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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评估及报告制度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住院期间应当及时记录患者情况,包括护理问题的转归。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安全问题,如护理差错或事故、压疮、跌倒、坠床、脱管及其他护理不良事件等,病区应主动、及时填写《护理问题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临床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各病区应当制定专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

一、新入院患者由责任护士负责对其进行护理风险筛查和安全评估,评估结果记录在护理记录中。

二、对于经过筛查和评估存在压疮、跌倒、坠床、脱管等风险的患者,应当在患者床头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患者或家属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护理预防措施,依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三、对于入院评估时已经存在护理问题的患者(如院外带入的压疮等),应当记录护理问题性质、程度和采取的护理措施,必要时提出护理会诊申请。住院期间应当及时记录患者情况,包括护理问题的转归。

四、对于入院时评估无风险的患者,如遇病情、治疗方案变化可能导致风险时(如手术、使用镇静药、降压药、利尿药等),应当再次评估。

五、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安全问题,如护理差错或事故、压疮、跌倒、坠床、脱管及其他护理不良事件等,病区应主动、及时填写《护理问题报告表》,12小时内上报临床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对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当及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六、鼓励病区护理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对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的病区和护理人员视情给予奖励,发生的问题不与科室目标考评挂钩;对于故意隐瞒不报者按照目标考评给予扣分。

七、护士长应当定期组织护理安全隐患分析,及时发现患者、住院环境、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病区应当制定专科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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