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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西北边防体系的基本建制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朝建立西北边防体系从设置卫所开始。卫所是明朝军队的基本建制,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
防卫制度_嘉峪关志

第二节 防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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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洪武年间开始,明朝在平定西北的过程中,先后在各地设立卫所,用来加强对占领区的控制。设立陕西行都指挥司和卫所等军事机构管理河西是明朝的独创,在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上,明廷又不断地增设巡抚、总兵官、镇守太监等官职和连续地派遣重臣巡视甘肃或专督兵马,建立了一整套“文经武纬、杜渐防危、提纲振目”的完备的制度。明朝建立西北边防体系从设置卫所开始。卫所是明朝军队的基本建制,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度地要害,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在西北地区则主要依据地势的险易、位置的缓冲和形势的需要,建卫设所。如宁夏附近设四卫,甘州署五卫。西北地区的卫所可分为三类:一为极边卫所,如甘州、肃州、宁夏诸卫,倚塞而建,与北元势力相邻相望,有警首当其冲;二为次边卫所,如洮州、岷州等诸卫,邻近边塞,既为极边卫所者援,也是腹里的又一屏障;三为腹里卫所,如西安等诸卫,从地理位置上说,已离边较远。这些卫所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西北地区,使西北边防形成了严密的层次性。卫所之上受督司节制,洪武时期,朱元璋数次变更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治所,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将其治所移至甘州(今甘肃张掖),统辖甘青地区的卫所。在弘治时期,陕西督指挥使司移至固原,所谓“总制三边,以一事权”,总辖陕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

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七月,在河州府设置西安行都卫,次年十月,将西安行都卫更名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洪武九年撤),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恢复,并移治庄浪(今甘肃永登),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又将治所西移在适中的甘州(今甘肃张掖),使其便于东西兼顾,根据敌情相机行动指挥。这样,甘肃镇便成为明代经略甘肃的大本营

明朝建立西北边防体系从设置卫所开始。卫所是明朝军队的基本建制,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千户所下辖十个百户所。“度地要害,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在西北地区则主要依据地势的险易、位置的缓冲和形势的需要,建卫设所。如宁夏附近设四卫,甘州署五卫。西北地区的卫所可分为三类:一为极边卫所,如甘州、肃州、宁夏诸卫,倚塞而建,与北元势力相邻相望,有警首当其冲;二为次边卫所,如洮州、岷州等诸卫,邻近边塞,既为极边卫所者援,也是腹里的又一屏障;三为腹里卫所,如西安等诸卫,从地理位置上说,已离边较远。这些卫所错落有致地分布在西北地区,使西北边防形成了严密的层次性。卫所之上受督司节制,洪武时期,朱元璋数次变更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治所,在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将其治所移至甘州(今甘肃张掖),统辖甘青地区的卫所。

在弘治时期,陕西督指挥使司移至固原,所谓“总制三边,以一事权”,总辖陕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上隶右军都督府,下辖甘州(左、右、中、前、后)、肃州、山丹、永昌、凉州、镇蕃、庄浪、西宁十二卫,碾庄、高台、镇夷、古浪四千户所。肃州卫为甘肃镇最西一卫,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设置,嘉峪关属肃州卫统辖。

从洪武年间开始,明朝在平定西北的过程中,先后在各地设立卫所,用来加强对占领区的控制。甘肃镇的组织管理体系是设立陕西行都指挥司和卫所等军事机构管理河西。在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上,明廷又不断地增设巡抚、总兵官、镇守太监等官职和连续地派遣重臣巡视甘肃或专督兵马,建立了一整套“文经武纬、杜渐防危、提纲振目”的完备的制度。规定了各级官吏的明确职守,如巡抚的职责为:操练军马,抚绥军士,修理城池、墩台、关堡,整饬器件、盔甲,监理粮储、屯田水利,查验朝贡番使,羁縻番夷等;镇守总兵官负责操练兵马,抚恤士卒,修理城池,防御番虏等。另在甘、凉等地分设左、右副总兵,在各地设置分守左、右参将,游击将军,整饬兵备副使、守备、都司、千总、把总等。他们的职责大体同于总兵,即操练军马,修筑防御工事、城池、墩台、关堡等,安抚番夷,防御蒙元,并截杀追击入寇之敌。如分守肃州右参将的职责为:操练军马、修葺城池、防御贼寇、抚治番夷、经理哈密等。整饬肃州兵备副使的职守为:常住肃州,兼管永昌、山丹、甘州、高台、镇夷等九卫所,并巡历所辖卫所、整饬兵备、抚治番夷、参奏贪酷残害军士的所属军职、催督分守等官相机截杀出没的番夷等。而嘉峪关防守官都司或守备受分守肃州右参将或整饬肃州兵备副使节制、调遣。其职责为:操练军马、抚恤军士、修理城池、防御贼寇、严谨烽燧、遇警相机剿杀等。这就是将练兵、防御、安抚、围剿等功能熔为一体,体现了明代甘肃镇防御体系的严密。

明代甘肃河西地区地旷人稀,大多数卫所分布在长城一线,因而在建制设官防守时,需要因地制宜,建立有效的防御工事,以弥补军事力量的不足。所以,明代河西的防御体系主要由长城(边墙)、墩堡烽燧、驿站组成。

明朝边镇是在沿边都司卫所设置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并在历代统治者的关注下逐步完善的。沿边都司与卫所的设立,是洪武年间乃至整个明代北部边防的基本建设,它是北边防线的物质基础。对于各边镇的设置,一般说来,边防都司或镇守武将的设置表明该镇的初设,而巡抚一职的定设则表明此镇最后形成。

卫所制度的废弛则是明中后期的事。明代卫所制度废弛的原因有三:首先是军屯制度破坏;其次是卫所军丁困于役作;第三是将校军吏营私舞弊。正由于此,卫所军丁不断逃亡,导致明代卫所制度日渐瓦解,并逐步由营兵制所替代。明代中后期镇戍兵制(即营兵制)后来居上,其地位及影响逐渐超过了卫所兵制。永乐时期确立了总兵官镇守边防的体制,北边的卫所制逐渐向镇戍制转变。在明代中后期,北边的镇戍制成为居于主导地位的兵制。明中后期的镇戍制是以卫所为基础,镇戍兵制与卫所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明中期虽以镇戍制居主导地位,但卫所的作用并未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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