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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的原则

时间:2022-03-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护理人员应运用辐射防护的原则,来提供患者适时适切的护理,并应教会家属防护原则,以减轻其恐惧并保护其自身。所以护理人员在护理患者时,在不妨碍护理患者的情况下,要尽量远离放射源,以减少暴露的剂量。当考虑到辐射安全与防护而非治疗时,常测量游离辐射的相当剂量,以往称雷姆,现改用希(沃特)为单位。希(沃特)是目前测量职业辐射暴露的单位,1Sv=100rem。

使用远距疗法时,因放射源固定置于治疗间内,以铅板及厚墙阻挡放射线外泄,并由放射线治疗技术师严格监控放射线的开关。照射期间只有患者在治疗间,他人不得入内,所以不会有污染其他人的危险。患者出治疗室后,放射能不会随患者而辐射出来,伤及他人。护理人员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接触或护理此类患者并不会因而有辐射的污染,以减少其忧虑。

对于接受体内治疗的患者,尤其是有植入式、口服式及注射式放射源的患者,其放射线可能会辐射出来,因此凡会接触到此类治疗患者的人都要注意辐射安全及防护。护理人员应运用辐射防护的原则,来提供患者适时适切的护理,并应教会家属防护原则,以减轻其恐惧并保护其自身。使用密封射源植入时,例如:将铯或铱密封后放入子宫颈腔来治疗子宫颈癌,放射源不会被身体代谢后随体液排出。然而护理人员在护理此类患者时,要了解其放射源种类及其半衰期,放出的放射线种类,给予放射能的方法等,以决定防护的方法,并教会家属出院后是否要继续执行防护措施。

在护理接受体内放射线治疗的患者时,要谨记辐射防护的三要素,亦即:“时间、距离(图3-6)及遮掩”。因为放射线的照射总量与照射时间成正比,也就是说,暴露于放射线下愈久,身体所接受及吸收的剂量愈多,所以护理人员必须要事先制定好病人的护理计划,加以组织后执行,以减少与患者接触的时间,但仍旧要能提供患者所需的服务。

图3-6 放射线的照射量与距离平方成反比

当与放射源(病患)的距离由60.96cm(2呎),1英尺=30.48cm,121.92cm(4呎)增加至243.84cm(8呎)时,放射线之强度由1/4、1/16减弱至1/64

放射线的接受量与传递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也就是说,当与射源的距离加长1倍时,所接受的放射线剂量会减少3/4,即仅为原来距离所接受剂量的1/4;当距离加长到243.84cm(8呎)时,所接受的剂量就只剩原来的1/64而已。所以护理人员在护理患者时,在不妨碍护理患者的情况下,要尽量远离放射源,以减少暴露的剂量。此外,若必须要接近患者时,可利用屏障物来减低吸收剂量。一般常用的屏障物是以铅制成的铅板或铅衣。

为了防止放射线治疗人员接受过多的剂量,工作人员皆须佩戴剂量计。常用的剂量计包括有:

(1)个人警报器。当遇到超过设定的剂量时,会发出警声。

(2)袖珍剂量笔。可显示所接受的总剂量。

(3)热发光剂量计。可用来计算接受的剂量。

(4)胶片佩章。可侦测所接受的电磁波型或β粒子型辐射。

当考虑到辐射安全与防护而非治疗时,常测量游离辐射的相当剂量,以往称雷姆(roentgent equivalent-man,rem),现改用希(沃特)(Sievert,Sv)为单位。希(沃特)是目前测量职业辐射暴露的单位,1Sv=100rem。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ICRP)建议放射线从业人员个人的年辐射暴露剂量不可超过50mSv,5年内每年平均应<20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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