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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房结功能不全的诊断标准

时间:2022-04-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本病曾采用过“病态窦房结”“窦房结迟钝综合征”“窦房结性晕厥”“窦房结功能不全”等各种名称。慢性心房颤动或扑动,有可靠资料说明以往有窦房结功能衰竭主要依据者,或经电转复恢复窦性心律后出现这种表现者。以上各项中具备1项,且能排除功能性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即可诊断为病窦。必须除外下列原因所致的心动过缓的影响因素。

1967年,Lown在研究电复律过程中,发现某些患者在心房纤颤转复后,仍不能恢复正常窦性心律,而形成紊乱性心房律。他将这种现象首次称为病态窦房结综合征(sick sinus syndrome,SSS),并认为系窦房结功能失常所致。

虽然本病曾采用过“病态窦房结”“窦房结迟钝综合征”“窦房结性晕厥”“窦房结功能不全”等各种名称。但迄今国内外医学界已将持续性窦性心动过缓、窦房传出阻滞、窦性停搏,以及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综合征,这4种主要由窦性心律失常所致的这一临床症候群,统称为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一、1974年,Ferrer制定的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诊断标准

1.持续、严重、突然发生的窦性心动过缓。

2.短或长间歇的窦性停搏,有或无逸搏节律。

3.发作性窦房阻滞。

4.慢性房颤、心室率慢(未用洋地黄情况下)。

5.慢性房颤电复律后不能维持窦性节律。

二、Bellet制定的标准

1.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2.窦性停搏伴有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或较少见的产生一个时期的心脏停搏。

3.慢性房颤伴有非药物产生的慢室率,电复律后心脏仍不能保持正常窦性心律者。

4.与药物无关的窦房阻滞。

三、Chung标准(1980年)

1.明显而持久的窦性心动过缓。

2.窦性静止和(或)窦房阻滞。

3.对药物(如阿托品、异丙基肾上腺素)呈拮抗性的窦性过缓性心律失常。

4.房性期前收缩后代偿间歇延长。

5.心房调搏测定窦房结恢复时间延长(>1 500ms)。

6.慢性心房颤动或复发性心房颤动(少数为心房扑动)。

四、Hinkle动态心电图诊断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标准(表23-1)

表23-1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标准

五、我国北京病窦综合征诊断标准(1977年)

1.主要依据为窦房结的功能衰竭,表现为以下3项中的1项或几项,并可排除某些药物、神经或代谢功能紊乱等所引起者:

(1)窦房传导阻滞。

(2)窦性停搏,持续时间>2s。

(3)明显的、长时间的(间歇性或持续性)窦性心动过缓(心率常在50/min以下),大多数同时有(1)和(或)(2);单纯窦性心动过缓者,须经阿托品试验证明心率不能正常增快(低于90/min)者。

2.作为次要依据的、伴发的心律失常:在主要依据基础上,可有以下表现:

(1)阵发性心房颤动或扑动,或房性(交界性)心动过速,发作终止时在恢复窦性心律前,易出现较长间歇。这类病例常被称为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快慢综合征)。部分患者经过一段时期后变成慢性心房颤动或扑动。

(2)交界区功能障碍,以起搏功能障碍较为常见,表现为交替性逸搏发生在间歇后2s以上,其交替性频率在35/min以下;亦可出现2~3度房室传导阻滞。这种情况有时被称为“双结性病变”。

3.在少数病例中,诊断依据为:

(1)慢性心房颤动或扑动,有可靠资料说明以往有窦房结功能衰竭主要依据者,或经电转复(或药物转复)恢复窦性心律后出现这种表现者。

(2)持久的、缓慢的交界性心律,心率常在50/min以下(窦房结持久的停顿),有时可间断的稍增快。

六、杨钧国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诊断标准(1990年)

1.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

2.严重的窦性静止。

3.严重的窦房传导阻滞。

4.在快速室上性心律失常终止后,严重的窦律衰竭。

5.慢性房颤伴严重的缓慢心室反应,以前的病史证实有1~4项中之一项者。

6.窦房结恢复时间(SNRT)或纠正的SNRT(CSNRT)异常延长。

7.窦房传导时间(SACT)异常延长。

8.固有SNRT(ISNRT)、固有的CSNRT(ICSNRT)或固有LSACT(ISACT)异常延长。

9.窦房结不应期延长。

10.按压颈动脉窦后窦性静止>3s。以上各项中具备1项,且能排除功能性窦房结功能不全者即可诊断为病窦。

七、诊断依据(需结合下列3方面)

心律失常的类型: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通常分为以下3种:

1.窦房结病变

(1)严重而持久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min,尤其是<40/min。

(2)频发的窦房阻滞。

(3)较长的窦性静止,长间歇一般>2s。

(4)慢性房颤、房扑、电复律>2s后方出现窦性心律,这种过缓的窦性心律不能巩固维持。

2.双结病变

(1)交界性逸搏发生在间歇后2s以上。

(2)交界性心律<35/min,或窦性静止持久存在。

(3)交界性心律伴房室阻滞。

(4)房颤时心室率40~50/min(除外药物影响)。

3.慢-快综合征

(1)在上述各种过缓型心律失常的基础上,出现下列心律失常之一。①阵发性房颤;②阵发性房扑;③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④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

(2)快速型心律失常:当阵发性心动过速发作终止时,在恢复窦性心律之前,出现长间歇。

(3)慢性持久性房颤之前,有明确窦性心动过缓史。必须除外下列原因所致的心动过缓的影响因素。①生理性运动员、老年人;②药物性:洋地黄,β受体阻滞药,利血平,普尼拉明,维拉帕米,吗啡,及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③神经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内高压,颈动脉窦过敏,迷走神经张力增高;④内泌性:甲状腺功能减退。⑤其他:黄疸,高钾血症等。

结合窦房结功能试验:如运动后瞬间心率<90/min、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试验阳性;心房起搏SNRT>1 400ms;继发性延长SACT(T)>300ms;CSNRT>550ms;IHR<80/min,TRT<5s;PPC15>5 800ms者,提示病窦综合征存在,结合临床表现,动态心电图心电监护进行综合判断,则提高诊断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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