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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堂教育及相关制度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堂教育的大学阶段,对选拔经生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经堂教育自创立之日起,就十分注重对经堂师生德才兼备的健全完善人格的培养。“尔林”“操守”俱佳者,才能达到合格经师的标准。
经堂教育及相关制度_多元融通的回族文化

三、经堂教育及相关制度

经堂教育在其发展和逐步完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规则和生活作息特点,以及在许多地区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

回族穆斯林儿童一般长到五六岁,家长就将其送到本寺坊所在的经堂教育小学,念“小学儿”,以接受伊斯兰教的启蒙教育。入学儿童一般利用每日早晚时间(五时拜间歇期间)到清真寺接受小学教育。小学教学的地点相当随便,在大殿廊下,或讲经堂,或专门的小学教室。一般是教师念,学生跟着读;或让学生念,老师在旁边纠正。小学学制无一定规定,而是视农忙、农闲和老师的个人安排而定。农忙季节,老师和学生散学回家干活,农闲时再继续回来教和学。有时,老师教务忙碌或有事,就让经堂大学的满拉们代替执教。“小学”一般不分级,各类水平的儿童集中在一起学习,其中用功勤奋、家境尚好的儿童,经过几年的不断学习和进步,可望进入大学阶段学习,“小学”以经堂学生能够熟练地背诵《赫厅》《杂学》及拼读阿拉伯文等为结业标准。

一部分小学结业的经堂学生,愿意继续学习者,则由家长或长辈出面,请一位经堂大学中有“尔林”[13]的阿洪做学生的经师,并行见师仪式,经经师同意后,收其为“海里凡”,即从此正式进入经堂大学开始更高阶段的学习。

凡能开办经堂大学教育的清真寺,大都接收外地的经堂学生“住学”,即平常居住在寺内。经堂学生的生活费用和经堂老师一样,外坊投学者由经堂所在坊的“高目”[14]供养,本坊则是“农忙种庄稼,农闲当满拉”,即由自己的家庭供养。平时,经堂学生们也能适当接受坊民婚丧嫁娶等的“海地耶”[15],以补助自己的生活和购置一些文具、纸张、经典等学经用品,有的坊民属于供给经生衣食的东家———“哈瓦提”,经生有义务为其举行各项宗教活动仪式,他们就很少能再接受“海地耶”。而且一个经堂招收学生的多少,除了要看开学阿洪的学问、声望,还要看这一坊穆斯林的经济能力。如果某坊的经济条件较好,或拥有的“瓦格夫”[16]较多,坊民众多,实力较雄厚,就可以聘请到著名经师,招收较多的学生,经堂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就好一些,否则就比较清贫。

经堂学生每天的生活安排大抵是每日照例参加五时礼拜,在晨礼毕后即赴讲堂听讲,一般都要连续听二至三小时,有时晨礼后讲堂黑暗则要燃灯听讲,经堂学生下堂之后要自己再温习一下当日教授的功课,才可休息一下和进食午餐(指一日三餐者)。午后晌礼后则继续听课。有的向老师求解疑问,有的三五一组相互讨论。也有学习优秀的学生代替老师(由老师指定)向学习较差的学生重授当日所讲的课程。至昏礼和宵礼之后,则要朗诵当天学习的功课和预习次晨的功课。总之,大多数境况下,学生一日的生活、学习安排是很紧凑的。

经堂教育中讲求“知”“行”并进,讲求正心修身,为人师表,对大学经堂学生要求更为严格,不得身着绸缎一类昂贵的衣料,不得进入娱乐场所,平素不许动响器,告假外出购物或探望亲朋不得日落才返,更不得入夜始归或隔夜而返,有此情形立时开除。此外,还有晨礼之后不得继续睡眠(斋月内例外),晌礼、晡礼、昏礼之后绝对不准睡眠,宵礼之后也不许“即时就眠,更不准随便闲谈。至夜内十时以后始可就眠。这是旧经堂的通例”。

当大学经堂学生学完所学的课程后,具备了较系统的伊斯兰教知识,才具有了做“阿洪”的条件,这时,就要举行“穿衣仪式”,表示经堂学生达到了毕业的水平。“穿衣”(北方称“挂幛”[17])仪式,一般选择在开斋节古尔邦节或圣纪等节日举行,由“哈瓦提”即供养者家制作“绿衣”[18]一件,或制作质量较好的一件新大衣,精工绣制一顶尖帽,“戴斯塔尔”[19]一条,由经师阿洪或当地“掌教”、年高有德的“乡老”为毕业的海里凡穿戴,接着由其优秀者(或每一个)对教民作一次讲“瓦尔兹”[20]的专题演讲,从此,这些经生便被称为“穿衣阿洪”,具备了担任开学阿洪的资格。穿衣阿洪有可能日后被外坊清真寺聘去担任开学阿洪,也有可能留在本坊任教职。但也有想进一步深造的,他们就慕名到别处去投奔名师继续精心钻研一部或几部经典。一般来说,在一个著名经师门下学成的阿洪要比一个一般经师门下学成的阿洪名望高,而先后在几个著名经师门下学成则又比只随一个著名经师学成的名望要高。名望高的经师、阿洪一般会被多处寺坊“抢聘”,受到广大穆斯林的备加敬重,而且随其学经的海里凡(包括穿衣阿洪和开过学的阿洪)也会很多。

经堂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经堂教育规章制度。

收录经生制度。经堂教育的大学阶段,对选拔经生是有一定标准和要求的。一般投学经生要有名人担保,经所投阿洪考核和经学所在寺管会同意,有的经堂还制订一套规则,进行考核。赵灿在《经学系传谱》中翔实记录了舍蕴善收录经生的五条原则:第一,对英年寻学者,先观外貌,以定其格(清秀、愚拙、刚介、狡诈);再验言辞,以分利钝;继询经句,以定水平;俱予收录,因材施教。第二,对年愈三旬的寻学者,则迟授以经,察其晨昏勤惰,果系发奋务学,方与授经。否则,虽有荐书,也要婉言辞去。第二,对年事已四旬的寻学者,再迟其授而察之,果勤师教礼,弃撇尘纲,潜学慕学,炼性习道,方与授经。否则,纵有荐书,也善辞不收。第四,对年纪太幼的寻学者,除有至亲父兄同寓者外,不予收录。第五,收徒本着“宁存愚而多诚者,不收智而多狡者”的重德原则。

经师标准。经堂教育自创立之日起,就十分注重对经堂师生德才兼备的健全完善人格的培养。讲求经师要知行并进,既有知识又有品行,既有“尔林”又有道德修养“操守”,既有宗教知识又有高尚情操。经堂教育的课程学习,大都从德、才两方面兼顾安排,一方面注意提高经生语言、修辞、宗教知识一类的学科知识,另一方面更重视广大经生在正心、修身、爱众、卫国、救世等道德修养上的提高和升华,德才兼备。“尔林”“操守”俱佳者,才能达到合格经师的标准。

乡耆诫约。有的地方的经堂中,为保证经堂教育顺利进行,以公议诫约的形式,约束乡耆不得无事频往教师授经、习经各房,影响务学众师,“妨工延接”。如《经学系传谱》所录的考城乡耆公议诫约,还有如清光绪三年(1877年)湖南《隆回山界清真西寺规约》规定:“每年开学,概凭公举有才能者,不许掌教轮流治馆,恐误人家子弟”,“掌教不准持势袭位,公举远近有德政才能者,方可继位”等。

此外,经堂教育中的“穿衣”“搬阿洪”[21]仪式和讲经制度已在前面有所论述。这些制度和规约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经堂教育的内容和历史进程,也是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和评价经堂教育在回族文化史上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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