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以德治国与大学德育

以德治国与大学德育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从一个侧面,对以德治国与大学德育问题,以及我国高等教育如何贯彻“以德治国”方略谈点个人浅见。十六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目的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不仅是以德治国的根本前提,也是大学德育的必然要求。这就使法律道德化进一步导致道德法律化。

罗映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新方略,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政治学说的新发展,而且为新世纪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德法结合并举的治国方略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本文从一个侧面,对以德治国与大学德育问题,以及我国高等教育如何贯彻“以德治国”方略谈点个人浅见。

一、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基础及“以德治国”的涵义

中国是礼仪之邦,在历史上,德治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那时“德”是一个新字,是一种新的思想。周公旦曾提倡“敬德保民”,“以德配天”。最近入藏保利博物馆的一件海外归来青铜器上也有类似“以德治国”的文字。这个提法后经孔子的理论整理,便在春秋时代成了儒家政治文化理想模式。在其后2000多年的社会政治实践中,德治与法制始终呈博弈纠缠状态而无法统一整合。时至今日,人们普遍感到,儒家德治思想中确有可贵的能为今用的思想资源,它所面临的现代课题是如何超越以及如何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整合。

中国传统的德治思想具有深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

一是自然经济基础。中国古代经济属于自然经济,这种经济具有农业性、家庭性、封闭性、孤立性等特点,因而对竖立其上的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具有深刻的影响。《老子》所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即反映了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因此,中国古代一切社会伦理道德规范都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伦理成了社会伦理的基础。这种植根于传统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的道德以儒家为代表,反映在义利关系上就是孔子主张的“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如义与利发生冲突时,主张见利思义,舍利取义。由此可见,贵义贱利是儒家经济伦理道德的核心。

二是专制政治基础。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治体系是建立在封建农业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君主制与家长制是合一的,国是家的放大,家是国的缩小,在家国同构的体制中,君主便成了一位大家长。为了维护君主的权威,儒家极力宣扬“三纲五常”,并且把“君为臣纲”列为“三纲”之首,把君主分为“圣王”“贤王”“暴君”“一夫”,与此相应的有“皇道”“帝道”“王道”“霸道”,强调良好的君主应实行王道政治,而君主最主要的道德是“仁”,臣民最重要的道德就是“忠”,显然,这种德治打下了深刻的“人治”烙印。孔子要求“臣事君以忠”。忠的特点就是要体现在“竭”和“尽”上。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自古没有不是的君王即此之谓。三是哲学文化基础。有人称中国古代哲学主要是以人为本的哲学,其道德学说即建立于人性假设基础之上。先秦时就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以及告子的人性无所谓善恶论等。尽管这些观点有很大差异,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十分重视后天的教育、引导和感化。人性虽善,但如果后天教育不够,也会变恶;人性虽恶,但只要通过后天努力教化,也会向善;人性无善恶,犹如杞柳,但经过不同的教化,也是可善可恶的。正如孔子所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至于后来的“性三品”说等,只不过是人性论的进一步发展而已。儒家的心性论总是力图为伦理道德的终极根源提供假说。

由上可见,以德治国的传统含义应是与古代人治社会相结合的“德治”,是“德者治天下”、用德治天下,它把治理国家的希望寄托在统治者的个人修养和素质上,是一种德治与法制相分离的典型的“贤人政治”。儒家的传统思想即认为道德的完善是治国的要义。实际上,德治与法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如果想使法律单独发挥作用而没有道德作基础,其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同样,在治理国家过程中,如果想把道德单独作为一种治理手段而没有法律作支撑,其结果同样是令人失望的。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则以其感召性和自觉性提高社会成员的觉悟。二者的结合并举,才是正确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的当代含义应是与现代法制社会相结合的“德治”,它是对中国传统德治的批判继承,是德治与法制的统一整合。在这里,“以德治国”不是也不会导致中国历史上传统的“人治”,“以德治国”中的“德”也不是中国历史上的儒家道德,而是社会主义道德。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的“以德治国”将促进和强化“依法治国”,是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是在“依法治国”的同时“以德治国”,它是在法律制度范围内的德治而不是超越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德治。德治思想的经济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政治协商制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文化基础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社会主义新文化。这些都是与传统的德治完全不同的。

十六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目的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不仅是以德治国的根本前提,也是大学德育的必然要求。

二、德治的历史发展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联系

德治在中国历史的实践中积累了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战国时的齐国和鲁国专用“德治”,但很快就被吞并了。德治在运用过程中的泛道德化也表现了道德对政治和法治的深刻影响。德治的泛道德化对政治的明显影响是将道德意识引入政治领域,以“德治”代替“政治”,为君权至上的专制主义寻求一个道德庇护所,导致政治道德化。如孔子的德治精神,要求“为政以德”,通过提高统治者的德性修养来教化百姓,以取得政治成功。于是“修身”“养性”成了政治的前提,成了治国平天下的基础。这样,人们在政治方面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伦理道德上,反而忽视了对政治制度本身的研究和探讨。德治的泛道德化对法治的明显影响是将道德意识引入法治领域,以“礼治”代替“刑治”,强调发挥每一个人的道德自觉,企图以道德力量维持和调和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导致法律道德化。如儒家认为虽然法治的效果明显但却有限,不如道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就使法律道德化进一步导致道德法律化。泛道德化对民众和统治者的强烈道德要求促进了“人治”代替“法治”专制主义的形成,民众把一切希望寄托于“明君”和“清官”身上,反而把自己排除在政治之外。当然,中国的传统德治思想对几千年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起了重要的和积极的作用。如中国传统道德中以孔子的“天下为公”“仁爱”思想为基石,中国传统道德强调人格平等、人皆可以为尧舜,在中国古代伦理道德中占主流的性善论的信念和传统,以及中国传统道德所强调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诚信为本”“仁义礼智”等,都对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和鼓舞起了巨大的作用。

“以德治国”方略虽然有继承儒家传统“德治”的一面,但其内涵要丰富、广阔、深刻得多,并且是与现代人文精神与现代法治融为一体的。“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区别,一是引进了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观,二是实现了德治与法治的统一整合,三是要求在新型道德价值观探索下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相协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德”的内容既包括公民基本道德,也包括社会两个大的方面。

德法联系紧密并功能互补是德法并举的内在要求。道德与法律的相互作用表现在:法律对道德有引导和巩固作用,它规定了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低要求,引导和规范了人们起码应该怎么做,这样做的结果,也就培养和巩固了人们遵守公德的自觉行为;道德对法律有补充和提升作用,法律调整人们的关系范围较窄的特点使道德能够弥补法律之不足,而道德良心的自觉又将大大减少人们违法犯罪的可能。此外道德还可以使人的高尚行为变得自觉,使整个社会变得高尚。

三、大学德育的特点及其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大学德育与社会德育相比不仅具有自身的特点,而且与学校教育中的中小学德育相比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大学德育的目标规格较高。大学教育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与高深专业知识相匹配的是深厚道德素养,亦即大学生必须具备较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自己在思想、政治、道德、身心等方面有较高的素质,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学德育的内容层次较高。大学德育不仅要巩固公民道德素质教育的成果,拓展中小学道德素质教育的领域,而且要提升高等学校道德素质教育的内容和层次,促使大学生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践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革命者的优秀品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还要在他们中培养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觉悟的先进分子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大学德育的方式方法较新。大学德育不仅有一般的教育和管理方式,而且有自我修养培育和自觉道德践履方法,还有正确认识客观对象的思想方法以及把这个思想方法运用于改造客观对象的工作方法、管理方法和教学科研方法等等。大学德育不仅要强调道德的知识素质,更要强调道德的实践素质,它是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的有机统一,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的有机统一,是理论的“知”和实践的“行”的有机统一。

大学德育的渠道途径较广。大学德育的途径是实现德育目标,运载德育内容的关键环节。高校在实施德育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两课”为核心的理论和思想教育途径、以教书育人为主体的“三育人”途径、以学生集体建设为基础的日常教育途径、以体现先进性要求为指向的党团工作途径、以实践环节为依托的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三结合”育人途径和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中心的环境氛围育人途径,这些途径相辅相成,浑然一体,构成了大学德育途径的有机整体。

以上特点决定了大学德育在实施“以德治国”方略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是思想道德导向作用。我国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的现实决定了与之相应的思想道德等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思想道德意识形态的一元导向。高等教育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其办学指导思想决定了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思想放在第一位。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风必偃”。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他们或者将是党政干部官员,或者将是科技高层人士,他们是官德的主导、民德的主干,其影响力如风一样相当大,一般人员的道德水平往往随他们的道德水平而转化。此外,一个高校对所处社区风气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大学德育对思想道德导向的作用十分重要。

其次是思想道德教化作用。思想道德的知与行应当是统一的,将知转化为行实际上是一种教化实践过程。古人云:“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即与之化矣;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亦与之化矣”。大学德育也要通过对大学生的课堂理论教育、平时养成教育和环境熏陶教育,使之达到与德育目标规格“化矣”的要求,这就是一种教化实践过程。由大学德育教化的成果进一步影响社区道德风气,并进而向社会更大范围的辐射,以此促进社会道德文明的提升,这更是一种教化实践过程,并且是更高一级层次的化民成俗的教化实践过程。

再次是思想道德研究作用。高等教育既有知识的承传,更有知识的创新,思想道德教育也不例外。

在21世纪,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加强与全面小康社会经济基础建设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建设,这个思想道德不仅应当包括古今中外的历史精华,而且应当包括当今中外的现实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大力推动思想道德向现代转化,要注意吸取和改造人类历史上和社会现实中思想道德的基本的和合理的内容。例如,改造“民本”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服务,让“富民”成为社会主义价值思想要素之一,使“仁政”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善治”“良法”的思想资源等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吸取德治的“仁民爱物”思想,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吸取德治的“以民为本”思想,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吸取德治“诚信”“和合”思想等等。推而广之,各文明之间亦应相互尊重,和而不同,以促进化解各文明之间的价值危机。此外,还必须结合现代世界和现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在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上、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上、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上,推进思想道德向现代转化,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崭新思想道德规范。

四、大学德育应在落实“以德治国”中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新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步骤。但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包括经济生产上的再度富强,而且包括文化道德上的再度文明。大学德育在这一过程中担负着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就必须努力做到: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德育落实“以德治国”方略重要性的认识。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手段又是目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既互相促进又互相支持,共同构成完整的社会主义奋斗目标。因此,大学德育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既可以直接促进道德文明,又可以间接促进经济富强,还可以大力促进德法并举,进而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持续协调地向前发展。这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其次,要积极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教育氛围。

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说环境氛围对人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重视环境氛围对人的教育作用,将环境氛围赋予人文意蕴,是大学一条十分重要的德育途径。有人谓大学之大,不仅要有大楼,更要有大师、大爱。但大楼需要一砖一瓦建造、大师需要一跬一步成就、大爱需要一点一滴涵育。这些,都离不开施教于无形熏陶之中、育德于环境感染之内的环境陶冶。我们应注重赋“大楼”以精神理念、育“大师”以人文德品、施“大爱”于校园内外,为实施“以德治国”营造一个有一定自洁免疫力的学校“小环境”,并进而影响社会“大环境”。

再次,要大力开展“五类实践活动”和提供“四项保障条件”。大学德育除了充分运用和完善现有的六大类渠道途径外,还必须与时俱进,结合不断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大力配合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手拉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抓好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的活动,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等“五类实践活动”。为促使这些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还必须切实加强法制保障,努力提供政策保障,认真抓好制度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等“四项保障条件”,使大学德育在与社会德育的相互配合和与法制保障的相互支持中健康地向前发展。

最后,要致力倡导道德践履和加强个人道德修养。高等学校是先进文化和道德文明的战略高地和“辐射源”。大学德育归根到底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荀子说过,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口言善、身行善,国之宝也。因此,致力倡导道德践履是全部大学德育的出发点和归宿。

大学师生作为国家公民,必须身体力行公民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要求;但是,大学师生又是公民中的高知识层,理应比一般公民有更高的道德层次要求。要通过教育和养成、德治与法治等不同的方式和渠道,逐步培育师生良好的道德素质。此外,道德与法纪的不同特点决定了道德践履是建立在高度的道德自觉基础之上的,因此,在致力倡导道德践履的同时必须注意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古人特别重视“内省”“慎独”等基本的修身方法,并把“修身”作为“平天下”的逻辑起点,强调通过“修身”而“齐家”,通过“齐家”而“治国”,通过“治国”而“平天下”。但是,这种从“修身”而达于“治国平天下”的愿望,只有在“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举方略的实践中才能最终实现。

[原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