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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家庭关系不要相互指责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社会学家E.W.伯吉斯和H.J.洛克认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1]。伯吉斯和洛克的家庭定义强调婚姻与血缘关系,并指出了家庭的文化特征。家庭是典型的初级社会群体。
家庭的概念_社会学教程新编

一、家庭的概念

几乎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要么是自己出身于其中的家庭,要么是成年后自己建立的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家庭是古老的,普遍存在的。

马克思、恩格斯曾从人口生产的高度来阐述两性之间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关系,认为家庭就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美国社会学家E.W.伯吉斯和H.J.洛克认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1]。伯吉斯和洛克的家庭定义强调婚姻与血缘关系,并指出了家庭的文化特征。不仅如此,这个概念还指出了家庭关系中某些结点的可取代性,比如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必然的是血缘关系,也可以是一种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也是一种社会承认的虚拟的血缘关系。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所谓家庭,是指夫妇子女等亲属所结合成的团体而言。故家庭成立的条件有三:第一,亲属的结合;第二,包括两代或两代以上之亲属;第三,有比较永久的共同生活”[2]。以上的几种定义都涉及了婚姻和血缘这两个家庭的根本特征。综合起来,本文对家庭定义为: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兼有领养关系的人类共同生活的初级社会群体。

家庭是典型的初级社会群体。姻缘与血缘是人类所有社会关系中感情色彩最浓的两种社会关系。当然,由于文化的差异,血缘与姻缘的感情色彩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着差别。婚姻和血缘之所以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是因为它们能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正因为如此,家庭内部的互动也与一般的人际互动不同。在理想的家庭互动中,互动各方都力图使互动保持和谐,避免冲突的发生。为此,互动各方都能从家庭整体的角度、从其他家庭成员的感受角度出发来调整自己的情感表达和行为举止,有时甚至进行善意的欺骗。在某种意义上说,家庭中其他成员的情感感受就是自身的情感感受,情感回报是社会互动回报中价值最高的回报。在家庭内部互动中,家庭成员更进一步地把对方的情感感受情况作为自身情感回报的一个衡量砝码,这样就达到了一种情感交融的状态。夫妻互以对方为自己生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长辈把后辈看做自己的生命延续,后辈把长辈看做自己的精神支柱,整个家庭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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