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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博士如何配置弟子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代太学的教师就是博士,尚无其他类别教师的设置。而博士则在太学兴办之前即早已有之了,所以公孙弘在兴学建议中提出“请因旧官而兴焉”,指的就是以原有的博士官为师资,来办理太学的教育。设立太学后,博士又有了掌教弟子的职能。隋唐以后,祭酒正式成为行政长官。指出博士秩卑而位尊,原因在于执掌学术。但博士获得的礼遇则大大高于本来的级别。

一、太学博士的职掌

汉代太学的教师就是博士,尚无其他类别教师的设置。而博士则在太学兴办之前即早已有之了,所以公孙弘在兴学建议中提出“请因旧官而兴焉”,指的就是以原有的博士官为师资,来办理太学的教育。

第二章已述,博士之官在战国时已在一些国家出现;历秦至汉初,凡学有专长、为统治者所看中的人都可以当博士,作为朝廷的学术顾问,供咨询之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博士的职位遂逐渐被儒家经学者所独占。设立太学后,博士又有了掌教弟子的职能。但汉代博士仍是朝廷最主要的学术官员,其职掌是相当广泛的。张汉东《论秦汉博士制度》将博士职能概括为议政、制礼、藏书、教授、试策、出使(巡视)6项[25],体现了博士从事的几个主要方面的职务。但治礼和出巡都是由朝廷偶尔指派的任务,并非必定由博士担任,议政和试策也是临时及随机进行的,博士只是有权参与其事而已。藏书虽是博士专职,但如刘歆所言:“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26]博士只是专掌部分图书,即“学官所传”之书,且管理图书本身并无很多经常性工作可言。这样一来,博士最专门最经常性的职掌就是教授弟子。《后汉书·百官志》叙博士之职为“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东汉时博士的日常工作就是教授弟子,只有逢朝廷有疑难之事时才接受咨询,实际上后来博士亦少有机会参与朝廷事务

汉代自独尊儒术后,博士都是按官方认可的学派来设立的,最初是《易》杨(何)、《尚书》欧阳、《礼》后(仓)、《春秋》公羊,加《诗》齐、鲁、韩,共七家。后来,《易》分立为施、孟、梁丘、京氏,《书》增立大、小夏侯氏,《礼》分立为大、小戴氏,《春秋》公羊分立为颜、严氏,构成东汉时的十四家博士。此外,《穀梁春秋》及古文经《左氏春秋》《古文尚书》《毛诗》《逸礼》也一度立为博士学,但时间不长。东汉前期,习庆氏《礼》的学者也有立为博士者,如曹充、董均、曹褒。《后汉书·儒林传下·卫宏》言大、小戴和庆氏《礼》“三家皆立博士”。《汉书·艺文志》也提到《礼》三家皆立于学官。但当时人多只言十四家博士,则不含庆氏《礼》。

在学派之分严格的情况下,汉代博士都是专经教授,即一个博士只负责传授一门儒经。尽管博士不见得只通一经,也可以将其他学术传授给私家弟子,但在太学中,则固定只传一经。例如董仲舒通五经,而专为《公羊春秋》博士;韦贤兼通《礼》《尚书》,而专为《鲁诗》博士。孔安国为《尚书》博士,王国维《汉魏博士考》言:“安国之学再传而复为欧阳,其所得《古文尚书》自传于家,非博士职所当授也。”跨越学派教学一般来说是不允许的。张玄为严氏《春秋》博士,因其兼讲颜氏之学,招致诸生上诉,遂被光武帝停职。不过博士专经教学的格局到东汉后期似乎也有所松动。如郑玄“造太学受业,师事京兆第五元先,始通《京氏易》《公羊春秋》《三统历》《九章算术》”[27]。张“入太学,事博士韩宗,治《京氏易》《欧阳尚书》”[28]。这也是师法家法的制约逐渐削弱的结果。博士如何配置弟子,少有史料可考。朱云为博士,“其教授,择诸生,然后为弟子”[29]。看来博士有自己选择弟子的权力,不过也不排除当局选派的可能。

专经执掌的博士各司其职,互不相属。太常虽是博士的上司,但无权也没有精力统领日常的教学和学术活动。遇有集体性会议或礼仪之事,还需要有人出面领衔组织。西汉时博士中领事人物称为仆射[30],东汉改设祭酒,都是选博士中德高望重者担任的。《后汉书·百官志》言:“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汉官解诂》记胡广解释:“祭酒,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祭酒原本只是礼仪活动中被推出领衔的代表,此时则成为博士中的领导,其任职有一定的标准和途径,即“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31]。隋唐以后,祭酒正式成为行政长官

二、博士的待遇及升迁

汉代的博士作为儒家经学权威的代表,在独尊儒术后,自然备受统治者重视。由于博士并不掌握具体的行政权力,所以官品并不算高,也没有作为权力代表的印绶。《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但博士的地位和前途则是十分优越的,可用“秩卑而位尊”来概括。《后汉书·舆服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博士秩卑,以其传先王之训,故尊而异之,令服大夫之冕。”指出博士秩卑而位尊,原因在于执掌学术。

博士官秩,据《后汉书·百官志》本注,原为四百石,宣帝时增为比(即“相当于”)六百石。《后汉书·舆服志》注引《东观书》言东汉博士秩六百石。按汉代官吏的等级称“秩”,是以按年发给谷物的数量区分的,如三公为万石,九卿至郡国长官为二千石,又有真二千石、二千石和比二千石三个分级别,以下各级也有“比”的分级别。实际发放的俸禄则按月以“斛”(西汉约等于半石,东汉约等于1/3石)计算。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博士的比六百石,月俸为60斛,可部分或全部折合成钱发放,到东汉时比六百石月俸为50斛,钱谷往往按比例发放,大约是钱七成谷三成。

总之,博士属于中级偏低的官员,级别和俸禄还不及大县县令(六百石至千石)。但博士获得的礼遇则大大高于本来的级别。《汉旧仪》记百官冠冕之制:“三公、诸侯冠进贤三梁,卿、大夫、尚书、二千石、博士冠两梁,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32]则博士享受与卿大夫、郡守同等的待遇,上升不止一个级别,而是整整一个层次。在正式朝会的班次排列中,博士“位次中都官,史称先生”[33],仍排在九卿丞、将军长史、京师县令及其他千石县令之前。在极看重礼数和位次的古代,博士的此类优待无疑是十分受羡慕的。而且博士还有权与高级官员一起列衔议奏朝廷大事,如武帝时博士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谏大夫议立诸侯王之事,与丞相、太常议兴学之举,与丞相、中二千石一起考察审计地方政务等,博士狄山可以在朝廷上与御史大夫张汤辩论和亲匈奴之事,说明博士并不因官品低而受拘束。昭、宣之际,大将军霍光邀请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议行帝位废立之举,更可谓头等重大之事了。可见朝廷重大事务的议决,一般都有博士参与。王充说:“位最尊者为博士。”[34]博士为后世“清要”之职之滥觞。

正因为博士位尊而又参与机要,其升迁自然也是优越的。鲍宣上疏言:“故大司空何武、师丹,故丞相孔光,故左将军彭宣,经皆更博士,位皆历三公。”[35]按最高达到的官品看,西汉升至三公的就有蔡义、公孙弘、韦贤、匡衡、张禹、平当、孔光、翟方进(以上为丞相)、薛广德、贡禹、彭宣(以上为御史大夫)和师丹(大司空)等人,东汉也有鲁恭(司徒)、伏恭、刘弘(司空)等。按直接升迁的官职看,据张汉东《论秦汉博士制度》统计,汉代博士178人,初迁可考者50人,其中直升九卿者4人,任郡守、尉、诸侯王国相、太傅者15人,任诸大夫、侍中者18人,任刺史、州牧者5人。按官秩划分,秩比二千石以上者36人,八百石以上者8人,即超迁者占88%,可见博士官运亨通。

早期的博士往往外派到诸侯王处当太傅,负责教导诸侯王,如韩婴、辕固。武帝、昭帝时,博士一般迁任大夫、内史等朝中机要官,少有外放之举(董仲舒任江都国相当属例外),可能是因为初置五经博士并始招弟子,需首先着眼于朝廷内的学术建设。宣帝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36],创立了博士任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的制度(当然须是通政事者)。于是有贡禹任凉州刺史,严彭祖任河南太守。翟方进任朔方刺史,胡常任青州刺史,士孙张任扬州牧等。至成帝时,已正式建立博士三科之选的升迁制度:“高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补诸侯太傅。”[37]孔光就是以高第迁任尚书的。尚书本为皇帝近侍,相当于机要政务秘书,西汉中叶后,随着君权的发展和相权的削弱,尚书台逐渐成为代表皇帝处理朝政的中枢机构。博士能直升尚书,说明其受重用的程度非同一般。即便是不通政事的博士,也可以凭资历补任诸侯王太傅,可见博士是不用担忧自己的前程的。平当由栒邑县令迁任博士,官秩由六百石变为比六百石,级别是降了,但本人却只会感到幸运,因为这是转到了一个显赫的官位上,后来果然官至丞相。东汉初,伏恭由剧县令迁任博士,很快就升任常山太守,后官至司徒,情况十分类似。而朱云由博士迁杜陵县令,则正好相反,是朝中有人排挤他造成的。

东汉时博士的地位不像西汉那样显要,但升迁前程还是很不错的。《汉官仪》言:“博士入平尚书,出(州)部刺史、诸侯相,次转谏大夫。”就史料记载博士初迁记载的21例看,直接升任郡长官的有伏恭(常山太守)、薛汉(千乘太守)、卢植(九江太守)和焦永(河东太守),前两人在东汉初,后两人在东汉末。中间一大段,只有章帝时蔡朗任河间中尉,安帝时杨伦任清河太傅。多数博士升迁为京官,任侍中的有9例,占总数的43%。侍中是天子的近侍,“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38],权势不容小视,一般都是由皇帝近幸、功臣子弟(往往是外戚)和所谓师儒重臣担任。其余为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大司农、少府、左中郎将、侍御史各1例,也都是“内朝”要职。不过由于具体实例少,至多只能反映博士中受到统治者器重的那一部分人的升迁情况。

总的来看,尽管不可能所有的博士都得以高升,但汉代博士的地位待遇,特别是直升中枢机要官和郡国行政长官的前程,不仅前代没有,此后的历代博士也是享受不到的。值得注意的是,考察史料记载的汉代博士升迁缘由,有因政见主张得到朝廷欣赏的,如平当;有因从事政务成绩突出的,如孔光;有因学术造诣受到推崇的,如彭宣;也有靠获得机遇而得升迁的,如张禹因授皇太子《论语》,“由是迁光禄大夫”[39],然而却没有因教授弟子有成效而升迁的记载。罢免博士的情况也有,如公孙弘早年任博士时,因出使匈奴的谈判不合武帝之意,引咎辞职。师丹被罢免博士,也不是因教学不得力,照理说这应该是考察评估博士的一个重要方面。实际上,汉代并没有提出过对博士在教学方面的具体考核标准和有关奖惩、升黜措施,只是东汉时在选用博士时有过这方面的资历要求而已。由此可见,汉代太学的教学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

三、博士的选用

汉代博士地位很高,为社会所尊崇,尤其为儒士所向往,故博士的选拔录用自然也相当严格,既有学术资格的要求和标准,又有选拔任用的途径和措施。

博士任职的基本前提是属于官方确认的经学学派,因为只有这些学派的经学才是博士司职岗位所在。西汉时,博士一般都在这些学派的师传系统内遴选,也可以说是师弟子一脉相承的。其中有逐代相承的,如田王孙为《易》博士,他的弟子施雠,施雠的弟子张禹,张禹的弟子彭宣,依次担任博士。《尚书》世家欧阳氏,更是八代为博士,延续至东汉初年。师传系统中也有隔代相承博士的,如夏侯胜本为《欧阳尚书》博士,他的《大夏侯尚书》在宣帝时正式立为官方学术,他的一个弟子孔霸任博士,另一个弟子许商未能当上博士,但许商的弟子吴章、炔钦后来都当上了博士。非博士师传体系的人是难以染指博士职位的,这是西汉讲究师法的结果。

东汉时师弟子相继为博士的现象仍有所见,如朱普-桓荣,曹充-曹褒,鲁恭-鲁丕等。但总的来看,东汉不大讲究师传关系,只要学派所属对口即可,至于学自何师并不要紧。到东汉中叶后,连博士的学派所属也不甚注重了。如杨伦、周防本擅长《古文尚书》,而《古文尚书》在博士官学中没有位置,他们征拜博士只能以今文《尚书》某家的名义,抑或就是泛义上的。又如许慎、郑玄、卢植等,都是兼通五经的学者,难以确定究竟擅长于哪一门经,归属于哪一个学派,聘他们为博士更只能是泛义上的。和帝以后史料可查的约40名博士中,学派明确的只有鲁恭(《鲁诗》)、杜抚(《韩诗》)、澹台恭(《韩诗》)、鲑阳鸿(《孟氏易》)等寥寥四五人,多数人连究竟通什么经的记载都没有。桓帝时,大司农举荐赵咨“至孝有道”[40],遂迁博士,以这样的标准任博士,恐怕谈不上什么学术品位。在师法家法的制约大为削弱后,看来博士的职掌也有点变质,不再被视为官方经学的专门代表,而只具有一般官衔上的意义了。

汉代博士作为朝廷命官,其任职也如其他官员一样,有察举征用和他官迁调两个主要途径。

察举取士中,如公孙弘“以贤良征为博士”[41],师丹“州举茂才,复补博士”[42],平当“以明经为博士”[43]。还有一些以擅长专经而为博士的,如孔安国、孔延年以治《书》,胡常以明《穀梁春秋》,也相当于明经取士。实际上西汉多师弟子相承为博士,无须挂靠在察举某科上。有关官员举荐博士,也像举荐其他官职一样,是广义的举贤任官措施。博士的举主都是朝中公卿,如薛广德为御史大夫萧望之所举,施雠为少府梁丘贺所荐,牟长为大司空宋弘所辟,赵咨为大司农陈豨所举,周防为太尉张禹所荐。倒是作为博士的上司太常所荐的仅发现一例,即杨震“荐杨仲桓等五人,各从家拜博士”[44]。可能是因太常选试博士为本职业务,一般就不再个别指出了。但博士的举主面的确很宽。博士也可以荐举博士。如唐长宾、褚少孙应博士弟子选,其举止及经学造诣颇受诸博士赞赏,当问明他俩师事王式后,博士遂共荐王式,征为博士。朝廷还常直接征召博士。如贡禹以明经洁行著闻,征为博士。韦贤号邹鲁大儒,征为博士。夏侯胜为学精熟,善为礼服,征为博士。高诩世传《鲁诗》,以信行清操知名,征为博士。总之,都是以学术著称,而被征召。朱云当上博士,则是因与权贵五鹿充宗辩说《易》而获胜,诸儒赞道:“五鹿岳岳,朱云折其角。”[45]但一般说来,除非是已闻名于朝者,总还是需要地方当局举荐这个中介,即便是朱云,也有本地县丞举荐在先。许氏《镜铭》言:“郡举孝廉州博士,少不努力老乃悔。”[46]可见东汉州行政当局有向朝廷举荐贤才充任博士的职能。博士之举可以视为高层次的一科察举。

博士作为中级官员(享受高级官员的某些待遇),由民间直选的只能是少数出类拔萃者,多数博士还是由其他官员升迁转任而来。如张禹由郡文学升,师丹、乘弘、张玄由郎升,翼奉、匡衡、姚平由中郎、郎中升,东汉时有张兴、李封、董均、甄宇、曹褒等由属吏升。前文已述,平当、伏恭由县令迁任博士也带有升迁的意味。而夏侯建、翟方进、桓荣、李育等由议郎转任博士,则官秩等同,职务性质也大抵类似,都有学术咨询、顾问的性质,汉代常将博士、议郎并称。但议郎侧重于议政谏诤,接触实际事务不如博士,故初迁通常是“平除”,即同级转任。蔡茂“以儒学显,征试博士,对策陈灾异,以高等擢拜议郎”[47],则议郎似乎又高于博士。但汉代在职博士没有迁转议郎的,可见其职位还是优于议郎。除民间士人和现任官员外,博士任职对象还有原已做过相当级别的官、后罢官又被重新起用者,可谓介乎于官民之间。如陈留太守鲁平因过失谪官,后起为博士,既然当过郡守,再当博士也就算不了什么了。又如师丹“元帝末为博士,免。建始中,州举茂才,复补博士”[48],则是罢免博士后又重新任博士。

西汉时博士任用要按官方认定的师承体系,其他的标准则不是很突出。成帝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诏:

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49]

这是西汉时由最高统治者诏举博士的一次大的举措,诏书中确定了博士作为官方学术权威、教学示范和教化渊源的重要地位。博士的标准是“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则只能说是一种原则性表述而已。西汉博士的任用已有考试之举,如张禹经太子太傅萧望之举荐,试为博士。

到东汉时,由于师承关系不再作为任用博士的硬指标和途径,故更多地采用类似察举的方式选拔,并且予以策试。《汉旧仪》言:“刺史举民有茂才,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这是学术官和礼官的一种统一选拔,程序是各州举荐,丞相主持考试,再分科选用。制度化的选拔需要有更为明确、具体的标准,以供操作。《汉官仪》载有当时举荐博士的程式书——“举状”,其内容如下:

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师事某官,经明受谢。见授门徒尚五十人以上。正席谢坐,三郡二人。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三十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任四科,经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举。[50]

第一句是讲恪守孝道,第二、第三句是讲通经情况和学术水平,第四句是讲学成于某一官师,第五、第六句是讲教学资历,第七句是讲潜心治学的志向,第八句是讲身体健康,第九句是讲家庭社会关系清白、遵纪守法,第十句是总结被保举人已达到博士标准,结尾要写明保举人的官职、姓名。按光武帝下诏于四科辟士,其中第二科为“经明行修,能任博士”[51],该状即指此科举士。由此可见,举荐博士要看德行、学识、身体、社会关系等各方面情况,还有学术渊源和教学经历的要求,涉及的条件相当全面。此外,东汉博士还有限年五十岁以上的惯例。杨仁习《韩诗》,“太常上仁经中博士,仁自以年未五十,不应旧科(原注引《汉官仪》:‘博士限年五十以上’),上府让选”[52],结果改补北宫卫士令。

总的看,东汉博士的选拔标准很高,而且举荐上来后还要经过考核,其中最优秀的人方得任用。光武帝时,伏恭、张玄均以策试第一而为博士。在决定要立《左氏春秋》博士时,太常选试4人呈报,陈元名列第一。光武帝因陈元为这场纷争的主力,为减轻对另一方的刺激,才改任第二名李封为博士。标准这样高,当局还唯恐漏掉才华之士未得参选。当时朱浮就对博士选试面偏窄提出批评,他上疏指出:

博士之官,为天下宗师,使孔圣之言,传而不绝。旧事,策试博士,必广求详选,爰自畿夏,延及四方。是以博举明经,唯贤是登,学者精励,远近同慕。伏闻诏书更试五人,唯取见在洛阳城者,臣恐自今以往,将有所失。求之密迩,容或未尽,而四方之学,无所劝乐。凡策试之本,贵得其真,非有期会,不及远方也。[53]

此奏议得到光武帝赞同,可见东汉初期博士的选拔是相当严密而周详的。中叶以后,博士选用的标准和程序都松弛下来。策试博士的事例,自和帝以后即不再见(李法任博士,是因举为贤良方正而进行对策的),博士任用的随意性则大为增加。殇帝延平元年(106年)诏令举隐士高行者,李充以孝悌著闻,被“特征”为博士,显然没有顾及到本人学术造诣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博士选举多不以实”也就不足为怪了。安帝时杨震任太常,欲纠此弊,遂“举荐明经名士陈留杨伦等”[54]。他的用心在于恢复博士应有的高学术水平,但他采取的是“各从家拜博士”的方式,即直接从家起用,未经任何考核手续,这样等于把以往的选试制度全推翻了。到东汉后期太学的日常教学日趋荒废,“博士倚席不讲,儒者竞论浮丽”[55],博士的地位也大为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再去努力规范博士选拔的标准和方式已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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