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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的功能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制度的社会整合作用是以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导向功能为前提的。社会制度除了发挥上述的正功能之外,还可能会导致一些负功能。制度确立之后,一般由少数人专门负责执行,而现代社会,这些“少数人”就是各种执行制度的专门机构和组织的工作人员。
社会制度的功能_社会学教程新编

二、社会制度的功能

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社会制度,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制度的协调发展。从静态上看,社会制度作为一套社会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各种社会角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确定社会结构的性质,为社会生活和社会互动建立起一个稳定的框架,从而使社会变成一个内部协调、秩序井然的完整系统。从动态上看,处于各个社会地位上的成员遵照制度规范的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化,从而使其社会行为贴近或符合各个社会领域中的社会制度,并且把这种制度文化世代相传,这就是社会制度的功能。[14]

(一)考察社会功能的角度

由于社会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的内部构成要素之间有纷繁复杂的组合方式,各个领域中不同的社会制度之间也处于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中,所以,社会制度的功能体现也是复杂的。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视角对它进行研究。

1.正功能与负功能

根据社会制度功能性质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功能可以被分为正功能(positive function)和负功能(negative function)。

正功能又称积极功能,是指某一项制度活动的结果对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提高社会系统的活力和适应力,巩固社会系统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协调、稳定和一致。

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社会制度正功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社会制度保证了社会成员之间一切正常的互动和正常的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这个整体系统内部由各个子系统构成,每个子系统都承担一定的功能。只有各个子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协调,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才能实现一种理想状态。社会制度的程序化,从时间和空间上组织和协调整个社会生活,通过为社会提供一系列的行为模式而使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化、合理化,它通过使社会成员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而使社会有序运行。只有在制度化的社会里,社会成员的需要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例如,在人潮拥挤的十字路口,如果没有交通规则,出现的将是一片混乱的场景,每个人到达目的地的需要都难以满足。只有执行和遵守相应的规则,才会给人们带来秩序和通畅。

第二,社会整合的功能。尽管社会制度规定了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成员都会照章办事,严格遵守制度规范的要求。在现实社会中,或多或少总会出现一些偏差行为。为了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社会制度就必须对这些越轨行为进行干预和控制,并根据行为的偏离程度,对越轨者给予适当、有效的惩罚和制裁,从而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控制整合。社会制度的整合作用不仅依靠强制性的消极惩罚的手段,而且更注重积极的建设性倡导的方法。社会制度的社会整合作用是以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导向功能为前提的。社会制度通过权利和义务系统为每个社会成员规定了特定的地位和角色行为,社会成员只有按角色规范行事,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减少与社会的冲突,更快地适应社会生活。

第三,传递社会文化,促进社会发展。虽然制度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但是它却成为传递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文化的传递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制度,社会制度一方面把过去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保存下来,代代相传;另一方面,社会制度又不断创造新的文化,丰富文化内容,促使社会发展和进步。因此,制度不仅是人类文化传递的重要工具。同时,它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社会制度除了发挥上述的正功能之外,还可能会导致一些负功能。

负功能又称反功能或消极功能,指某项制度活动的结果降低了社会系统的活力和适应力,破坏了社会系统内部的协调、稳定关系,造成社会内部的紧张和冲突。社会制度在发挥正功能的同时,也包含着一些危机:

第一,制度的“惰性”。制度是现有规范体系的合理化行为模式,这种模式一经制度化(制度化是指将合理、有效的制度固定下来,形成标准化的程式),就容易形成刻板的程序,使制度变得僵化或形式化。但是,人们的需求与社会生活总是不断变动的,这时就造成制度的刻板性与人类活动的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而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有时会超越制度的范围,这时制度便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发展需要对制度进行不断改革,使制度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

第二,“制度化逃避”。所谓“制度化逃避”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违背制度要求,但却能行得通的行为与现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制度化逃避”恰恰体现了形式上的制度与现实中的制度之间的矛盾。所谓形式上的制度,是指官方颁布、公认的成文制度。而现实中的制度,即是民间的现实生活中真正执行的制度。之所以会存在这种官方与民间两种制度的并行,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的某些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无法全面涵盖和制约人们所有的行为与调节所有的关系,而这种制度的漏洞使越轨行为有了活动的余地,从而会有诸多“打擦边球”的现象。另一方面可能是制度的实际内容不切合实际,无法有效地满足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具体需要,从而使人们产生抵触心理,不愿遵从制度规范,使制度的实际执行困难重重。从制度本身的要求来看,这两种制度重合的程度越高越好。一般来说,两者完全重合是不可能的。但是,两者距离逐渐扩大,就会产生制度的虚伪性和软弱性。一项制度不管怎么合理、怎么正确,如果只停留在纸面上而不付诸实施,不可能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结果也无法成为真正的好制度。

第三,制度被少数人垄断的现象。制度确立之后,一般由少数人专门负责执行,而现代社会,这些“少数人”就是各种执行制度的专门机构和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果一个集团或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不能够有效地监督这些作为执行制度的少数人,那么这一制度就会被这些少数人所垄断。被少数人所垄断的制度,只能体现个别社会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能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15]这种制度被少数人垄断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主参与、共同执政,容易导致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公共利益让位于个别集团利益,少数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滋生。

在现实社会中,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只有正功能而没有负功能。完美无缺的制度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或图纸上。制度的正功能与负功能相辅相成,是一种事物的客观现象。例如我国进行经济制度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引起了竞争,提高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市场经济的竞争对弱势群体产生巨大的压力。我们倡导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纳了大量的民间闲散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劳动力就业问题,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无法避免个体经营者唯利是图、越轨经营的具体做法。因此,我们无法把制度的正功能与制度的负功能相剥离,充分发挥制度的正功能而抛却其负功能,但我们可以通过不断改革完善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正功能,抑制其负功能。[16]

2.显功能与潜功能

根据社会制度功能层次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功能可以分为显功能和潜功能。

社会制度的显功能(manifest function)是指人们能观察到或者能预料到制度执行效果的功能。也就是说,某一特定单位执行制度的客观结果,这些结果有助于该单位的适应或顺应,而且也是制度设计的原定目标如此安排的。社会制度的潜功能(latent function)是指既不能认识也不能预期制度执行效果的功能。也就是说,特定单位在适应或顺应制度有意安排的活动的客观结果中,所产生的非主观意图的而且未被察觉的客观效果。

以中国的教育制度为例,当代的高等教育的显功能是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选拔优秀人才,提高人才素养,传递社会文化,培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生力量;而其所具有的潜功能则是缓解就业压力,使适龄就业人员通过继续接受再教育实现分流,以减缓社会巨大的就业压力,稳定社会就业的信心。此外,伴随着教育产业化的发展,高等教育也衍生出一系列的产业化利益链,比如说围绕着高校的后勤集团商业化、高校周边的饮食、住宿、娱乐等商业链条的泛化等,高等教育所创造的间接利润无法估计。此外,在当今的消费社会中,消费风尚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购买高档名牌汽车,其显功能是为出行方便,提高生活质量;但高档汽车更重要的作用是显示出社会成员个人的社会地位,可以作为社会地位的外在评判标准,助长奢侈消费和超前消费的风气。

由此可见,人类有意识的行动,常常产生无意识的后果,制度的设计也是如此。一种制度既可能发挥所预料到的显功能,也可能出现没有预见到的潜功能。这里,潜功能可能表现为正功能,也可能表现为负功能。对制度的潜功能的分析,促使社会学家超越个人而为社会风俗和制度的存在寻找原因。制度的这一功能分析,使某些质朴的道德判断得以消除,从而真正显示出社会学分析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社会制度的基本功能

社会制度履行重要的社会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和管理社会存在和发展所必需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领域,调节社会关系并保持其稳定性,监督社会的偏离行为,奖励遵循规范的社会行为,维护和保证社会组织的一致性和团结性。

社会制度的基本功能包括: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传递社会文化,促进社会发展;促使社会整合。具体内容在此不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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