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结构
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级综合性医院设立“治未病”门诊。“治未病”门诊应成为区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与网络不可缺少的成员之一。
二、基本标准
人员配备应当满足“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功能的需要,应当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治未病”服务职业技能人员、中药师、护理人员等。专职医护人员应当不少于4人,中医类别人员不低于70%,其中应当有1名具备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执业医师。
三、服务区域
(1)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区域:主要用于采集和录入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信息。健康检查(体检)区域应当满足设备与功能需要,可整合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源。
(2)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主要用于分析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信息并进行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应当相对独立,每间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至少有一间。
(3)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主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健康干预方案,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健康干预,接受服务对象的健康咨询。应当相对独立,若因条件限制,也可与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合用,但区域面积应当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
(4)健康干预区域:主要根据健康干预方案,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种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服务。应当相对独立,区域面积应当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各种干预方法的服务区域应当相互隔开,服务环境的私密性能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5)辅助区域: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等候休息,开展健康宣教、服务管理以及特需服务等。区域面积应当满足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
四、基本要求
按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配置设备。
(1)基本设备:办公桌、办公椅、患者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计算机、打印机、电话、专用文件柜等。
(2)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设备:中医健康评估设备,中医体质辨识评估设备,常规理化、影像等辅助检查设备(可整合本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源)。
(3)健康咨询与指导设备:健康教育宣传栏、影像等演示设备。
(4)健康干预设备:各类针灸、拔火罐、刮痧板等工具,中医治疗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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