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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绅商阶层概述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方入侵与中国自强构成了中国近代历史的主要线索。由于晚清政府财政枯竭,吏治腐败,卖官鬻爵由商而绅的情形更趋泛滥,这给经营工商实业的富商巨贾洞开了进入上层社会的门户,他们通过捐纳而跻身绅士之列。据马敏的研究,绅商阶层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是1905年左右各地商会的普遍设立。对于晚清绅商的人数,他认为约在5万人左右,大约相当于士绅阶层人数的3.3%,占同期全国人口数的0.01%。

自春秋战国直至清代,“农工商”是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并依次构成金字塔状的等级格局。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曾对桓公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就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注:李文娟、李远燕译注:《管子·小匡》,广州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页。)最先定下“士农工商”结构及其尊卑等级、职业次序。至秦汉时期,传统“四民”社会秩序正式确立,下迄清代,两千余年一脉相承,构成大一统封建农业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形态。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力图让这种等级制度固定化、长久化,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长治久安。当然,在漫长的两千余年历史中,“四民”等级次序也并非完全一成不变,例如通过科举制度,农工商阶层可以向绅士阶层流动,但是这并未改变“四民”社会的基本格局,更不可能出现社会阶级关系的本质性变化。

明代中叶以来,我国传统农业社会开始酝酿着重大变化,工商业特别在江南地区空前繁荣,农产品商品化进一步增强,手工业与商业进一步结合,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大超过此前任何时代。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推动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传统的“四民”结构开始松动,发生了绅士和商人的早期对流。绅士和商人原本具有截然不同的社会位置和社会属性,绅士拥有知识、特权、名望,肩负着治国平天下、传承道统的神圣使命,为“四民”之首。商人是财富的拥有者,然在“重农抑商”的农本思想主导下,常遭排挤和压制,被贬在“四民”之末。在明清发达的商品经济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官吏、士人,或出于聚敛财富的本性,或出于自身的需要,或因仕途挫折,或因政治原因,(注: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37页。)他们兼营工商业,逐利发财。同时,商人觊觎官吏的权势,羡慕士子的儒雅,希冀厕身其间,使自己的经济活动获得政治庇护,他们通过输财捐纳或参加科举跻身绅士阶层。因此,明清开始出现“士商相混”的社会现象,原本地位悬殊的士人和商人阶层开始彼此融合,集官衔、功名和经商活动于一身的人物崭露头角。然此时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尚刚刚开始,多出现于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还不是全国性普遍现象,也不能构成一个社会阶层。

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开端,我国开始步入近代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坚船利炮为后盾,向中国输入鸦片与商品,叩开了我国封闭已久的大门,冲击和瓦解着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西方列强借助一连串的军事胜利,迫使清政府割地赔款、开辟商埠,自行设洋行推销洋货,建工厂直接从事生产。特别是1894年甲午战争后对我国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输出,包括企业、铁路、银行、商业投资以及各种借贷,等等,逐步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西方入侵给中国带来深重灾难和屈辱的同时,也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现代文明逐步植入我国社会的肌体。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中国传统的农业宗法社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始向资本主义工业化社会过渡。在面临“数千年来所未有之强敌”的刺激下,中国开始经历“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注:李鸿章:《复奏海防事宜疏》,《李文忠公全集·奏疏》第24卷,第1页。)开启了近代学习西方文明的道路。从1860年代开始,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掀起了以兴办军事工业、工商实业为主的现代化运动。西方入侵与中国自强构成了中国近代历史的主要线索。在此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重商思想和强调商人地位在晚清时期油然而生。著名买办型绅商、改良思想家郑观应指出:“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务。”(注:郑观应:《盛世危言·商务三》,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14页。)何启、胡礼恒认为:“振兴中国,首在商民。”“今之国若有十万之豪商,则胜百万之劲卒。”(注:何启、胡礼恒:《新政议论》,《新政真诠——何启胡礼恒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在重商思潮的冲击下,儒家正统的义利观受到挑战,近代功利主义价值观逐渐兴起。晚清特别是20世纪初年,政府开始改变过去重农抑商的政策,施行振兴工商实业的政策,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是在晚清社会大变革的历史背景下,明清之际出现的“士商相混”现象,迅速扩大延伸,绅士、商人相互渗透、合流,成为一股不可遏制的影响遍及全国的社会潮流。由于晚清政府财政枯竭,吏治腐败,卖官鬻爵由商而绅的情形更趋泛滥,这给经营工商实业的富商巨贾洞开了进入上层社会的门户,他们通过捐纳而跻身绅士之列。浙江籍巨商严信厚即出资捐候补道,由李鸿章委派长芦盐务督销、天津盐务帮办等职;汉口巨商宋炜臣花巨款捐得候补道,后封二品顶戴衔,亦官亦商,声望大增。沪上巨商曾铸也因慨捐巨款救济灾民,被奖一品封典花翎候补道。早在1883年《申报》即指出:“目前由商而官者不胜枚举。”(注:《申报》1883年4月7日。)此后商人捐官热衷功名身份的现象愈演愈烈。

在商人向绅士阶层渗透的同时,绅士也在向商人转化。洋务运动期间,一批像盛宣怀这样有功名的官员被指派作为官方代表经办、管理洋务企业,甲午战争后,传统绅士和官员向工商实业界转化日益加剧,尤其是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后,绅商合流的趋势空前增强。1896年南通状元张謇奉命兴办大生纱厂,同时苏州籍状元陆润庠奉命创办苏仑纱厂。广东琼州府绅士曾联合筹议组织轮船公司,四川巴县秀才杨海珊在本县设立一家火柴厂,晚清绅士经营工商业已蔚然成风,弃士从商者比比皆是。

绅士和商人在剧变的晚清社会进一步渗透、融合的结果,逐渐突破了我国传统社会“士农工商”尊卑有序的格局,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一个亦绅亦商的社会群体——绅商阶层。据马敏的研究,绅商阶层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是1905年左右各地商会的普遍设立。对于晚清绅商的人数,他认为约在5万人左右,大约相当于士绅阶层人数的3.3%,占同期全国人口数的0.01%。地域分布上,以受西学大潮冲击最先、最深,近代工商业发展最早、最快的江苏、浙江、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人数最多,约占总数的38.57%,内地和边疆地区相对稀少。(注: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3、105页。)尽管这一新兴社会阶层人数不多,但其社会能量很大,他们上利用官与绅一脉相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势力,取得一般商人无法获得的特权利益;下利用商与商利害与共、休戚相关的经济联系,取得一般官吏、士绅难以挣得的利源,活跃于政府、市井商场、社会三大部门,是官商之间最适合的缓冲和中介力量。他们既有一定的社会政治地位,又拥有相当的产业和财力,以商会为组织,内可与政府通商人之情况,外可与各国持商务之交涉,为工商业发展提供组织支撑,参与各种公共事务,其社会影响力从大城市蔓延到中小城镇,由商界到政界、学界、外交界等社会各个领域。

绅商是近代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商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特殊时期的产物,亦官亦商,亦新亦旧,处于绅士与商人、传统与近代社会之间,其社会阶级属性颇为复杂。有学者认为,绅商是新旧时代之间一个“过渡性社会阶层”:“绅商既从事工商业活动,又同时享有传统功名和职衔,可视为新旧时代间,等级社会与职业社会间一种过渡性社会阶层,成为传统社会力量向近代社会阶级力量过渡中‘承载物’和‘中转站’。”(注: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48页。)费正清主编《剑桥晚清史》认为,绅商是一个新兴的社会阶层,但尚未变成一个佼佼的资产阶级,因为“他们仍然缺乏一个完全的统一目的,并且对传统的乡土和宗族关系仍承担着强烈的义务”。(注:费正清:《剑桥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70页。)马敏通过对绅商阶层的行业构成、经营方式、乡土渊源,乃至社会方式、价值观念的精细研究,认为绅商是非常守旧和传统的,但却同近代经济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接触、使用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开始摄入近代因素。因此他认为,应将绅商阶层的社会阶级属性确定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早期形态,是尚不成熟和完备的近代资产阶级,但具备了近代民族资产阶级的某些思想和行为特征。(注: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0页。)

随着1912年清朝覆亡,民国创立,“功名”“职衔”“封赏”之类代表着封建社会性质的名目已不复存在,绅商开始出现根本性分化。少数绅商转到政界,成为较纯粹的官僚或士绅,如张謇、周学熙,先后出任民国政府农商部总长;一分部上层绅商继续从事工商实业,仍居于商界的上流社会,如盛宣怀、郑观应,不再担任政府官职或拥有职衔,却仍掌控着一些企业的经营权;大多数中小绅商则还原为较纯粹的中等水平的工商资本家。于是,亦官亦商的这一社会群体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民国时期的商会档案中,那种单指性的“绅商”一般已少有记载,即便有零星“绅商”的名目,也已恢复到最初的含义,分指绅士和商人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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