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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困共同富裕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扶贫困共同富裕全县扶贫工作会议隆德县是“三西”建设重点县之一。4月11日,区人民政府主席马启智、副主席周生贤来县召开隆德县提前脱贫现场办公会。会议决定隆德县当年实现脱贫。1991~2000年,“三西”建设专项资金3417.24万元,1996~1998年自治区下达专项贴息贷款3170万元,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隆德资金共计66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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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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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扶贫工作会议

隆德县是“三西”建设重点县之一。1983年,按照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建设方针和“三年停止破坏,五年解决温饱,两年巩固提高”的建设步骤,组织群众进行了开发建设和综合治理。贫困面貌发生了变化,农业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扶贫工作实现从救济式向开发式转变。到1992年底,全县人工造林1.9万公顷,比1982年增长2.6倍;人工种草1.13万公顷,增长63倍;治理小流域122.2平方公里,增长1.4倍;控制水土流失549.1平方公里,增长2.8倍;修建基本农田2.4万公顷,增长1.1倍;人均基本农田1.8亩,增长1倍;农线路达到976公里,增长1.6倍;修建县乡公路252公里,增长2.8倍;解决了2.5万人、0.21万头(匹)大牲畜和8000只羊的饮水困难问题;潮湖吊庄开发土地面积2.1万公顷,搬迁1.6万人。199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48万元,人均有粮319公斤,是1982年的1.5倍和5.2倍。1992年虽遇到特大旱涝灾害,全县人均有粮仍达到222公斤,人均纯收入246元。全县不得温饱的贫困户由1982年70%左右降到10%左右。全县有10%左右的农户初步解决了温饱,尚剩10%左右的农户未解决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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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贷款项目工作会议

1993年,国务院决定“三西”建设延长10年,7月1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隆德县农业建设和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按照“立足隆德,跳出隆德,建设隆德”的“大隆德”战略思想,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提高财政自给能力,抑制人口增长速度,提高劳动者群体素质,增强发展经济的内在活力和自主致富的能力,实现“两个稳定”(稳定解决温饱,稳定解决群众收入来源),使10%左右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户基本解决温饱,30%左右已稳定解决温饱和10%左右温饱有余的农户达到或完全实现小康。扶贫工作向全县最困难、最偏僻的乡村和农户延伸,采取特殊的扶贫措施,实行倾斜的优惠政策,增加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方面的扶持,优先安排劳务输出,鼓励向吊庄搬迁。在良种、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上实行倾斜。发挥“三西”专项资金“酵母”作用,实行一调(用专项资金投入调动农民投资投劳)、二引(吸引信贷资金和部分外地、外国投资)、三捆(和发展资金、支援贫困低产县投资、科技星火项目、以工代赈、渝河治理项目、粮援项目等投资捆起来使用),逐步建立和健全国家、集体、农民个人相结合的投资体系。

为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宁夏双百扶贫攻坚计划》(在南部山区100个贫困乡镇实施扶贫攻坚,力争基本解决100多万农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1994年8月2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双百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扶贫开发的新政策。1998年4月,区人民政府在彭阳县召开脱贫现场办公会议,固原地区提出了保一(彭阳县脱贫)争二(争取另两个县脱贫)思路,并写了专题报告,自治区批复了这个报告,同意隆德县1998年提前脱贫。4月11日,区人民政府主席马启智副主席周生贤来县召开隆德县提前脱贫现场办公会。会议决定隆德县当年实现脱贫。自治区对率先解决温饱的贫困县,原有的扶持资金规模、渠道、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对脱贫后又返贫的,国家继续给以扶持,主要采取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6月24日,县召开脱贫会议,提出扶贫攻坚的主攻区域是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村,扶贫攻坚的主攻农户是除社会救济户之外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优先从中筛选出6400户,3.2万人,人、财、物相对集中使用,各种办法一起上,集中扶持。会后,摸底、评议、调查、公布、调整,最后确定建卡、册、簿立档,签定责任书。已经达到温饱的乡镇,农户脱贫率达到95%;好水、桃山、峰台、大庄、杨河、杨沟、观堡、奠安8乡脱贫率达到85%;崇安、山河、上梁、桃园、张程5个乡脱贫率达到80%。脱贫的计算主要是年人均有粮和人均纯收入、畜牧业收人、劳务输出收入、林业收入、水利交通等项目收入、家庭二、三产业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家庭经营收入等8项收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提前解决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规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做到思想、政策、措施、领导“四到位”,贫困户认定、项目覆盖、资金落实、帮助扶植、扶贫效益“六到户”。当年自治区安排扶贫资金2380万元(1390万元为工程款),主席现场办公会解决1050万元。当年脱贫11440户,57667人,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519元达到1198元,人均有粮393公斤。全县92.2%的农户,92.3%的农业人口达到温饱标准,贫困人口由1983年16万人减少到1.3万人,基本达到解决农村人口温饱的目标。1999年,巩固扶贫成果,制定奔小康实施方案,返贫控制在1.5%以内,脱贫人口保持在94%以内,并有10个乡镇通过地区小康验收。

扶贫资金主要有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建设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闽宁对口扶贫资金、国家贴息贷款及其他资金。1983~1990年“三西”建设专项资金2249.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739.16万元,事业投资1489.81万元。1991~2000年,“三西”建设专项资金3417.24万元,1996~1998年自治区下达专项贴息贷款3170万元,闽宁对口扶贫协作隆德资金共计661.73万元。2001~2007年扶贫总资金3648.21万元,其中“三西”扶贫资金780万元,闽宁扶贫资金354万元,区财政扶持资金1278.21万元,以工代赈资金606万元,扶贫小额贷款740万元,2005~2007年社会帮扶资金共计6078.57万元。

1983~2004年“三西”建设期间,共投入扶贫资金9314.48万元。

按照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关于部门包乡、目标管理限期脱贫的决定,自治区直属机关15个部门1986~2004年,共帮扶资金510.29万元,其中实物折价1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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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食署官员考察“4071”项目

1993年6月3日,由世界粮食计划署无偿提供援助的“4071”扶贫项目正式批准实施。

隆德项目区涉及县北片6乡60个行政村,土地面积3192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51.1%。项目总投资4039.27万元,其中援粮折款1994.83万元,配套资金2244.44万元(区项目办配套1364.94万元,各厅局配套609.5万元)。水利工程大庄、观堡、好水三个河谷川道区砌衬渠道71公里,维修渠道4.3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4059座,共计增加灌溉面积1369公顷,完成投资767.71万元;水保工程项目,修塘坝12座,控制流域面积40.9平方公里,投资473.05万元;谷坊工程1443座,投资40.4万元;人畜饮水工程5座,投资299.34万元;引水工程5座,投资85.9万元;5年共完成坡改梯田工程3960公顷,投资652.4万元;造林面积1800公顷,保存率85%,完成投资333.46万元;完成种草919公顷,投资120.87万元;建成畜牧综合服务站6处,投资25.57万元;乡村道路建成11条77公里,投资609.04万元;建成农技站6处,乡供种站2处,良种繁育基地3处,建立四位一体能源示范户10户,总投资50万元;科技培训13629人次,投资10.46万元。

妇女参与发展项目,是“4071”子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扫盲、建组培训、技术培训、小额信贷4个方面,扫盲教育2310人,技术培训4717人,建组培训4145人,共计投资34.6万元;4380名妇女从事养殖、种植业,得到小额贷款500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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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养殖

妇女保健和微量元素项目是1998年“4071”新增加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5岁以下佝偻病治疗3262人,投资120万元;发放合格精碘盐64.3吨,投资11.5万元;妇女病防治1131人,投资6.1万元;乡村医务人员培训111人,建医务所24所,投资45万元;乡、村卫生院配备各种医疗设备26个品目471台套,投资40.7万元。

人民政府一方面扶贫开发,一方面按照农村基本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杜绝因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事件。农民应该承担的合法负担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依法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完成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定购任务;承担国家的其他费用,即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农村“三提”(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乡“五统”(计划生育管理费、优抚费、民兵训练费、乡级道路建设费及教育附加费)除教育附加费按农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外,其他费用在土地承包费中提取。土地承包费1983年开始试点,每亩山川平均2元。次年全面实行,非试点乡村每亩平均3元。税费改革后,一切应交费用全部含于农业税中,农民税费负担减轻64%。

1993年6月25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38号文件通知,清理农民负担的各种文件,并停止执行。清理范围为,除国家规定的纳税和乡村集体组织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条例提取的积累外,各部门自1980年以来下发的仍在执行的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规定在农村建立的各种资金等方面的文件。清理结果6月26日呈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无此类文件。

1991~2000年,农民负担平均为农民年纯收入的3.1%。1991年最高为6.4%,2000年最低为1.09%,没有超过国家规定5%的标准。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对原村提留、乡统筹费的开支和集体资金由县农经站统一监督,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管。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对中小学校收费,水费、电费等农民负担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2000年农民负担国家税金215万元,提留统筹总额279.26万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09%。其中村提留116.1万元,乡统筹159.2万元,劳动负担230万个标准工日,其中农村义务工70万个,劳动积累2160万个。

2005年,农业税取消,全县化肥补贴44万元,种子补贴17万元,大型农具补贴40万元,补贴农机具956台。农村“两免一补”中,小学共免14558人,共免资金123.2万元,享受补贴3723人,补贴资金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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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覆膜机播

自1978年,县劳动服务部门、经委组织劳务输出,至2008年30年间,年均输出劳工3.21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1.0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年均2.97亿元,劳务收入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29.14%。主要劳务基地有福建对口扶贫市区、杭州、温州、新疆及附近各大中城市共250多个。全县劳动服务中介机构6家,劳务经纪人400多人。主要劳务工为建筑工、电子工、制鞋工、拾花工。打工难、出门难、找活难、干活难、讨工钱更难,有的人还曾遭受过凌辱和欺诈。自国家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制定一系列保护政策以来,有处挣钱,有处说理,有处讨钱,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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