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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检查制度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档案材料接收是否及时地在统计文件中予以登记和注明。

一、学校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检查,并在下列情况下,对档案库房进行部分或全部检查:

1.在火灾、水灾及其他天灾之后;

2.在发现档案材料遗失或被盗窃的事实,或对其是否遗失或被盗窃有怀疑时;

3.当发现档案材料大量缺少时;

4.档案保管人员调动时;

5.三年来未发生以上情况,也应该全面检查一次;

6.档案的“八防”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二、检查工作内容

1.查明实际存在的档案材料与案卷目录所记载的是否相符,尤其要查明案卷的总数以及已登记与未登记案卷的数量;

2.查明档案的整理质量与保管情况,尤其查明立得不正确的案卷和有损坏情况说明的案卷;

3.查明是否正确地将档案归入了全宗,并查明档案材料在系统化方面所存在的缺点;

4.查明在阅览室内或借(调)文件时,是否遵守档案馆所规定的档案材料借阅制度;

5.查明案卷的编目与统计工作及档案馆中的科学参考工具书做得是否正确。档案材料接收是否及时地在统计文件中予以登记和注明。

三、检查档案库房的做法

1.检查档案材料,应首先确定对象,然后把档案材料现在的数量及状况与档案目录中所记载的对照检查,这项工作要二人以上共同进行,以便互相监督与提高工作效率。

2.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库房检查记录;

3.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向学校主管领导作出汇报,汇报档案材料的整理、统计、保管等情况,以及对已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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