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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发放与领取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 发放、领取血液时,实行双查双签制度,输血科值班人员首先审查取血单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完整,审查无误后由用血科室工作人员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血袋信息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

1. 根据临床科室的输血申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血液制品后,即可通知临床科室取血,临床用血科室必须派医务人员持《取血单》到输血科取血,严禁患者家属和非医务人员取血。

2. 发放、领取血液时,实行双查双签制度,输血科值班人员首先审查取血单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完整,审查无误后由用血科室工作人员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血袋信息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

3. 从冰箱内取出全血和血液成分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磕碰,以免破坏。认真检查血液外观、质量,发现血液成分标签不符合要求,血袋有破损、渗漏,血液中有明显凝块、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血液制品(或容器)过期或其他需查证的情况时,血液一律不得发出。

4. 血液成分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后,对照输血申请单经配发血管理系统将血液成分发给相应患者,并打印发血单,粘贴含有输血反应卡的受血者标签,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发血单一式两份,原始联由输血科存档,复写联由经治医生粘贴在病历中存档。

5. 血液发出后住院患者由电脑收费系统自动收取相关费用,门、急诊患者应在发血前开收费计价单交费并存档。

6. 在配发血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时,根据《应急配血登记表》上患者、供者和配血相容性结果信息进行发血(血浆、冷沉淀或血小板成分直接根据实际库存情况进行手工发血),手写受血者标签(患者信息)贴在血袋背面,参照正常发血单格式和内容手写发血单,配发血管理系统恢复正常后,补办发血手续,补打发血单,并将补打发血单与手写发血单粘贴在一起归档。

7. 输血科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进行有偿买卖,不得向临床提供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血液(自体贮血除外)。

8. 血液发出后,一旦离开发血窗口一律不得退回。

9. 临床医护人员应使用医院统一配发的专用取血装置运输血液成分,尽量缩短运输时间,确保血液质量。

10.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4℃冰箱至少7 d,以便对可能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11. 如临床科室反馈回发生不良反应信息,应按《输血不良反应处置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处理。

12. 值班人员根据血液库存管理程序做好每日出入库信息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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