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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放权,才能简政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简机构,下放权力,在我国搞了多次,但除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精简机构中调整领导班子取得了一定成效外,国家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林立、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的官僚主义积弊,并没有真正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官僚主义势难避免。这样,也就能够消除国家机关简政的阻力和避免简政只做表面文章的弊病。

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也向国家行政管理提出了改革的要求。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机关把自己的全部工作切实转移到为发展生产服务,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的轨道上来”。国家行政机关要做到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为生产服务,首先要搞好政府部门特别是经济管理机关的机构改革,划分清楚政企职责。而机构改革、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的关键,不在于撤销、合并了多少机构,而在于能否真正放权。

精简机构,下放权力,在我国搞了多次,但除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精简机构中调整领导班子取得了一定成效外,国家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林立、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的官僚主义积弊,并没有真正解决。有的地区,部门甚至出现精简机构“变戏法”,表面上减少了行政机构,似乎简了政,实际上又成立了不少政企合一的行政性公司,对上要权,对下集权,企业办事得“先跑公司后跑局”,层层设障,处处设卡。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一文中总结苏维埃政权机关精简的经验教训时曾指出:“为了改善我们的国家机关,我们已经空忙了五年,但不过是空忙而已,五年来已经证明这是徒劳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空忙使我们徒具工作的外表,实际上搅乱了我们的机关和我们的头脑”(《列宁选集》第四卷第700页)。我国在机构改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固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根本的、主要的原因,是一些行政管理机关热衷于部门利益,舍不得下放属于基层的一些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的职权,认为“当权派不如实权派”,包揽了许多不该管而又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使领导机关身不由己地陷入了“文山会海”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官僚主义势难避免。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按照“为人民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政放权,改革政府机构的经济管理机关。

简政放权,不是削弱国家行政机关对经济活动的领导,更不是撒手不管,放弃领导,而是下放直接指挥企业经济活动的权力,摆脱“统计报表天天送,审批手续件件办”的大量事务工作,改变现在政府经济部门一身二任的双重性:由既是政权机关又是生产经营的主管部门,改变为不管烦琐事务、能够从全局出发领导宏观经济的政府机构。这样,基层企业就可以免去多头管理,行政机关就可以除去重复劳动,真正成为“机构精干、工作效率高、密切联系群众、很少官僚主义的政权组织”,跳出部门利益的圈子,真正代表国家利益,领导好经济建设。这样,也就能够消除国家机关简政的阻力和避免简政只做表面文章的弊病。

实行简政放权,国家行政机关不再直接经营企业,不去干预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一些经济主管部门感到不知道管什么工作,也不知道怎么工作,这是政企职责分开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过去习惯的那一套事事审批、件件办文,“常开会,开长会,到了时间不散会”,对企业管死有术、管活无方等等工作方法,已不适应。“我们熟悉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悉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这就是困难”。面临这一困难,是退缩守旧、等待观望走老路,使简政名不符实,还是采取积极的态度,钻进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呢?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更快地从主要使用行政手段,转到主要使用经济手段;从微观经济管理,转到宏观经济管理;从封闭式的管理,转到开放式的管理;从对生产的垂直领导、“一竿子插到底”,转到为企业服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做到这些,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不是没有事干,而是有许多事情要做,有许多管理学问需要去学习。列宁在讲到国家机关精简的问题时,曾强调指出:“为了革新我国的国家机关,我们一定要给自己提出这样的任务: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学习;第三、还是学习。”(《列宁选集》第四卷第699—700页)现在,我们也正面临列宁指出的学习国家行政管理的任务。

作于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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