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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和医嘱

时间:2022-05-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药品处方的管理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医嘱是由医生拟定并由护士执行的治疗计划,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

(一)处方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药品处方的管理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进行。

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后记3部分。①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②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③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颜色:①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②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③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⑤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二)医嘱

医嘱是由医生拟定并由护士执行的治疗计划,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用药医嘱主要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时间等,护士执行医嘱必须严密、严谨、严肃,执行医嘱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用法、时间、浓度是否正确,医生是否签全名等,医嘱执行后注明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全名。对医嘱有疑问时需找医生询问清楚后再执行,护士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应及时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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