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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要环节管理措施

时间:2022-04-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由专人管理,做好防盗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自觉执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及转交手续及登记规定。一旦发生因医疗废物引发人员损伤和意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监控部门登记备案,并做好追踪调查。

(一)科室管理措施

(1)根据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必须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容器中。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4)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应贴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标签。

(5)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6)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7)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批量的含有汞的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采购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10)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11)严禁将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应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产妇分娩后胎盘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15)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6)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7)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8)手术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切应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运送过程管理

(1)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内部运送工作。

(2)定期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相关知识培训,要求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职业接触应急处理措施。

(3)从事医疗废物运送的工作人员需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运送人员在转运前应检查包装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处。

(6)运送人员每天固定时间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地点。

(7)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8)每天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对暂存地点进行清洁消毒。

(9)工作中若意外发生锐器伤,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感染管理部门,根据指导建议,采取应急预防措施。

(三)暂存地管理

(1)医疗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直射。

(2)储存的医疗废物要及时清运,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不得露天存放。由专人管理,做好防盗工作,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储存点要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等警示标识。

(4)医疗废物转运后,储存地点要及时消毒、清洁。

(5)病理性医疗废物应暂存于专用冰柜内,并定期检查冰柜运行情况。

(6)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7)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废物。

(8)暂存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物,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清洁消毒。

(四)防止流失和泄漏

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要做到科学、规范、有序,严格按国家法规管理,做到防范在先、准备在先,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要及时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危害,因此,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应的紧急预案,建立医院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医务人员防护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杜绝和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完善监控信息报告,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组织领导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业务培训、指导、督查,医疗废物产生、转运流程的确认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处理预案的实施;医务部负责督促临床医疗、医技科室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后勤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运送、暂存及医疗废物的院外流失;护理部负责产生地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毒、运送;为保证医疗废物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处置与管理,实行院、部二级管理,责任到人。

2.强化培训 医务人员特别是从事和接触并处理医疗废物的医、护、技工等要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知程度和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管理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如院报、简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宣传及指导。

4.消毒防护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存处的岗位管理责任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分类、收集、运送、暂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警示标识醒目。自觉执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及转交手续及登记规定。

5.应急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自觉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在加强医疗废物各环节管理力度的前提下,后勤部门负责对医院废物出门进行督查,严格把好出门关,防止医疗废物流失社会,设举报电话,一旦接到举报,及时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联系并做好登记,监控部门负责限时核实,严肃处理。

(3)凡接触烈性传染病病人的感染性废物必须做到初步消毒后——双层黄色塑料袋包扎——封闭并粘贴中文标识后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接触者须严密做好自身防护。

(4)凡接触、运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必须做到单独收集,双层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包扎,轻拿轻放防撞击,并远离火种,医疗废物暂存处备灭火器,以防万一,相关处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熟练操作。

(5)凡收集锐器医疗废物容器,必须做到防渗、防漏、耐刺,接触者在收集、运送、交接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严防刺伤。

(6)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或容器。要严密有盖,便于装卸、清洗,并能做到运送时不污染道路、空气。

(7)一旦发生因医疗废物引发人员损伤和意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监控部门登记备案,并做好追踪调查。

(8)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指导、督查、处理、报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6.疫情报告

(1)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在第一现场向医院监控部门汇报,监控部门接到报告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治并开展调查等。一旦确认,应当在48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报告。

(2)医院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卫生局主管部门、环保局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护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宿主。

7.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的范围及程度。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的皮肤部位用0.25%的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1 000~2 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部门必须向医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处理完毕之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②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及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④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应立即向感染管理部门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周国清 王洪道)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部字36号令),2003-10-15.

[2]国家卫生部.环境保护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卫医字287号),2003-10-10.

[3]国家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S],2002-11.

[4]国务院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第380号),20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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