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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协商解决改革中的问题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减免相关税费。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税负贡献,进行税源返还奖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普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从而限制并制约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三是积极研究促进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产权权能。

一是减免相关税费。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有限,历史问题较多,政府应在其发展初期提供税费优惠待遇,对等级注册费用予以减免。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税负贡献,进行税源返还奖励。加大税收优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在合作经济基础上改革形成的,仍属于合作经济性质,应当享受类似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采取先征后返(奖)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是剥离社会职能。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普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职能,从而限制并制约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将乡村社会发展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的范围,逐步剥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三是积极研究促进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要根据山区、平原、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地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重点鼓励地处城乡结合部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平原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重点鼓励和支持以农业为主、集体资产较少的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沟域经济和乡村旅游发展,采取“资源+资本”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发新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产权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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