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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与分工

时间:2022-05-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创建盘龙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各类单位定期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

第五节 部门职责与分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盘龙区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盘政办通〔2011〕180号)

区属各相关单位:

《创建盘龙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盘龙区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卫生部办公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和省卫生厅工作要求,我区被列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点之一。对照《盘龙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通〔2011〕73号)的要求,各项目完成的工作时限为2011年12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媒体宣传

工作要求:

(一)建立制定媒体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

(二)在主流大众媒体有慢性病宣传专栏;

(三)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至少1次慢性病有关知识;

(四)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2块户外广告牌,宣传慢性病健康教育知识。

二、区政府办公室

项目:保障措施

内容:组织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

(一)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制定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

(三)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部门实施。

三、区发展与改革局

项目:保障措施

内容:政策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政策保障”任务指标。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四、区教育局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口腔卫生”任务指标。每年至少开展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

(二)辖区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今年覆盖率不低于60%,3年内达到100%(覆盖率=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数÷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00%);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学时;

(三)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健康教育课程不少于2学时;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向幼儿家长宣传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今年覆盖率不低于60%,3年内达到100%(覆盖率=开展健康讲座的幼儿园数÷辖区幼儿园总数×100%)。

五、区民政局

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利用社区工作站,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慢病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充分知晓慢病知识,从而做到健康生活,每年开展专项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相关宣传内容由区卫生局健康教育所提供。

六、区财政局

项目:保障措施

内容:经费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经费保障”任务指标。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

(二)按照中央投入提供配套经费。

七、区城管执法局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中媒体宣传、宣传日活动相关任务指标。落实在公共场所设置2块户外广告牌(10平方米以上),宣传资料内容由区卫生局健康教育所提供。

八、区文体旅游局

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内容:工作场所干预

工作要求:

(一)组织多部门群众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重点开展好“工作场所干预”、“群众社区健身活动”、“示范创建”任务指标;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建设有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覆盖全区企事业单位30%以上。

九、区卫生局

项目一:保障措施

内容:组织保障措施

工作要求:

(一)负责全区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并解决慢性病防控措施;

(二)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宣传资料技术支持”、“社区诊断”、“监测”、“烟草控制”、“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的相关任务指标;

(三)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所、区爱卫办要按照《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云卫发〔2009〕776号)要求,统筹全区实际情况,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三个重点,开展四项行动,包括“人人知体重(腰围),成人测血压行动”,“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行动”,“推广简便适宜技术,促进人群健康行动”和“慢性病主题宣传活动”等系列行动。

项目二:监测

内容:死因监测、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疾病监测

工作要求:

(一)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开展居民死因监测;

(二)开展全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辖区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

(三)建立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肿瘤发病及死亡监测;

(四)建立医疗机构急性心梗及脑卒中发病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及死亡监测。

项目三: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内容:高危人群发现、高危人群干预、口腔卫生

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二)在社区定期开展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

(三)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

(四)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标准的宣传;

(五)为慢性病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六)开展高危人群生活方式干预工作;

(七)在有条件地区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患有龋齿的儿童及早进行充填;

(八)为所有符合适应证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的免费服务。

项目四:患者管理

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患者自我管理

工作要求:

(一)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

(三)出台相关政策把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明确纳入当地日常慢性病防治工作中;

(四)社区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培训;

(五)逐步扩大自我管理人员队伍。

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平衡膳食、示范创建

工作要求:

(一)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平衡膳食”、“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示范创建”任务指标;

(二)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辖区主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如超市,农贸市场;

(三)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餐厅创建工作。每年创建示范单位不少于5家。

十一、区公安分局

项目:监测

内容:死因监测

工作要求:要求辖区各派出所配合所属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医疗机构定期与派出所核实死亡信息,降低死因漏报率。辖区内各派出所对我区各级医疗单位开展死因调查工作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

十二、区质监局

项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平衡膳食”、“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示范创建”任务指标。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科学引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

(一)每个社区有一块健康教育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术指导,至少2个月更新1次(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覆盖率90%),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每年至少4场,每次不少于50人);

(三)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每年至少3场,每次不少于300人);

(四)组织开展好无烟单位创建和“示范创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最少创建1家“示范社区”;

(五)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

十四、区总工会

项目: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内容:高危人群发现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任务指标。要求各类单位定期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体检,及早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在有条件的单位指导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简易设备。组织各级工会加强对人群体重和腰围、高血压、血糖等知识知晓率的普及工作。

十五、团区委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任务指标。向辖区内学校、企业等场所的青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提倡人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效降低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

十六、区妇联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任务指标。向辖区内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的妇女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提倡人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效降低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

十七、区科协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盘龙科普》小报、《盘龙科普小知识册》、科普长廊和《盘龙科普网》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每年宣传不少于6期。

十八、区残联

项目: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内容: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

工作要求: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框架》中“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任务指标。向辖区内学校、企业、机关单位的残疾人群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提倡人们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有效降低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

主题词:卫生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工作职责△ 通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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