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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弟弟代表女方父母致辞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婚姻习俗民国前,怒族婚姻已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盛行族内婚。因婚姻不自主,怒族地区常有定娃娃亲、逃婚、抢婚的事发生。按照怒族的传统习俗,新婚夫妇在举行婚礼的三天之内不能同居。居住在贡山等地的怒族还保存着“妻兄弟婚”的转房制和“讨男子”,以及补婚的习俗。兰坪怒族婚姻的缔结主要是父母包办,严禁宗族内婚,姑姨舅表婚彩礼从轻,与外族通婚或被
婚姻习俗_中国怒族

第六节 婚姻习俗

民国前,怒族婚姻已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盛行族内婚。在同一氏族、同一家族内部进行。除亲生父母子女、亲兄弟姊妹之外,分布在怒江流域的怒族中堂兄弟姊妹之间、再堂兄弟姊妹之间,甚至不同等辈之间均可结成夫妇。“姑表舅婚”有优先权,外甥女订婚时,必须征求舅父同意。

怒族青年男女在婚前享有恋爱自由,他们常常以幽会方式寻找自己的情侣。男女青年可以相互取名,约会时作为暗号,约会时间订好后,女方把自己心爱的银镯或项链取下来,亲自戴到小伙子的手上或颈上。双方约会,常以笛声、琵琶声、口弦为暗号,只要听到笛声、口弦声、琵琶声,对方就能辨别得出是不是自己的情人来约会。约会时,小伙子把姑娘送的银手镯或项链取下来亲手给姑娘戴上,但婚姻的最后缔结一般由父母做主。因婚姻不自主,怒族地区常有定娃娃亲、逃婚、抢婚的事发生。

怒族青年男女从初恋到成婚,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和考验,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时间。在这期间,女方父母要划给男女双方一块“共耕地”,以便他们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互相观察了解,建立感情。如果双方都情投意合了,男方就要送给女方捻线用的工具和织布用的木梭子以及买些衣服和装饰品等作信物,并将自己的手指甲剪下装入一个精制的小竹盒里,以示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女方;而女方则将自己的长辫子剪下一节,用花布包好,并将自己亲手缝制的一套麻布衣服、花挎包和一副布绑腿送给男方,以示自己对男方的忠诚。双方在相处期间,如一方反悔,则以对方所送礼物的双倍数额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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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怒族少女  摄影:罗金合

订婚,需征得女方舅舅同意方能算数。同时,女方家提出要多少彩礼,男方必须满足。一般来说,男方要带4~6坛酒,要双数,不得单数。只有经过女方父母及亲友同意后,确定了结婚日子,客人同主人才畅饮订婚酒。订婚后,不管是哪方退婚则要一赔二。聘金和聘礼多与少,则视女方人品及劳动力强弱来确定。男方一般要给女方父母、舅舅各1匹布,给女方父母三四头牛。

结婚,订婚男女到了十七八岁即可结婚。结婚前,澜沧江边的怒族要算八字,选吉日良辰后方可举行婚礼。怒江流域的怒族举行婚礼的程序一般是先要择出属龙或属蛇的日子,作为结婚的日子。结婚时凡属同一村寨居住的人家,不论其亲疏都要慷慨解囊资助结婚的男子,馈赠的数量多少不等,一般赠钱、粮、猪、鸡等。结婚前的一两天,全村各户都照例选派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或女子到新郎家去帮助料理各种准备工作,如杀猪、宰鸡、酿酒、舂米、砍柴等。新娘家的父母也要为女儿赶制出嫁的新衣,购置女儿佩戴的首饰,并在女儿出嫁的前一天,挨家逐户地亲自去邀约全村派出的客人。

结婚那天,男方带足酒和彩礼,邀约一些亲友,并请会弹琵琶,会吹笛子、口弦的人组成迎亲队伍到女方家接新娘。当新娘接到家门口时,村上的男女老少聚集在门外迎接新娘,并请几个人端着斟满酒的金竹杯或牛角杯拦在路口迎客。凡经此路的人,不管是否会饮酒,客人都得先喝一杯喜酒,否则客人就进不了屋。婚礼前,新郎新娘双方要事先找好自己的朋友做陪伴,有的一男一女,也有的两男两女。举行婚礼时,男女双方亲戚和邻居们都来庆贺。老人们围坐在火塘边坐唱,并听歌手们唱传统的《婚礼歌》,饮酒助兴,吟唱三天三夜,青年男女们手拉手在竹楼里跳踢踏舞,当舞跳到高潮时,由女方家人将男方盛水用的竹筒投进人群中央,人们将竹水筒踩烂,表示婚礼隆重和体面。

结婚后,请村里长辈出面杀一只鸡,并将鸡血滴在折回的一枝树枝上,用滴过鸡血的树枝拍打新郎新娘身体,并喃喃地念着咒语,驱除病魔,化凶为吉,祝福新郎新娘多子多福,五谷丰登,长命百岁。

婚后第二天,新郎要杀一口猪,送一半给女方父母,给女方舅舅和叔叔送木柴、松明等;而女方家则要杀鸡或用猪头,用“肉拌饭”招待远方来客和亲朋好友。按照怒族的传统习俗,新婚夫妇在举行婚礼的三天之内不能同居。新娘在丈夫家居住三天后,由新郎和同龄男子陪同回娘家住三天。新郎初到岳父岳母家时,必须带重礼回敬老人。礼物一般是背一头肥猪、一斗米、一床棉被、一丈布和披毡,到第四天才带着新娘,背上岳父岳母赠送的礼物返回。

新娘出嫁后,女方父母给新郎新娘一竹箩粮食、一头猪、一只鸡、一把镰刀、一把砍刀、一套衣服、一块地、一顶珠帽、三串挂珠和一对耳环,为离开父母后独立生活提供方便。

居住在贡山等地的怒族还保存着“妻兄弟婚”的转房制和“讨男子”,以及补婚的习俗。兄死寡嫂可以转归夫之弟,弟死则弟媳可转为兄之妻,并受到社会的公认。若男方不愿意,女方才可另嫁,若无兄弟则在本家族近亲中找一适当的对象,只有在本族成员无适当的婚配对象的情况下才能转嫁给家族以外的成员。寡妇再嫁其聘礼只需黄牛1~2头即可,彩礼归亡夫直系亲属所有;如系转房则不需任何聘礼,只需由当事人通知家族成员杀猪、煮酒招待大家,即算完成转房婚礼手续。新中国成立后,这种转房制几乎不存在了。

“讨男子”,即男子出嫁。这种“讨男子”的风俗习惯至今还存在,但与汉族的“上门”有所不同。“讨男子”则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在有兄弟和有几个姑娘的情况下均可以。如果一家有几个姑娘,其中一个姑娘或几个姑娘“讨男子”都行。男子到女方家后,其政治、经济待遇平等,可以不改变本族姓氏,在家庭中、在村中都同样得到平等相待。

贡山怒族还有补婚的习俗。即凡因生活困难而一时无力操办婚礼的夫妻,待条件成熟,有能力操办婚事的时候,即使双方已共同生活几十年,甚至已是儿女成行的老夫妻也要按规定补办一次婚礼。

补婚一般在娘家举行。此日,新郎、新娘要邀请直系亲属长辈来参加,并请人带上两大桶自酿的“咕嘟酒”和一头肥猪、一双筷子、一对碗、一对竹箩到女方家。补婚夫妇一人拎一坛子青稞酒,一人捧一罐苦荞酒敬送给女方父母。女方父母接过这些礼品后,要回送他俩一人一碗酒,以示领情和祝贺。接着陪同来帮忙的年轻人要用新郎家带来的喜酒招待新娘的直系亲属们,按初婚的程序,第一顿饭是由补婚夫妇主办。饭后,按例举行喜庆舞会,以表示祝贺补婚夫妇,舞会通宵达旦。第二天,补婚夫妇返回时,娘家人和女方亲戚则赠送竹箩、簸箕以及家禽、家畜等贺礼。

兰坪怒族婚姻的缔结主要是父母包办,严禁宗族内婚,姑姨舅表婚彩礼从轻,与外族通婚或被抢婚成婚者,彩礼加倍,程序与附近汉族、白族大同小异。其基本程序有以下几项。

(1)择偶和恋爱

新中国成立前,若柔地区仍保留有“公房”制残余。残余形式的“公房”(暂时闲置不用的旧房或新房)是男女青年择偶的主要场所。每当夜幕降临,男女青年便来到“公房”(避开亲兄妹、堂兄妹、上下辈),大家济济一堂,有的弹四弦琴,有的弹口弦,有的打草鞋。在这里,男青年们尽可能地靠近自己的意中人窃窃私语,谈情说爱。这一过程若柔人称为“串姑娘”或“闲姑娘”(不到“公房”闲逛的男女青年往往被视为没出息。事实上这样的男女青年往往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伴侣)。当玩到晚上的十一二点时,男女青年们便逐渐散去。

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的男女双方,一般不再到“公房”相会。为了让众人知晓彼此间的关系,男女需互赠信物。最简单的信物是口弦和草鞋。信物虽小,但它蕴涵着男女双方的互爱之情;同时也起着告示众人的作用(因为信物出自何人之手,在众人看来是一目了然的)。

女青年择偶的主要条件是:身强力壮,懂得手艺,能吃苦耐劳,为人正直、老实;男青年择偶的主要条件是:心灵手巧,心地慈善,能接人待物,会操持家务,大方好客。

若柔族规甚严,在恋爱期间绝对禁止越轨行为。若女子未婚先孕或非婚生育,就会受舆论谴责,认为这是整个家族的耻辱。故这种现象极少发生。偶有发生,当事女子则身败名裂,甚至终生难嫁。

男女青年经过一起砍柴、放牧、劳动、娱乐和在“公房”等场所的相互接触、观察,逐渐地选定了自己的意中人,进而建立了恋爱关系,这是若柔支系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一环,也可以说是第一阶段。

(2)说媒和订婚

被某男青年所爱的女子,若符合男方父母之意,父母便请一名能说会道的男性到女方家说媒。说媒有一次成功的,也有几次才成功的(当然也会有不成功的)。这当中,双方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居住的环境条件、族别等方面都将成为男女双方家长、亲戚们考虑的主要因素。

通过说媒,女方家长如果答应了这门亲事,那么,男方就择定良日正式到女方家订婚。订婚之物一般是一只大红公鸡,若干斤米酒和肉。订婚时,由媒人带领未来的新郎和新郎家族的几位亲戚同去(新郎的家长必要时也参与),时间一般约定在晚上。女方参加订婚仪式的人员是未来的新娘及其父母和直系亲戚。

(3)结婚和成家

结婚可以是订婚后的几个月或几年。

结婚一般择属马、狗或龙日进行(切忌属牛或属猪日,担心婚后夫妻间相顶或相拱)。结婚需由男方派出迎新队伍,女方也需派出送亲队伍(势力大、亲戚多者送亲队伍也就庞大)。正喜日的晚九点许,男女双方的直系长辈需聚集在一起举行一个“交人接人”仪式(即交新娘、接新娘仪式),凡女方长辈提出的要求男方都一一表示接受。这时新郎新娘则频频向双方的长辈们叩头。老人们在接受叩头的同时也频频举杯向新郎新娘祝福,如“酒是什么酒?酒是喜酒。喜酒喜酒,喜酒不醉人!”“酒是什么酒?酒是五男二女酒!”“酒是什么酒?酒是长命富贵酒!”如此等等。有的老人还给新郎新娘掷钱(朝新郎新娘眼前的地上掷)。结婚的当日,全村人都沉浸在无比欢乐的气氛之中,男人们帮助杀猪、烧水、沏茶、做菜,女人们则帮助舂碓、背水、做饭,人人喜气洋洋,个个忙忙碌碌。老远就可听到由新郎家传出的阵阵的唢呐声和老人们吟唱的祝福歌,前来做客的人群络绎不绝。

结婚仪式后的第三天,新娘在新郎陪伴下回家看望父母,俗称“回娘家”。除非路途遥远,不然当日必须返回婆家居住。

幼子结婚,一般不另立门户(因为幼子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除幼子外,其他儿子结婚,数月或个把年后,就应与父母分家,自立门户,这时才算成家。

若柔人除与本民族、汉族、白族通婚外,一般不提倡与其他民族通婚。

若柔人普遍早婚、早育,一般女十五六岁、男十七八岁即视作成熟,亦就可以结婚。若柔地区盛行“姑舅婚”,又多由父母包办,自由恋爱成婚者极少,于是常有逃婚、抢婚之事发生。

婚后丧妻,男子可以再娶,不受干预;婚后丧夫,女子再婚,往往会受到各方干预。

新中国成立后,已破除了一些婚姻嫁娶方面的陈规陋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自由恋爱、一夫一妻、夫妻平等、计划生育的观念在若柔地区的婚姻家庭中已占据了主导地位。一般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恋爱,再请媒人提亲,提亲以后是订婚,再接着是结婚。新娘离开娘家时也要哭嫁。每道程序都慎选日子,力避冲犯。结婚仪式十分隆重,远亲近邻都来道喜,安排吹鼓手数人,条件好的还要舞狮、耍龙、唱戏等。

如今,当地信奉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教徒结婚则按所信仰宗教的规定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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