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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金融物流监管模式创新的其他因素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规模和技术能力,充分评估自主创新的可能性和风险性,这是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金融物流缺乏模式创新的原动力和有效的创新管理体系。

除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变量以外,影响金融物流监管模式创新的其他变量还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的自主研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国外创新的跟随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与创新、融资企业的市场需求等四个控制变量。

1.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的自主研发

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自主研发创新就是根据金融物流市场的新需求,研发能够满足这一需求的新的运作模式。自主创新的结果具有新生性和质变性的鲜明特征,没有自主创新就不会有后续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着眼于未来,通过自身的经营优势和技术优势分析融资企业的潜在需求,总结、提炼出全新的业务运作创新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金融物流市场不断产生的新需求和新变化,适应当今世界不断发展变化的竞争环境。

从理论上讲,自主创新具有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导致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设计和开发能力还比较弱,尤其是我国的金融技术不够完善,从而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创新。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规模和技术能力,充分评估自主创新的可能性和风险性,这是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2.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国外创新的跟随行为

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创新特质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从而失去先发优势。由于世界各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产生时间和发展历程方面有所不同,从而造成了技术手段和业务模式方面的差异,进而造成了不同国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地位也不相同。

目前,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一般采取比较审慎的监管策略,因此模式创新的周期相对较长。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金融物流缺乏模式创新的原动力和有效的创新管理体系。相对于原创的高风险性,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进行跟随或模仿,并研发适合自身发展战略目标的金融物流创新模式,这是比较稳妥的创新策略之一。

当然,我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能放弃原创性,以免造成其品牌美誉度、市场接受度的降低。因此,需要平衡好原创与借鉴吸收之间的关系,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的创新研发之路。

3.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与创新

目前,我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收益与风险偏好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内生的合作需求与可能性。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机构有技术评估方面的优势,可以比较合理地评估贷款需求者的高科技项目,因而比较专注于高科技行业。银行通过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和监督成本,参与分享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收益,从而使风险与收益相一致。而对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而言,银行贷款可以增大投资企业的财务杠杆,提高其股权投资的收益率,从而进一步推动金融物流运作模式的开发与创新。

由于中小企业往往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信用能力不足,难以按照传统途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通过与担保公司合作,可以将信用风险在银行和担保公司之间进行分配,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很好地防范贷款风险,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具有信息优势,在接手每笔担保贷款业务之前,担保公司都要对所担保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这对银行来说相当于风险审查的前置,既可以降低银行的运营成本,又可以为银行提供某些风险提示,从而促进金融物流监管模式的开发与创新。

4.融资企业的市场需求

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资源情况,可以为不同需求的融资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融资企业的融资需求多种多样,科学细分金融物流市场,合理进行市场定位,充分满足融资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这是金融物流运作模式创新的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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