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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区域门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建设安全、整洁、有序的区域环境,确保食堂区域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对食堂区域门卫管理作如下规定:4.凡给食堂送货的车辆及人员入大门时须持膳食处制发的“送货通行卡”,否则不准入内。凡在本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车速要缓慢。

为建设安全、整洁、有序的区域环境,确保食堂区域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对食堂区域门卫管理作如下规定:

1.小商小贩及其他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2.门前禁止停放车辆和障碍物。

3.收买破烂者未经膳食处批准(膳食处有关领导的电话、批条)一律不准入内。

4.凡给食堂送货的车辆及人员入大门时须持膳食处制发的“送货通行卡”,否则不准入内。非为食堂送货的车辆(为学校清运垃圾的车辆除外)一般情况下不准入内。如遇特殊情况,要经膳食处主任或有关领导批准(电话或批条),否则不准入内。凡在本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车速要缓慢。

5.食堂职工骑用的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区域后,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出门时骑用的车类、车型、车牌、车貌要与进入时相符,否则不准出门(膳食处负责给门卫提供食堂职工上班骑用的车辆的种类、牌名、新旧程度等情况)。

6.携带、运载物品出大门时,必须持学校领导、膳食处主任或有关领导的批条或有其电话通知方可通行。

7.校外人员来食堂区域办事、结算等,门卫人员要先与膳食处电话联系,经膳食处主任、有关领导或其他正式管理人员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表”(一式两份),来客持一份“来客登记表”到食堂区域找相关人办理事务;出门时来客要持接待人签字的登记表出门(门卫要将此登记表收回),否则不准出门。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8.因学校维修、施工需进入食堂区域的校外人员,要由总务处出具证明(维修、施工队的负责人是谁,维修、施工项目,人员,数量等)或由总务处主管人电话通知门卫,否则不准入内。

9.总务处常需进入食堂区域维修、工作的人员、冬季取暖期的锅炉工(含临时工)出入大门时,要持总务处统一制发的身份证明牌,否则不准出入大门。

10.对不服从门卫指挥和劝阻、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送交公安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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