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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功能分类

时间:2022-04-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美国成人慢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采用了一种新的心力衰竭分级方法,将心力衰竭分为A、B、C、D 4个阶段。传统的心力衰竭诊断标准只包括了后两个阶段。对于每一慢性心力衰竭患者或有发展为心力衰竭高度危险的患者,应正确判断其心力衰竭所处的阶段。心力衰竭的发生可以根据特征分为4期。

一、NYHA(1964年制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

Ⅰ级 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普通体力活动无疲劳、呼吸困难或心悸的感觉。

Ⅱ级 体力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感觉,但普通活动引起疲劳、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尽管休息时无不适感觉,但轻微活动都不能接受。

Ⅳ级 不能胜任任何程度的体力活动,休息时也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

二、NYHA(1973年修订的心功能分级标准)

(一)功能分类

1.依症状 ①普通体力活动无症状;②普通体力活动有症状,但休息时无症状;③稍活动即有症状;④休息时有症状。

2.依心脏状态 ①无损害;②轻微损害;③中度损害;④重度损害。

(二)治疗分类

1.依允许体力活动程度 ①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②允许普通体力活动,限制重度体力活动;③限制普通体力活动;④严格限制普通体力活动;⑤完全休息。

2.依预后 ①佳;②治疗后佳;③治疗后中等;④尽管治疗,预后仍差。

三、心力衰竭严重程度的代谢分类

1989年,Rahimtoola依据心力衰竭患者的最大耗氧量,对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进行代谢分类,并与NYHA功能分类进行比较。

(一)A级

最大耗氧量≥21ml/(kg·min),相当于NYHAⅣ级。

(二)B级

最大耗氧量16~20ml/(kg·min),相当于NYHAⅢ级。

(三)C级

最大耗氧量10~15ml/(kg·min),相当于NYHAⅡ级。

(四)D级

最大耗氧量≤9ml/(kg·min),相当于NYHAⅠ级。

四、心力衰竭补充分级

2001年,美国成人慢性心力衰竭诊疗指南采用了一种新的心力衰竭分级方法,将心力衰竭分为A、B、C、D 4个阶段。该分级方法包括了发展为心力衰竭的危险因素和心脏结构变化,在左心室功能不全和症状出现以前便采取治疗措施可降低心力衰竭的病残率和病死率。传统的心力衰竭诊断标准只包括了后两个阶段。

新的分级方法是对传统NYHA分级方法的补充,而不是替代。更加注重从心力衰竭发生的源头和进程上防治心力衰竭。对于每一慢性心力衰竭患者或有发展为心力衰竭高度危险的患者,应正确判断其心力衰竭所处的阶段。并根据不同阶段采取针对性的治疗。A阶段以防止初始心肌损伤为主,主要是积极控制血压血糖、血脂紊乱和吸烟等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因素;B阶段以防止心肌进一步损伤为主,急性心肌梗死时,尽快恢复血液灌注,对近期从心肌梗死恢复的患者应用神经内分泌拮抗剂,防止心肌重构;C阶段以防止心肌损伤后的恶化为主,已有左心室功能不全者,不论是否伴有症状,都应使用神经内分泌拮抗剂,防止发展成严重心力衰竭的危险。

五、美国慢性心力衰竭分期及治疗原则(2005年)

心力衰竭的发生可以根据特征分为4期。这种心力衰竭分期系统认为,心力衰竭像冠状动脉疾病一样,有明确的危险因素和器质性基础;心力衰竭的进展可有无症状期和症状期;针对每一期的特殊治疗,可降低心力衰竭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图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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