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在技术要求中增加的条款

在技术要求中增加的条款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的分配应当在操作规程中被明确规定。管理组织应当确认并保护各种分析用样本。如果样本发生丢失,损坏或被发现已不适宜使用,应向有关医护专职人员报告并被记录在案。实验室获取的数值与POCT间的关系应当被建立并发布,或者是根据需要可以获得的。一旦这些职责被委派,质量管理者将仍然就所有POCT检测的质量对实验室主管或有关被指派者负责。

(一)在人员方面

1.管理机构应该为下面的工作确定并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

(1)实施及维持POCT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地增强其有效性。

(2)确保为POCT所有服务项目、程序及部门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

(3)通过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患者/客户的满意度。

2.实验室主管或其他有资格的合适人员应该对以下工作负责:

(1)获取、评估及选择所有的POCT仪器、试剂及系统,包括质控物。

(2)为POCT的所有工作及其相关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制定证明性质量方针及协议。

POCT的所有供给可由一位合适的实验室专家负责。

3.管理团队应当指派人员并分配职责以实施POCT。各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的分配应当在操作规程中被明确规定。

4.实验室主管或其他有资格的合适人员可以指派一个具有合适资质及经验的人来管理培训及能力评估。

(1)该管理者应该为所有的POCT人员发展、实施并维持一个适当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培训计划。

管理者可委派一位适合的技术专家或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一项特殊的POCT仪器/系统。

(2)只有那些已经完成培训并已显示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才可以从事POCT工作,应该保存其培训/证明、再培训/再证明的记录。

(3)有关培训计划及知识/技能水平评估过程的内容应该被制成文件。

知识/技能要求包括演示懂得正确使用仪器的能力,测量系统的原理(化学及检测器)及分析领域分析前的正确评价,包括:

(1)样品收集。

(2)临床应用及局限性。

(3)分析过程的专业性技能。

(4)试剂的贮存。

(5)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6)仪器的技术局限性。

(7)对超出预先确定限的结果的处理。

(8)控制感染的实际操作。

5.正确文件及结果的维持。

(1)管理团队应该制定一个再培训的间期和持续性的教育计划。

(2)作为质量保证程序的一部分,POCT操作人员的工作应该受到监督。

(二)在设施和环境条件方面

1.开展POCT及运行相应仪器设备的场所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或区域性、地方性的有关要求。

2.管理机构应确定并维持必要的工作环境以满足POCT的要求及仪器制造商的建议,同时也使工作人员获得好的工作条件。

(三)在实验室设备方面

实验室主管或指定的有资格的合适人员应当对标准的选择及设备、耗材及试剂的获取负责。

(1)应当保留一个关于所有POCT设备的详细目录,具体包括设备序列号,唯一标识、制造商/提供者、购买日期及使用历史(包括报废日期)。

(2)试剂、试剂盒及设备在日常使用之前应当被校验核实。

(3)对T-POCT设备的保养及操作应当有一个书面的规程。

(4)管理团队应当建议:任何POCT仪器或系统,如果其关键性要求得不到满足或安全出现了问题,都应当停止工作。

(5)对于为POCT所购买的耗材及试剂,应当保存一份记录以便于对已完成的某个特定检测进行追踪审查。

(6)应当监督和记录设备的定期及临时维护。

(四)在检验前程序方面

1.管理机构应当确保样本的识别及其对病人的书面溯源性。

2.当来源于进行POCT的患者的样本处于管理组织的控制之下并为其所用时,样本应被悉心保管。管理组织应当确认并保护各种分析用样本。如果样本发生丢失,损坏或被发现已不适宜使用,应向有关医护专职人员报告并被记录在案。

(五)检验程序方面

1.每个POCT系统的程序手册应当对所有使用者是可得到的。

2.制造商关于某个特殊仪器系统的最低质量控制的建议在经过文件回顾之后可以被接受。

3.对于某仪器的质量控制,如果已被有关权威管理机构认可,其应该是可被接受的。

(六)在检验程序的质量保证方面

1.质量管理者应对确保POCT符合中心实验室的质量标准的质量控制程序的策划、实施及具体操作负责。实验室获取的数值与POCT间的关系应当被建立并发布,或者是根据需要可以获得的。

2.质量管理者可以委派一位有资质的人员负责某一具体的POCT仪器/系统的质量控制。一旦这些职责被委派,质量管理者将仍然就所有POCT检测的质量对实验室主管或有关被指派者负责。

3.适用时,要求参与外部质量评估(EQA,External Quality Assessment)(详见ISO/IEC指南),在没有EQA方案的情况下,实验室主管或其委任者应当建立一套内部质量评估方案,具体包括样品的流通或实验室检测的重复。

4.实验室主管或其委任者以及由多学科人才组成的POCT的管理团队应当接受并评审外部或内部质量评估数据,由该评审所引起(质量管理体系)的修改应该被纳入POCT的方针、规程及程序中。

5.实验室主管应当使下列服务程序生效:

(1)真实性和精密度,以及在适当的时候,仪器统一的线性应当被(适当的)QC程序所核实。

(2)应当用多个病人的样本或其他可接受的QC物质来核实在不同场所POCT系统的性能。

(3)每台仪器的内部QC的实施频率应当被详细说明。

(4)对于失控结果所采取的纠正性措施应当被记录在案。

(5)对非一致性QC结果所采取的措施应当被记录在案。

(6)QC结果应当被记录下来并递交质量管理者或其指派者进行常规审核。

(7)耗材试剂的处理过程控制应当被监控及记录在案。

(8)对于病人用POCT仪器进行自测而言,如果可能,整个过程应被监控以证实其准确度及其结果与中心实验室所得结果的可比性。

(七)在检验后程序方面

1.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地方当局的、区域的或国家的有关法规安全地处理所有的样品、试剂及试剂盒。

2.临床显示需要重复检测时,可以时应使用原始样本,或者重新获得一个新的样本。

(八)在结果报告方面

1.POCT结果应当报告必要的细节。

2.进行检测的人员的身份应当被记录在案;POCT结果应被永久性记录在病人的医疗记录中。

3.该记录应当区别于POCT的结果与中心实验室或其附属同类实验室的记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