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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通渭县委组织部干部考核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基础性环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组织部门必须努力探索和破解的难题。一要细化考核评价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四要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提高考核评价的效用性。考核评价结果的充分合理使用,直接影响到考核评价工作的生命力。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通渭县委组织部

干部考核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基础性环节。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组织部门必须努力探索和破解的难题。最近,通过对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文件的认真学习,深入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对通渭县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通渭县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考核项目进行整合,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度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融为一体的“三位一体”考核管理机制,通过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匡正了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增强民主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扩大参与考核评价主体,每个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都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考核组测评四方面组成。民主测评,乡镇参加人员为乡镇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县直单位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测评,党政“一把手”,乡镇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测评,县直单位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测评,其他科级干部由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进行测评。

(二)实绩与测评相结合,增强导向性。领导干部考核由实绩考核和测评考核两部分组成,党政“一把手”的实绩考核由县目标办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提供,测评考核由民主测评、县上领导测评、考核组测评三部分构成;其他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由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提供,测评考核分值由民主测评、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测评、考核组测评三部分构成。同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干部的“德”进行单项测评,努力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增强真实性。每个领导干部的考核分值都实行千分制,党政“一把手”由实绩考核700分、民主测评150分、县上领导测评50分和考核组测评100分构成,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由实绩考核500分、民主测评250分、单位主要领导测评100分和考核组测评150分构成。在坚持定量考核的同时,又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核实等方法,对考核对象的综合情况进行定性分析

(四)评价与运用相结合,增强激励性。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对责任意识较强、履行职责较出色、自身形象较好的优秀干部进行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对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评为“好班子”的,其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乡镇考核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优秀指标3、2、1个,县直单位第一、二名的各奖励优秀指标2个,三、四名的各奖励1个。

二、主要问题

(一)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存在柔性指标难以操作的现象。梯田建设、马铃薯产业、劳务经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项目建设等刚性指标,各单位注重,也便于考核量化,但需要常抓不懈且见效慢的潜绩、软绩,如创新机制,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提高人口素质等柔性指标,不易量化。

(二)在优秀等次指标上,存在优秀指标不平衡现象。根据县委“三位一体”考核办法,除去“好班子”直接确定和奖励的优秀指标外,其余按15%的比例进行分配。有的单位指标较多,有的单位指标较少,甚至科级干部少的单位没有指标。同时,按照四舍五入,0.5%—1.49%之间都按照1个优秀指标分配,出现指标分配不平衡现象。

(三)在具体考核结果上,党政“一把手”与其他领导干部之间比较性不强,存在党政“一把手”优秀等次较多现象。党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与领导干部测评分数来源不同,分值也不同,导致党政“一把手”与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之间,在考核结果上可比较性不强。

三、思路对策

干部考核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选贤任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要考准考实。

一要细化考核评价指标,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这是干部考核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能否考准考实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深刻阐述了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县委“三位一体”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体系作了明确规定。要对考核评价指标再进行细化,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对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每一项要素,制定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以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考核人员认定时,有一个可参照的内容,能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

二要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考核评价的合理性。要细化行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按照行政“一把手”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两个层次分配优秀指标,对行政“一把手”单独分配优秀指标,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占50%,县直单位行政“一把手”占50%,剩余优秀指标,按照比例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之间分配。

三要加强考核队伍建设,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在抽调考核人员时,要抽调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组成考核组。考核之前,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既要掌握考核的基本业务知识,又要坚持原则、注重保密,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要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提高考核评价的效用性。考核评价结果的充分合理使用,直接影响到考核评价工作的生命力。要建立尊重考核评价成果的工作制度,防止考核评价和运用脱节,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培养、奖惩和管理、培训、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综合运用嘉奖、记功、通报表扬、提拔使用等多种方式给予鼓励。对一般、差班子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干部,要进行谈话诫勉或坚决调整,从而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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