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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及程序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个案评价 即运用ADR评价准则,对每一份报表进行评价,包括:①药物警戒目的相关性:未知的、严重的、新的、报告次数多的,或有科学价值或教育意义的ADR;②报告的质量:数据是否完整,包括ADR表现过程、重点阳性体征、转归和有关临床检验结果等;③可疑药品的信息:厂家、批号、剂型、用法和用量及用药原因;④不良反应分析;⑤关联性评价。

(一)评定方法及标准

目前世界上使用的ADR因果关系评价方法有20多种,其中Karch和Lasagna评定方法被各种评价方法引为基本准则,故介绍如下:

Karch和Lasagna评定方法.该法将因果关系的确实程度(degree of certainty)分为肯定、很可能、可能、条件、可疑五级。我国原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拟定的方法,以及澳大利亚、瑞典、新西兰等国的评定方法,都是在此方法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本法所用的五级标准如表10-10。

表10-10 ADR因果关系评定的五级标准

1.评定原则 中国国家卫生部ADR监察中心制定的原则

(1)开始用药时间与可疑ADR出现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

(2)可疑ADR是否符合该药品已知的ADR的类型。

(3)可疑ADR能否用合并用药作用、临床状况或其他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4)停药或减量后,可疑ADR是否消失或减轻。

(5)再次接触同样药品后,同样反应是否重新出现。

2.判断分级 根据这些原则,分5个级别来判断ADR,即肯定的,很可能的、可能的,可疑的(条件性的)、不可能的(很可疑的)。具体判断可参考表10-11。

(1)肯定的:给药与反应有合理的时间顺序;在体液或组织液中测定到药物浓度;已知可疑药物的不良反应类型;去激发和再激发结果相符合。

(2)很可能的:给药与反应有合理的时间顺序;已知可疑药物的不良反应类型,但可由患者的临床状况或其他疗法产生。

表10-11 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注:?表示医德所限,不允许重复给药;可疑表示有待进一步观察再分类

(3)可能的。

(4)可疑的:给药与反应时间顺序相关,不遵循可疑药物的已知不良反应类型,不能用已知患者临床状况的特征来解释。

(5)不可能的:不满足上述标准。

(二)评价步骤和内容

ADR评价一般分为二步,个案评价与集中评价。

1.个案评价 即运用ADR评价准则,对每一份报表进行评价,包括:①药物警戒目的相关性:未知的、严重的、新的、报告次数多的,或有科学价值或教育意义的ADR;②报告的质量:数据是否完整,包括ADR表现过程、重点阳性体征、转归和有关临床检验结果等;③可疑药品的信息:厂家、批号、剂型、用法和用量及用药原因;④不良反应分析;⑤关联性评价。

2.数据集中后评价 即收到一批同类报表后经系统研究和分析后统一评价。ADR的发现过程一般呈S形曲线(图10-5)。其可分成三期:①不良反应潜伏期,发现疑问,也称信号出现期;②信号增强期,为数据加速积累的时期,即可在期刊杂志、信息刊物中见到相应的报道;③评价期,即大量信号产生需对该产品采取相应措施的时期,即不良反应可被确认或解释与定量,也可以说是信号检验期或随访期。一般需通过深入研究,如进行药物流行病学调查,专题研究,做出结论并发布公告等。这一工作多是由国家药品监督局来完成。

图10-5 ADR的发现过程

总之,ADR评价在第一步,即个案评价时实际上是归因或关联度的评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评价,因为不能消除个例报告的不确定性,也不能定量测定其不确定性,而只是以半定量的方法对报告可靠程度的一种暂时性分类。评价需要全面综合考虑,不能生搬硬套,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是正确应用评价准则的重要因素,充实的、丰富的证据是进行评价的保证。由于ADR反应表现千变万化,性质千差万别,不可能有一项标准化的方法适用于所有的不良反应评价。但是每一例个案就像一块拼图板,当出现一批或一系列有关报告后就能拼出一个完整的图形。这时个案报告才能显示其价值所在。也就是说,只有在ADR报告过程的第三期(评价期),才能真正确定其因果关系、发生率、危险度,此时往往发生机制可能还不能确定,科学论证还未完成,政策却不得不出台。因此对药品的安全性监测,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紧密配合来完成。

(三)美国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程序介绍

为了使判断过程程序化,提高可操作性,美国FDA提出了一个程序系统(图10-6),可供参考。

图10-6 FDA评价ADR因果联系的程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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