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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人工生殖技术立法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90年,美国医生Drlemson在世界上第一次将人工生殖技术应用于临床。代孕母亲是人工生殖技术立法中的重要问题。类似代孕母亲这样的问题使得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受到了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正因为人工生殖领域存在的复杂性、伦理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通过颁布法律,规范人工生殖技术。

1890年,美国医生Drlemson在世界上第一次将人工生殖技术应用于临床。1953年美国阿肯色大学的Sherman和Burge联合发表了《人类冷冻精子的生育能力》一文,使得精子贮存问题得到解决,人工生殖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1978年7月25日,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丝·布朗在英国诞生,1988年3月10日我国第一个试管婴儿郑萌珠诞生,随后这项被称为“高度医学科技”的新技术被广泛运用。

代孕母亲是人工生殖技术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代孕特指出租或出借自己的子宫代替他人繁育后代的成年妇女。代孕母亲首先提供自己的卵子,通过体外受精形成胚胎后再将其植入自己的子宫,或者将他人通过体外受精形成的胚胎植入自己的子宫,经过足月怀胎后所生下的孩子交给契约方收养。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完全禁止代孕,极少数国家则持有限性开放代孕的态度。

类似代孕母亲这样的问题使得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受到了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正因为人工生殖领域存在的复杂性、伦理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通过颁布法律,规范人工生殖技术。例如,美国制定了《人工生殖子女法律地位统一法》《统一亲子法》,瑞典制定了《体外受精法》《人工授精法》,德国制定了《胚胎保护法》《收养介绍法》,英国制定了《代孕协议法》《人工授精和胚胎法》,意大利制定了《人工辅助生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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