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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入开展教育预防工作,3月份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为期1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10月份与金融系统在龙泉广场联合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大型宣传栏。
反贪污贿赂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二节 反贪污贿赂

一、经济案件检察

1986~1995年,受理经济案件37件36人,挽回经济损失80.51万元;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办贪污案4件5人,挪用公款案4件6人,偷税漏税案2件2人。

1996年受理贪污、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5件8人,立案侦查2件4人,侦查终结6件9人(包括上年积案4件5人),移送起诉2件2人,免于起诉4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1997年10月,成立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贪污贿赂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职能化。1997~2005年,共受理各类职业犯罪案件线索53件77人,立案侦查15件2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2.38万余元。2004年6月,协助州检察院侦破工商银行临夏广场支行原行长孔某挪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特大案件。

二、职务犯罪预防

2002年,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多渠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普遍预防。6月份在县城中心和重点集镇开展较大规模的举报宣传,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开展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先后在金融、税务、建筑等17个单位宣讲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渎职侵权案件及定罪名目,起到积极预防作用;依靠党委领导开展全社会预防,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并报请县委批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在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推进工作。

2003年,创新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7个增加到24个。检察院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并成立院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网络建设。在24个成员单位内部相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预防机构,配备专职预防人员。各乡(镇)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成立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预防工作机构。在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建立临时性预防机构。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政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政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及考评细则”,并与14个乡(镇)和24个成员单位签订“和政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责任书”;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将松鸣岩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预防范围,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开展专题法制讲座5场(次)。深入开展教育预防工作,3月份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为期1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10月份与金融系统在龙泉广场联合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大型宣传栏。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乡(镇)开展预防情况,并指导帮助乡(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004年,深入开展教育预防、专项预防和个案预防。3月底,先后在龙泉广场集中开展为期1周的举报宣传;7月中旬在三十里铺镇召开预防工作专题会议,围绕2003年查办的马牧沟村原村主任马某贪污一案,向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宣讲法律知识和“检务公开”相关内容;8月在县有线电视台向社会各界公布院领导及主要科室电话号码,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播放“检务公开”内容,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栏、检务公开栏;10月集中30天时间,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听取汇报、宣讲法律法规等形式,检查24个成员单位、14个乡(镇)的预防工作。

2005年,对县上重点工程(和合路建设)进行专项预防的审批申报;与相关单位联合成立预防工作办公室,加强专项预防工作,提升预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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