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生存竞争
大动物
我们再次停下来对前面讨论过的内容作一个小结。
在第三类灾变来临时,我们地球的环境将会全面恶化。虽然有种种第三类灾变,但其中真正难以对付的只是新冰期的到来,或者正相反,是地球上已有冰层的融化。按照自然界正常的进程,这两种情况即使发生,也只能是十分缓慢的过程,至少在数千年内不会构成威胁。因此,这一类灾变是人类可以忍受的,而且多半能够加以控制。
人类多半能熬过那样的劫难,一直生存到遇上一场第二类灾变,即因为太阳发生变化,地球上生命全部毁灭那样的灾变。在那些第二类灾变中,唯一令人担心的是太阳在数十亿年以后变成一颗红巨星。那样的事情人类当然无法制止,然而却可以逃避。
这样,人类便有可能继续生存下去,直至遇上一场第一类灾变,即整个宇宙环境恶化而导致生命无法存在那样的灾变。据我个人的看法,这第一类灾变多半是一个新宇宙蛋的形成。那样的事情看来是既无法制止,又无法逃避的,似乎生命绝对会完蛋。不过,那将是1万亿年以后的事情,谁也无法预言到那时人类的技术又将发展到怎样的水平。
我们绝不能因此便高枕无忧。实际上,不待下一个冰期到来,我们便会遇上麻烦,遇上一些现实得多的危险。即使宇宙、太阳和地球全都永远宽大为怀,我们也面临着许多威胁。
换句话说,我们还需要考虑到第四类灾变。第四类灾变直接威胁着我们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尽管地球上仍会存在着其他生命。
既然地球上仍会有生命延续,那么,我们人类怎么会灭亡呢?
首先,人类是一个物种,而任何一个物种最后都会消亡。地球上曾经有过的全部物种,至少有90%都已经灭绝,而那些生存至今的物种,相当大一部分数量已经减少,远不如昔日的盛况。事实上,目前有许多物种正濒临灭绝。
物种灭绝是由于环境的变化。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能适应环境变化的那些物种便从地球上消失了。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一些类型的环境变化,以后我们还要介绍一些环境变化的类型。然而我们这里要讲的,是物种之间直接的生存竞争也会导致物种灭绝,也就是说,一个或一群物种击败了另一些物种。例如,在世界上大多数地方,由于在同样环境下生存竞争的结果,较为高等的胎生哺乳动物已取代了比较低等的有袋类动物和单孔目动物的位置,占据了统治地位。目前只有在澳大利亚保留有较多的有袋类动物和两三种单孔目动物,那是因为在进化出胎生动物以前,澳大利亚就已经从亚洲分裂出去了。
如此说来,我们人类是否会受到某种其他生命形式的排挤,而以某种方式销声匿迹呢?我们知道,我们并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生命形式。地球上已知有大约35万种植物,90万种动物。除此而外,还存在有大约100万至200万种我们尚未发现的物种。在这众多的物种中,是否有一些物种对我们构成严重威胁呢?
在我们人类的初期,的确存在这样的威胁。我们的祖先只有自己的皮肤护身,只有用他们身体的各个部分去御敌,他们不仅无法抵御大的食肉动物,甚至敌不过大的食草动物。
早期的猿人只能采集食物,掠夺那毫无还手之力的植物界。偶尔,他们抓获到一些小动物,也会把它们饲养起来,供饥饿时取用。今天的黑猩猩也会这样做。早期的猿人倘若遇上同他们一般大的或者更大的动物,那便只能尽早逃走,或者找个地方躲避起来。
不过,早期阶段的猿人已经学会了使用一些简单的工具。他们的手已能握住动物的股骨或者树枝。手持这样的武器,面对敌人的硬蹄和尖爪利齿,他们增强了自信心。随着猿人的进化,当他们的大脑变得更加发达时,他们又学会了制造石斧和石矛。这样一来,他们在同其他动物的力量对比中就变得更加有利了。石斧当然优于动物的硬蹄,石矛也要比尖爪和利齿更加有力得多。
随着智人的出现,原始人学会了集体围猎。这时,他们已经能够(当然也要冒一定的危险)对付较大的动物了。在上一次冰期,人类已经能够有把握地猎取猛犸。实际上,正是人类的大量猎杀,导致了猛犸(以及那时存在的一些其他种类的大动物)的灭绝。
更有甚者,人类一旦学会使用火,便又掌握了一种更加强大的武器。这是任何一种其他动物都无法掌握也无法防御的武器。人类躲在火的后面十分安全,不必担心猛兽的袭击,因为任何其他的动物,不管它们如何庞大,如何凶猛,见了火都会害怕,远远地避开。这时候,人类的文明也开始出现,大型猛兽从此便彻底败北。
不错,只身一人如果遇上一只狮子或者一只熊,又或遇上其他的大型猛兽,甚至碰上一头激怒的食草动物,如水牛或者野牛,也仍然只能束手待毙。不过,这样的事情对于整个人类来说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损失,虽然对于陷入绝境的个人那结局是十分严重的。
我们可以肯定,即使在文明初期,人类如果想要把某种危险的动物从一个地区清除干净,他们便一定能够做到,尽管自己也有一些伤亡。不仅如此,人类带上合适的武器,如果想射杀动物取乐,或者把它们捕获来供玩赏,他们也一定能够做到,尽管自己也可能会有一些伤亡。
在今天,我们有时也会见到关于个人受到野兽伤害的报道,然而,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正在受到某种现存大动物的威胁;即使全部大动物加在一起,对我们也无可奈何。的确,今天的形势已经倒转过来了。人类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让世界上的一切大动物全都灭绝。事实上,我们还得努力设法去避免(有时简直是徒劳)这样的结局。这场战斗的胜负已定,人类似乎还要为失去了可以与之交手的敌手感到惋惜。
在古代,当胜利已经在握的时候,古人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惋惜。他们朦胧的记忆中似乎还印有从前一些动物更加凶猛、更加危险,从而也更有可能致人于死地的那种日子的影子。在那些日子里,人类整天提心吊胆,但却富有刺激性。战胜了一切动物的古人在已知的动物中当然找不出什么动物会凶猛到压过人类的集体力量而构成真正的威胁,于是他们就幻想出一些怪兽来。我们在《圣经》中读到的那种巨兽伯赫莫思,多半不是从大象就是从河马演变而来,传说作者夸张地赋予了它一个任何真正的动物都不会有的奇大无比的身躯。《圣经》中还写到了一种巨大海兽列维亚桑,那多半是传说作者从鳄鱼或者鲸获得的灵感,它的躯体也被极度地夸张了。
《圣经》中甚至还提到了好几种人形怪兽,而在传说和民间故事中,这样的人形怪兽更是不胜枚举。荷马史诗《奥德赛》中的独眼巨人(总称赛克洛普斯)之一的波吕菲摩斯,英国民间故事中的那些能施魔法迷惑年轻妇女的巨人,都是这种想象中的人形怪兽的例子。
想象中的那些动物,如果不是体形巨大的话,便是杜撰出一些根本不可能有的吓人的本领。例如,鳄鱼长上了翅膀,口吐烟火,成了骇人的凶龙。蛇本来只是咬人致死,不知怎么竟赋予了喷毒气杀人,甚至被它们看上一眼就会死去的本事,变成了根本未曾有过的种种怪物。大概是根据章鱼或者乌贼的形象,神话作者又编造出了诸如九头怪物海德拉斯(被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杀死)、多头怪斯库拉(传说奥德修斯在它那里损失了6000人)和魔女美杜莎(被珀耳修斯杀死)种种故事。据传说,美杜莎的根根头发都是活着的毒蛇,谁只要瞧一眼她那可怕怪脸,立即就会变成石头。
还有一些杜撰的怪物是拼凑起来的。例如半人半马怪物具有人的头和上身,而下半身则是马(多半出自那些孤陋寡闻的农夫第一次看见远处骑马牧人的印象)。又有狮身人,上半身是妇女的头和躯干,而下半身是狮子。此外还有鹰和狮结合的怪物,甚至由三种动物狮、山羊和蛇结合起来的怪物。这些组合怪物中也有比较温顺的,如飞马、独角兽,等等。
所有那些传说和民间故事中想象出来的动物全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动物,它们从未存在过。它们即使存在过,也决不敢在人类面前露面。要知道,在传说中,那些怪物从不敢走到人的跟前,骑士最终总是杀死了凶龙。传说中的巨人也总是既粗鄙,又愚笨,从来未曾对人类构成过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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