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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弱不能配阳之病

时间:2022-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或浮或为散,是曰阳无根,益之欲令实,翻致不能禁:此虚阳无补法也。阴齐阳侔,故能为视;阴微不立,阳盛即淫。开篇便提出了阴弱不能配阳的“五脏无偏胜”、“虚阳无补法”、“六腑有调候”、“弱阴有强理”四个方面。“弱阴有强理”是指脏腑衰弱,阴阳不能调济,阴不制阳,则阳无所御,为弱阴强阳之病。阴弱不能配阳之病,实际包括脏阴不足、阴虚火炎的虚火与脏气有余的实火。

九、阴弱不能配阳之病

【原文】 五脏无偏胜,虚阳无补法,六腑有调候,弱阴有强理;心肝脾肺肾,各有所滋生,一脏或有余,四脏俱不足:此五脏无偏胜也。或浮或为散,是曰阳无根,益之欲令实,翻致不能禁:此虚阳无补法也。膀胱大小肠,三焦胆包络,俾之各有主,平秘永不危:此六腑有调候也。衰弱不能济,遂使阳无御,反而欲匹之,要以方术盛:此弱阴有强理也。《解精微论》曰:“心者,五脏之专精,目者其窍也。”又为肝之窍。肾生骨,骨之精为神水。故肝木不平,内挟心火,为势妄行,火炎不制,神水受伤,上为内障,此五脏病也。劳役过多,心不行事,相火代之。《五脏生成论》曰:“诸脉皆属于目。”相火者,心包络也,主百脉,上荣于目,火盛则百脉沸腾,上为内障,此虚阳病也。膀胱小肠三焦胆脉,俱循于目,其精气亦皆上注而为目之精,精之窠为眼,四腑一衰,则精气尽败,邪火乘之,上为内障,此六腑病也。神水黑珠,皆法于阴;白眼赤脉,皆法于阳。阴齐阳侔,故能为视;阴微不立,阳盛即淫。《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食气”,“壮火散气”。上为内障,此弱阴病也……五脏之病,虚阳之病;六腑之病,弱阴之病,四者皆为阴弱不能配阳之故。噫!学者慎之。

【阐释】 此段论阴弱不能配阳之病。

开篇便提出了阴弱不能配阳的“五脏无偏胜”、“虚阳无补法”、“六腑有调候”、“弱阴有强理”四个方面。然后由此出发,进行阐释。

“五脏无偏盛”的理由是心肝脾肺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相生相克,五脏相关,如果一脏有余,则四脏俱不足,整体皆病。作者还引《素问·解精微论》具体论述:心为五脏之专精,目为其窍,而目同时又为肝之窍。肾生骨,目中神水为骨之精所生。若肝气盛,木生火,挟心火妄行,上炎于目,灼伤目中神水,煎迫为内障。所以作者认为的“五脏无偏盛”,实质指五脏是一个整体,发病则相传,不是单一因素为患,常为五脏间相互影响传变。

“虚阳无补法”的理由是阳气或浮或散,不守其根位,如果误为阳虚,欲以补益之法而充实虚阳,那么反而使浮火更盛,不能禁制。这种情况可见于劳役过多,耗伤心神。“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此时心君不行导引相火之事,不能为心包络相火向导,相火便不守其位。心包络主百脉,包括目中脉络,故相火盛则百脉沸腾,上炎目则发为内障。此相火便是虚阳,非指阳虚。实际上是指脏阴不足,心包络相火之气有余。气有余便是火。

“六腑有调候”是指膀胱、大肠、小肠、三焦、胆、心包络等六腑如果与其各自的主脏(肝、心、脾、肺、肾)相互平秘协调,则不为病。膀胱、小肠、三焦、胆四腑经络都上循于目,精气亦皆上注。四腑一衰,目中精气不足,邪火上乘,亦发为内障。

“弱阴有强理”是指脏腑衰弱,阴阳不能调济,阴不制阳,则阳无所御,为弱阴强阳之病。在目部,则神水黑珠属阴,白眼赤脉属阳,阴阳平秘相等平衡而能视。如果阴弱,阳有余、太过即为盛。

段末总结说,壮火上炎引起的内障就是弱阴病。虚阳上浮是五脏之病,病位在脏故五脏之病与虚阳之病同属一类;弱阴不能制火为六腑之病,病位在腑故六腑之病与弱阳之病同属一类。阴弱不能配阳之病,实际包括脏阴不足、阴虚火炎的虚火与脏气有余的实火。

需要说明的是,作者六腑中无有胃,又将心包络作为腑,其原因是将胃与脾合论,而心包络相火与心君火相对,故在此处作为腑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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