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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条例具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层次法的效力:①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②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③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④法律与法规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⑤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若违反,由有关机关依照该法律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撤销。

1.法律渊源

(1)概念: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2)我国的法律渊源(2012年):①宪法,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例如《药品管理法》;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例如《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④地方性法规;⑤民族自治法规,主要指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⑥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委、局制定,例如《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暂行规定》;⑦地方政府规章,经地方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⑧国际条约,缔约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共同行使。

2.法律效力

(1)概念:是指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在什么领域、什么时期和对谁有效的问题。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象效力。

(2)不同层次法的效力(2011年):①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②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③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④法律与法规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⑤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若违反,由有关机关依照该法律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撤销。

注意:不同层次的效力区别。

(3)相同层次法的效力: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3.法律责任

(1)概念: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法律后果。

(2)包括(2011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

(3)前提:侵权行为,不履行义务行为。

(4)内容:法律制裁,法律负担,强制性法律义务,法律不予承认或者撤销,法律宣布行为无效。

4.法的例外规定 法不溯及既往,但例外的情况,《立法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5.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①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②可被诉讼引用;③不设行政处罚;④可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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