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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的肉眼检查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类型标本的取材必须按照相关规范由病理医师完成,病理技术员负责协助和记录工作。小活检组织包括子宫内膜诊刮标本、组织穿刺物、内镜钳取黏膜、皮肤组织、微创手术切取的不完整组织等小标本,取材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常规操作程序

病理标本的肉眼检查(巨检)和取材,是通过对标本进行肉眼观察,选取或切取适合于病理制片及病理诊断用的病变组织的过程,是病理组织学诊断的基础。不同类型标本的取材必须按照相关规范由病理医师完成,病理技术员负责协助和记录工作。

1.核对送检单和标本 病理医师首先必须与记录人员仔细核对每例病理送检申请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送检组织或器官、件数与实际送检标本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标本是否用标准固定液固定。若有疑问,应尽快与送检方联系,查明原因。疑问消除前不得取材。

2.编制病理号 送检标本经检查后,应及时编病理号、排序,以防错乱。病理号通常按年份进行,对于从不同部位或不同病变区域切取的组织块,应在其病理号之后再加编次级号(例如:a,b,c,……)。组织块的病理号标签纸应为70g以上的复印纸,标记必须用碳素笔,以免字迹被脱水剂、透明剂溶掉。

3.取材记录 取材过程中记录人员根据病理申请单内容,向取材医师报告患者的基本临床资料、手术所见,标本采取的部位、数量及送检医师的特殊要求等,并如实、清楚地将取材医师的口头描述记录于病理送检申请单上。必要时可在病理送检申请单上绘出简图或复印及摄像记录、显示巨检组织形态和取材部位。

取材者和记录人员应相互配合,反复核对,确保所取组织块及其编号标签准确置入脱水容器(脱水盒等)。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录音记录及摄影存档。

(二)手术标本取材要点

1.对每例标本都应按从大到小、从表到里、从前到后、从上到下的次序逐一检查,手术后治疗及描述和记录标本大小、三维长度、形状、色泽、表面、质地等,球形标本可测其直径。

2.病灶要充分显露,切面要沿大面切开,在有代表性病变区域及病变与正常组织交界处取材,应避免取过多出血坏死组织。

3.取材块的大小,长×宽×高通常为(1~1.5)cm×(1~1.5)cm×(0.2~0.3) cm;厚薄要均匀,一般不能超过0.3cm。标本过厚会影响固定、脱水、透明及切片质量,太薄则会使组织变形、切片数太少。

4.对肿瘤标本,要对不同色泽和质地的部位分别取材,标本的外周切缘与周围淋巴结也要分别取材,切缘可涂以1%硝酸银或碳素墨迹做镜检时的标记。肿瘤根治术标本要仔细寻找淋巴结,因为淋巴结癌转移率与患者的手术后治疗及预后密切相关。

5.完整瘤体(如甲状腺、乳腺肿物)取材要带包膜。

6.淋巴结应修掉两侧球冠,并尽量剔除周围脂肪组织。

7.甲状腺、肝、淋巴结、大块癌组织等质地较脆的组织可适当略厚,而脂肪组织、肺组织、纤维性肿瘤、平滑肌瘤等致密或试剂不易渗入的组织应略薄。

8.对甲状腺、胰腺、前列腺等脏器,应间隔平行切多个剖面,以免漏掉微小病变。

(三)小活检组织取材要点

小活检组织包括子宫内膜诊刮标本、组织穿刺物、内镜钳取黏膜、皮肤组织、微创手术切取的不完整组织等小标本,取材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核对标本数目,描述标本的数量、大小(mm、cm)、形状、色泽和质地等,量多时可聚堆测量。要仔细检查送检瓶内壁、瓶盖等处有无标本残留,注意不要被流水冲失。检查送检物若为单纯黏液、坏死物或凝血块等物,而没有可用于做切片的组织。应记录说明送检标本无可用于切片的组织。

2.少量小标本,应全部取材;多量小标本,取材后剩余的应保存好,备用。

3.注意包埋方向,黏膜、囊壁及皮肤等组织的包埋面必须与表面垂直(立埋),以便观察各层结构。

4.纤维支气管镜、胃镜等内镜钳取的小标本取材时,可用伊红点染并用软薄滤纸妥善包裹,以便包埋、切片时辨认。

(四)取材操作注意事项

1.避免人为挤压组织。取材刀要锋利,在切割组织时要避免来回拖拉及用力压刀,用镊子夹取标本时必须轻柔,一般不要用有齿镊。

2.应尽量除去或避开缝线等异物或钙化骨化组织,如必须取骨等钙化组织,取前应进行脱钙处理。

3.切取纤维、肌肉组织时,应注意它们的走向,尽可能以其走向平行为长轴切取。

4.大、小标本要分别取材。

5.每例取材的前后都应用流水彻底清洗取材台面和刀具等相关器物,以防污染所取标本及后续标本。

(五)传染性标本取材

一般送检时标本已经适当固定。对已知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有传染性的标本,应在保证不感染自己、不污染环境、不扩散的原则下,在必需的初步巨检或切开后,立即置于盛有足量固定剂的专用容器充分固定,然后再行常规的巨检、取材。

(六)取材后核对

在每批标本巨检、取材后,病理医师应与记录人员核对取材内容,并在病理送检申请单上签名,记录日期;制片室人员必须对取材室送来的标本逐一核对。

(七)剩余组织处理

巨检和取材后剩余的组织、器官应放回送检袋或容器,添加适量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按取材日期有序地妥善保存。取材剩余标本通常至少要保存到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发出后2周。因其属于污染源,处理应遵照有关规定。

(八)补取

重复取材时,应在病理送检单上详细记录补取组织的部位、数量、形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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