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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来说,大学生违法犯罪是法律意识的欠缺、淡薄,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时有发生,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_青年学术论坛

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武汉工交职业学院 王军梅

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把依法治国载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把这一方略确立为宪法原则。中共中央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其中,守法尤其重要,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守法都是基本的基本。法不律民,国将难治;民不守法,家也难安。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懂法守法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然而,不懂法、不守法者大有人在,甚至接受了十几年教育、正在“象牙塔”中的“骄子们”中,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

二、当前大学生中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大学生违法犯罪有的是不知法;有的是只知其文不知其义;有的是知法犯法;更有甚者有的是规避法,等等。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部分,都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有的甚至法律知识还较丰富,而面对具体问题时,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法律意识较强,能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对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极力维护,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类是有法律知识,且了解法律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如司法腐败等现象,使其对法律产生误解,一些大学生犯法并非因为不知法,而是知法犯法,把法狭隘地理解为一种工具,而非追求的目标,认为法就是条文,而忽视了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即秩序、自由、效益、平等、人权、正义等。三类是思想简单、易冲动,感情用事,往往丧失理智,根本不考虑法律规定及行为后果。

总的来说,大学生违法犯罪是法律意识的欠缺、淡薄,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时有发生,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三、高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1.法信仰应是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 法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知识的多寡与法信仰的强弱没有必然的正比关系,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而轻信仰培养的倾向,造成学生学而不用,知而不信。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因而,必须改革法律教学,凸现作为“两课”解决信仰和思想问题的特点和优势,将法信仰置于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地位。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说过法律教学要确立民主思想教育与专业知识教育并进的原则,离开了民主、自由、人权这样的基本目标,法律知识就会苍白无力,法律教学中要大力渗透现代法律精神中的人文因素。一些大学生犯法并非因为不知法,而是知法犯法,把法律狭隘地理解为一种工具,而非追求的目标。认为法就是条文,而忽视了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即秩序、自由、效益、平等、人权、正义等。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重点勾勒了我国法制教育体系的构成,即小学法制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学生们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大学法制教育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掌握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基本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虽然从小学开始就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但侧重点不同。我们要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教育,培养对法的信仰。

2.高校在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中要依法办事,让学生相信法律 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全校师生员工应依法行事,营造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学校的环境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首先应做到从“依法治校”开始,因为一个学校的“法治”状况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高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学生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本身就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人权。同时,作为一个学生,又享有基于法律特别保障的权利以及基于与校方的民事契约而确立的权利。

有关学生权利的立法,可以分为宪法——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大学法(校规)三个层次。我国宪法规定了广泛的人权。《教育法》在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高等教育法》针对学生权利的规定十分粗糙,没有自成章节,仅在第六章中零星可寻。这是远远不够的。要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必须在国家立法中专章规定学生的权利。鉴于我国的国情,对宪法已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人权,教育立法也应加以重申和具体化。同时要规定各学校的校规也必须明确写明国家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学生的权利。

3.广泛利用各种方式、途径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课外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加学生的参与程度,得到更多法制实践的体验;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场所和生动具体的案例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使学生感受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服务热线等。《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党团组织也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促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4.对社会现象正确评说,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大学生的心态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点:①社会上及校园里各种不正之风、违法乱纪、腐败现象对他们的直接侵蚀,道德滑坡,个人主义思想膨账。②一些学生在自我价值的选择上忽略了奉献性,过分强调个人的利益,拜金主义较为严重。③严峻的就业形势使不少学生心理负担加重,导致他们看法偏激,对前途忧心忡忡。④教育和管理的软弱无力,法治在某些层面的缺位,有的学生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以上种种因素都会对学生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既要肯定大学生思想主流健康的一面,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当代大学生,又要看到他们矛盾的一面。针对以上种种情况,学校的法制教育不应削弱,而更应该得到加强。对这些现象我们不能回避,而是要正确加以引导,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的现象,随着法治化的进程,这些会得到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1]魏晓春,褚宸舸.法信仰应是大学法制教育的核心.唐都学刊,2003(4)

[2]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

[3]刘旺洪.法律意识论.法律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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