存满6个月者,月息百分之一;存满一年者月息百分之一点二到一点五;零存整取者,参照人民银行利率。贷出利率,月息浮动在百分之一点五到一点九五,每月收清利息。他们还采取财产法人承保制,凡将现金存入钱庄,借贷双方都要执行法人,严格借贷手续,到期不能偿还者,按政府有关法律处理。方培林今年32岁,回城知识青年,全民单位江南医院职工。他家几代经商,熟悉经营管理。他现在已与单位商定停薪留职,试办钱庄,存款地域范围不限,借贷只能限在本镇。

方培林之所以给钱庄取名为“方兴”,一是因为这两个字和“放心”二字谐音,二是自己姓方,三则是相信钱庄事业会方兴未艾。然而私人钱庄发展的困难性远远超出方培林事先的估计。就在挂牌的第二天,温州市人民银行、工商行、农行及县农行四位领导就找上门,带来了市政府的传真电报,说钱庄不合法,必须关闭。

方培林记得,当时他拿出了一份《深圳特区报》交给来者,说:“你们看,前几天报纸还报道了深圳一家集体企业办金融的消息,集体企业可以办,个人为什么不能办?”对方的回答却是:“报纸是报纸,它不能代替国家的法律政策。”

开业后的第三天,人们发现方兴钱庄的招牌不见了。不过,方家老宅仍是人来人往,方培林把钱庄经营转向了“地下”。

一波三折

对于方兴钱庄地下经营的活动,钱库区委并没有强硬制止,而是采取了宽容和观望的态度,给了方兴钱庄一定的发展空间。钱库区委黄书记认为:“信用社的经营作风与贷款方法群众不适应,让地下钱庄放任自流也不是办法,应想个办法去疏导一下,把地下钱庄引到地上来,批个试试看,如果说人民银行支持,地方政府又支持,办钱庄肯定有生命力,一定办得很好”。

在钱库区委的积极推动下,1984年12月12日至25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支行派出四人调查组,遵照温州市人民政府1984年9月26日的传真电报的指示精神,对苍南县钱库镇曾被钱库区公所批复试办的方兴钱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向市政府提交了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的最后,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结论是:

经过行务会议讨论,温州市人民银行对要不要试办钱庄统一了认识,基本的看法是同意试办,并建议加强管理监督。我们认为在钱库镇这个商品经济繁荣、资金需求量大、民间借贷频繁、银行和信用社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批准试办一个钱庄有利于理论探讨和金融改革,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助于探索新路。从理论上讲金融形式取决于经济形式,经济上提倡和允许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金融形式上也应该适应经济发展。从实际上看,钱庄在经营作风、服务方式、服务态度上跟当前银行和信用社相比都有其独特之处……不过,(对试办钱庄)必须持慎重态度,要加强管理:一要经过批准,发执照;二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三要有一套账册;四要接受人民银行管理;五要上缴保证金;六要照章纳税;七要框定以业务范围;八要确定利率杠子,人行对钱庄资金不担风险。

然而,1986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方兴钱庄不得不因合法性问题一度停业,营业执照也被收回。对此,方培林没有放弃。1986年7月12日,他草拟了《关于要求试办民间金融机构的报告》,提出向“社会公开招股5—10万元,建立民间金融机构,企业性质为股份合作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股东中产生董事会,并选出董事长,由董事长委托经理主持日常工作,财会工作人员向社会招聘,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指导,账户接受人民银行检查,并照章纳税;年终利润分配由董事会据国家政策法规,做出再分配,照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并且在同年7月26日,再次向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提出重办方兴钱庄的申请。这次申请,以1985年中央1号文件为合法性依据,以“温州模式”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为由,提出了建立钱庄的目的是“引导民间信用、发展民间信用、搞活农村金融,为商品生产服务”。

因为方培林对经济发展形势判断和对民间金融机构定位的准确性,9月25日,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向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交了《关于试办苍南县钱库镇方兴钱庄的报告》,表明了对方培林的支持态度。

在温州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没有得到人行系统最终回应的情况下,1986年12月25日,方培林挂出了“中国温州试验区方兴钱庄”的新招牌,方兴钱庄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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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钱庄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全身而退

从诞生之日起,方兴钱庄就一直在“同意试办”、“先不试办”、“可适当发展民间信用”、“允许试验,下不为例”、“个人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私人钱庄应允许试办”、“继续试办”、“不能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等一系列矛盾对立的指示中游走着。

1987年9月,温州被国务院批准为中国首批1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市委书记董朝才专门给方培林签字:“允许方兴钱庄继续试办,并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很快,工商部门核发了营业执照。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也向总行打报告为他申请“金融许可证”,却最终未能获批。

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坚决不准发给方兴钱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考虑到方兴钱庄在当地的影响,认为“如果予以强制的手段取缔,肯定会造成用户的损失而产生社会的混乱,所以在人民银行的批准下,决定在钱库镇的银行和信用社也实行利率浮动,改变以往的服务方式”。温州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率先进性利率改革试点地区,形成了银行和信用社与私人钱庄竞争的局面。

除了面对银行的竞争,随着民间金融政策的逐步放开,温州市区涌现出多家城市信用社,地方上各种合作形式的金融服务社、基金会也纷纷出现。钱库镇出现的类似机构就多达七八家。方培林知道自己从事的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又考虑到1989年复杂的政治形势,于是他毅然决定回笼资金停办钱庄。方培林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向朋友借款筹措资金,通过几个月时间的停止存款、收回贷款的精心操作,终于度过了停办风险期,全身而退。

从1984年开业到1989年关闭,方兴钱庄断断续续存活了5年。在这5年中,方兴钱庄用5万元的资本金,产生了100万元的利润,吸纳的存款高达1000万元之多。方兴钱庄在经营上的灵活性弥补了银行的各种不便,利率的浮动也体现了市场的需求和规律。钱庄虽然因政策限制和市场风险而停业,但由此造成的中国金融业改革却再也无法停止。

而方培林也并没有完全隐去。就在方兴钱庄关闭10年后的2000年,国家出台了《担保法》。在该法的司法解释中,原规定只能是双方间产生的房产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允许第三人介入,担保公司的出现成为可能。方培林由此判断这是民间金融由“黑”转“白”的难得机会,便马上注册了第一家担保公司——温州方兴担保公司,并在这个新的平台上,继续创造着金融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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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培林及其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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