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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与死亡的伦理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临终关怀事业具有特殊的伦理意义,具体表现在:①它是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内的升华。2.执行脑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执行脑死亡标准而取代传统的死亡标准,其伦理意义表现在:有利于科学地确定死亡,维护了人的生命;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

本节热门考点

1.1967年,英国桑德斯博士创立了现代临终关怀事业。

2.1968年召开的世界第22届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概念。

3.主动安乐死是指对符合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医生使用药物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病人痛苦的死亡过程,让其安宁、舒适地死去。这种安乐死争议较大,是立法时主要解决的问题。

4.荷兰:2001年4月10日,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一、临终关怀伦理

1.临终关怀的含义和特点 现代意义上的临终关怀是一种“特殊服务”,即对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一种全面照护,目的在于使临终病人的生存质量得到提高并使家属得到慰藉和居丧照护。

2.临终关怀的道德意义和要求

(1)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临终关怀事业具有特殊的伦理意义,具体表现在:①它是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内的升华。②它体现了生命神圣、质量和价值的统一。③它展示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2)道德要求:认识和理解临终者;尊重临终者的权利;满足临终者的意愿;重视临终者的生活品质;维护临终者的生命尊严;同情和关心临终者的家属。

二、安乐死伦理

1.现代安乐死的定义 现代意义的安乐死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并且痛苦不堪的病人,因为在目前医学条件下救治无望和病痛无法解除,而由病人本人或其家属经深思熟虑后做出理性决定,运用药物或其他方式,在无痛苦状态下提前结束生命的一种临终处置。

2.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主动安乐死争议较大,是立法时主要解决的问题。主动安乐死是否为变相杀人

3.安乐死的实施现状

(1)荷兰:2001年4月10日,荷兰最终通过有条件的主动安乐死立法,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2)比利时:2002年4月,比利时成为世界上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三、死亡伦理

人体死亡标准的历史演变和脑死亡标准的道德意义:1968年召开的世界第22届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即将脑死亡确定为人的死亡标准。

1.脑死亡的哈佛标准 哈佛大学医学院提出的脑死亡有四条具体标准(简称哈佛标准):①对外部刺激和内部需要无接受性和反应性;②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③诱导反射消失:脑电图示脑电波平直。

2.执行脑死亡标准的伦理意义 执行脑死亡标准而取代传统的死亡标准,其伦理意义表现在:有利于科学地确定死亡,维护了人的生命;有利于节约卫生资源;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

试题精选

1.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是

A.澳大利亚

B.挪威

C.比利时

D.新西兰

E.荷兰

2.社会上和医学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

A.临终关怀

B.主动安乐死

C.被动安乐死

D.自愿安乐死

E.非自愿安乐死

答案:1.E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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