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教育政策功能机制的内部要素

教育政策功能机制的内部要素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政策成为了影响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鉴于此,这里拟对教育政策的本质、特点及功能问题做一粗浅探讨。理性主义者相信人的能力无限,能正确判定事物的价值以及预测事物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因而把教育政策看成是无所不能的人类理性的产物。三是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确保统治集团及其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在奴隶社会,教育的权利完全受奴隶主阶级所垄断。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2]颁发的各种教育政策法规数以千计,涉及到教育的各个领域。教育政策在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地位逐步提升,其功能正日益增强。教育政策成为了影响教育系统乃至整个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对如此重要的教育问题,教育理论界所给予的关注和所做的研究却相当有限。从教育研究文献看,我国公开发表的各种教育论文中,直接以教育政策为题的专门性论文不多。教育政策在现代社会教育生活中的巨大作用,要求人们加大对教育政策的研究力度。鉴于此,这里拟对教育政策的本质、特点及功能问题做一粗浅探讨。

一、教育政策的本质

人们在研究教育政策的本质时,由于受哲学信仰和理论观点的限制,常会得出不同的乃至相互冲突的结论。理性主义者相信人的能力无限,能正确判定事物的价值以及预测事物未来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因而把教育政策看成是无所不能的人类理性的产物。而渐进主义者由于比较现实地看到了人类理性的某些弱点,因而认为教育政策并不完全是理性的产物。精英主义者则特别突出个人的作用,他们认为,教育政策就是社会上少数人意见和行为的结果。诸如此类的观点,由于方法论上的缺陷,均未揭示教育政策的真正本质。根据矛盾论的观点,“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3]我认为,教育政策作为一种有关教育的活动而不同于其他教育活动,诸如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的特殊矛盾主要有两点:(1)教育政策是一种有关教育的政治措施;(2)教育政策是有关教育权利和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教育政策是有关教育的政治措施

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本身既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行为,同时又是各种政治行为综合影响的产物。它从根本上反映了掌权集团的教育愿望和要求。对此,早在公元前三百多年的亚里士多德就有研究。他把教育活动看成是政府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物。他说,“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治必将毁损。”[4],城邦只有建立统一的教育政策,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即“采取一致的教育方案”[5],城邦“公共团体”的稳定和安全才有保障。教育政策之所以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措施,关键是由教育政策作为一种阶级意志的基本表达形式这一性质所决定的,不同的集团、阶级有不同的阶级意志,教育政策通常被不同集团、阶级用来表达各自集团、阶级的教育意志。

不同的集团、阶级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是不相同的。有些集团、阶级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支配地位,有些集团、阶级处于被支配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统治集团、阶级总是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和各种权力去影响其他集团、阶级的意识和行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6]统治阶级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方面的支配地位,使它得以在政策制定、实施中获得更多的权力、手段和资源,能够更有利地运用政策手段。反映在教育政策上,就是统治集团的教育政策全面支配着教育活动的各个领域。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它所制定的教育政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处于支配地位,统摄着其他各种教育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西方的政策学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政策与其说是政治斗争的产物,还不如说是社会经济等因素作用的结果。美国著名的政策学家托·戴伊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他说:“起初一看,党派竞争程度、民主党占优势的程度及选民参与程度不同的州之间,它们在政策上也有着明显差别。”然而,“政治系统不同的各州在政策选择上存在的差别主要是由社会-经济水平的不同引起的,而非是由某种政治因素造成的。”[7]难道公共政策真是某种社会-经济决定的结果吗?美国有学者提醒人们不要不加思考地就全盘接受这一结论。他们认为在戴伊带动下所做的这类研究,其研究方法和分析处理有不少失误。②事实上,把教育政策这类复杂社会现象完全看成是社会-经济条件的产物,这也是与实际不符的,是片面的。政治体制、政党政治、政治文化、政治气候等系列政治因素总是在广泛地影响着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就是这些方方面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作为一种有关教育的政治措施,教育政策通常以如下方式来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一是宣传一定的政治观点、理论、路线、方针。譬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就明确要求,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就是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则规定“要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律、国防和民族的教育。”二是规定教育的性质,指明教育的任务,确保教育向年轻一代传授统治集团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促使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使其接受和拥护现存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三是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确保统治集团及其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四是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输送各种各样的人才,为巩固现有的经济制度、维护掌权者的经济利益服务。

(二)教育政策是有关教育的权利和利益的具体体现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现代,教育始终都与人们的权利和利益休戚相关。而教育政策就像一面镜子,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集团所受教育的基本情况。

在奴隶社会,教育的权利完全受奴隶主阶级所垄断。教育只是奴隶主阶级所享有的一种特权,奴隶被完全排斥在教育之外。封建社会的教育政策较之奴隶社会虽然宽松了一些,受教育的对象和范围也有所扩大,但根本上仍是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到资本主义社会,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能力开始迅速提高,资产阶级为了争夺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赚得更多的利润,从给工人阶级及其子女那么一点点符合资产阶级自身利益要求的教育开始,逐步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今天,有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甚至宣称已普及高等教育。这种情况似乎暗示,教育的阶级性已成为一个古老的神话:所有的人在教育这座神圣的殿堂面前,似乎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教育政策似乎失去了原有的“教育利益的权威性分配”这一根本特征。

庆幸的是,政治学研究中的团体理论就像一副清醒剂,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了教育政策的本质。团体理论认为,不管政策如何变换,它始终都不会偏离利益这个关键和核心。著名政治学者厄尔·莱瑟姆讲道:“公共政策实际上是在任何特定时候,通过集团斗争而形成的一种均衡,在它所代表的这种均衡之下派别和集团不断为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斗争……立法机关仲裁团体间的斗争,认可成功的团体,记录失利团体的让步的情形。”著名学者洛维也有类似观点。他说:“自由主义者和保守分子,共和党和民主党间,不管他们怎么称呼自己,最重要的分歧能在他们所代表的利益团体中找到。”[8]

既然教育政策是有关教育的权利和利益的具体体现,那么教育政策决定者在制定教育政策时,能否统筹兼顾各个集团、阶级的利益,优先考虑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掌权集团的利益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特别是在民主、平等等价值日益成为当代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的今天,教育政策能否保障某一集团的利益而又不以牺牲其他集团的利益为代价,就成为当代政策研究需要面对和回答的一个紧要问题。

我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国家,各劳动阶级和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他们之间已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教育成为全体人民所拥有的共同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中众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的扩大,使得不同的社会阶层和集团,甚至不同地区的同一阶层人们,所能分享的教育资源和得到的教育机会也不尽相同。人们的教育权利和利益因地区差异、行业差异等原因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我国今后的教育政策应当在反映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劳动阶级和阶层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特别是要保护处境不利地区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和利益,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这样才能得到全体人民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教育政策的特点

教育政策具有什么特点?理论界的概括并不一致。我国较早论及该问题的孙绵涛教授认为,教育政策具有四性,即阶级性、实践性、科学性和严肃性。[9]也有人把教育政策的特点进一步细化为“目的性、规范性、价值倾向性、中介性、相对稳定性、灵活性和系统性。”[10]而刘宇南、张斌贤则将其概括为政治性、目的性与可行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稳定性与可变性、权威性与实用性五个方面。[11]这些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教育政策的特点,对于进一步认清教育政策的特点很有价值。现参照已有研究,对教育政策的主要特点略做分析。

(一)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

人们经常把艺术性和科学性的统一看成是教育政策的一大特点,认为教育政策不同于教育规律,后者是客观的,而教育政策则要受价值取向的影响,具有明显的价值倾向性,斯大林有一段话常被用来说明这种区别。斯大林说:“一种是科学规律,它反映自然界或社会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另一种是政府颁布的法令,它是依靠人们的意志创造出来的并且只有法律上的效力,但这两种东西无论如何是不能混为一谈的。”[12]确实,教育政策不同于教育规律,它是人们按照一定的需要而制定出来的,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和主观能动性的产物,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人们制定教育政策,就行动做出设计和谋划,总是为了解决某类问题,达到某种目的,明确的目的性是教育政策的基本特征,没有目的性的教育政策是不存在的。如果认为可以先制定教育政策,然后再确定它要达到的目的,这种想法是荒唐可笑的。譬如,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之所以制定和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宗旨就是为了回答和指导世纪之交的中国教育如何改革和发展这一举世瞩目的根本性问题,为此,《纲要》开宗明义地指出了它的目的,这就是“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20世纪90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政策的目的性这个特点,要求教育政策的内容必须有明确的针对性,即围绕教育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规划和步骤,力避泛泛而论与语义模糊不清。

要使教育政策目的变成现实,就要同时考虑教育政策的可行性。因为,再好的目的,如果脱离了现实条件,也是难以实现的,是注定要失败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必须把其目的性和可行性关联起来考虑,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全面理解目的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和相关因素,把握其实质,以及详细了解实现目的所必备的相关条件、手段和可能性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二)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

教育政策一经制定公布,在一定时期内就不能随意变动,而应保持一定的稳定。如果教育政策朝令夕改,变化频繁,使人无所遵循,教育政策就会失去作为规范和准则的作用,影响民众对教育政策的信任程度和执行政策的坚定性。

当然,教育政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世间没有绝对不变的教育政策。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教育自身因素的变化,任何教育政策都要做出相应调整。教育政策的这种可变性,主要是由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性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其内部矛盾在不断地变化着、暴露着,人的认识也在实践中不断地逼近事物本身的初级本质、二级本质乃至更深的本质。依据矛盾分析而制定的政策这种人类意识活动也必然会不断地发生变化。教育政策就是在这种不断变化、修改、调整中走向成熟和完善的。

(三)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

我国的教育政策一般是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政府部门分别或者联合制定和发布的。党和国家行为的合宪性决定了它们所颁发的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以及由此而具有的权威性。

教育政策的权威性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它的实用性。教育政策与教育理论不同,它不是概念、范畴、体系的组合,而是联结理论与实践的中介。教育政策的各项内容,不是以抽象的概念出现的,而是以具体的行为准则、规范出现的,它告诉人们应怎样做,而不仅仅只是做一些理论上的论证、解释和批判。

(四)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任何教育政策都是在与其他政策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而发挥其功能的,它既是一般政策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自身又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教育政策的系统性,从横向上看,一是表现在它与其他公共政策有密切联系,它们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组成了有关社会发展的整体政策。二是从教育内容来看,教育政策也是一个结构严谨的体系。教育体制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师政策、教育质量政策共同构成了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从纵向上看,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包含了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中央教育政策与地方教育政策及其两者的关系,二是教育政策在时间历史链中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决定了教育政策所指引的行动必然会牵涉到教育事业的方方面面,从而决定了教育政策的功能必定是多方面的,而不是单一零散的。对于教育政策功能问题,建国后我国曾一度错误认为只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仅有政治功能,而轻视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诸如育人、导向、调节、凝聚等功能。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实际上,教育政策的功能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是丰富多样的。它既可能是与政府和社会期望相符合的正功能,也可能是与社会期望相背离的负功能,这种功能既可能易于观察和评判,也可能难于觉察和分辨。总之,教育政策具有多功能性。关于这个问题,下面还将做进一步的讨论。

三、教育政策的功能

教育政策的功能,就是通常所说的教育政策的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在运动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所发挥的效力或所起的作用。如前所述,教育政策具有多功能性。由于分析的视角和强调的侧重点不同,人们对教育政策功能的归纳和总结也不尽相同。我在这里着重分析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协调功能和控制功能。

(一)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

所谓导向功能,是指教育政策对教育教学活动、对人们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通常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明确的目标。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为20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做了如下规定,即“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的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实现这一总目标,《纲要》还特别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同时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分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目标不仅可以尽量减少教育失误,而且能极大地激发社会各界办学的热情,更广泛地调动社会力量来共同支持教育事业,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教育目的。二是推出一整套旨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措施。仍以《纲要》为例。为实现上述教育目标,《纲要》推出了如下八点措施,即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效益、实行分区规划、加强社会参与。这些措施的提出,对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从作用方式上看,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有直接导向和间接导向功能之分。前者是指教育政策对其调整对象的直接作用,譬如,“严禁使用童工”的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未满16岁的儿童、少年在义务教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推动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后者是指教育政策对非直接调节对象的影响。例如,提高教师地位和生活待遇的政策,会间接影响人们就业的选择,引导青年学生积极报考师范院校。一般而言,教育政策制定者在考虑有关教育政策时,比较重视其直接导向作用,而容易忽视间接导向功能。有时虽然也能对间接导向功能做出预见,但更多的时候是始料不及的。例如,前段时间有地方在贯彻“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的政策过程中,曾一度实施过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乡镇负责的经费管理体制。该政策的本意是为了调动地方乡镇的办学积极性。但出人意料的是,实施该政策后,致使一些财政困难的落后乡镇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更加严重,极大地伤害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由此可见,我们在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时,既要看到教育政策的直接导向功能的重要性,也切不可轻视教育政策的间接导向功能。因为,间接导向功能产生的效果有时也是非常之大的。

(二)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

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是指教育政策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能起到协调和平衡各种教育关系的作用。教育事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组成这个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例如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之间、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结构。除此之外,教育系统还与社会母系统之间也无时不在发生着复杂的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关系,它们之间有时是“相安无事”的,有时却矛盾重重,表现出激烈的冲突。教育政策之所以具有协调功能,主要是由教育政策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教育政策是有关教育的权利和利益的具体体现,作为利益的“显示器”和“调节器”,所有教育政策都具有协调功能。例如,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这一政策,在近几年的农业发展和农村教育改革过程中就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作用,使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的就农业抓农业、就科技抓科技、就教育抓教育的痼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较好地解决了农业、科技和教育三者各自为政的这一难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验表明,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是以一个全面、配套的教育政策体系为条件的。各种教育政策之间只有纵向一致、横向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矛盾和抵触,教育政策才有可能发挥其协调功能。教育政策协调功能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多维性。教育政策所要协调的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协调某一事物,正是为了使该事物与其他事物取得相对平衡。二是动态性。协调的过程,是在发展中由失衡、不协调状态向平衡、协调、稳定发展转化的过程。三是适度性。教育政策在协调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不平衡关系时,应掌握利益需求的最佳满足界限,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违背了适度原则,就会物极必反,导致新的不平衡。

(三)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

任何教育政策都是为了解决一定的教育问题或者预防某一教育问题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教育政策的这种特性就是我们所说的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在实施教育活动中,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及时有效的控制。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教育政策制定者及政策对象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和妨碍政策的贯彻落实。譬如,因认识不足导致对教育政策采取消极态度,因理解不当导致对教育政策的错误执行,因利害冲突导致对教育政策的抵制,等等。为了防范和纠正这些不良现象和越轨行为,保证教育政策真正贯彻执行,就必须强化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另一方面,教育政策的适时调整更新也离不开控制。教育政策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随着外界情况的变化,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的变化,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都要求教育政策不失时机地做出调整和更新,强化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

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实际上是由教育政策本身的规范性决定的。以国家教委《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为例。该政策为解决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做出了八项规定。它们是:(1)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2)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必须是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并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3)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年级、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年级、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4)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原则上保证小学生每日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和高中生9小时睡眠。(5)改革考试办法,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除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高中会考外,废止其他年级任何形式的统考统练。(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以此排列学校、教师、班级的名次,学校、教师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7)努力办好每一所小学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应分重点学校(班)与非重点学校(班)。(8)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显然,以上的这几项规定,为人们应怎样做、不应怎样做规定了明确的尺度,充分表明教育政策具有极强的控制作用。

教育政策控制功能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强制性。教育政策控制功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各项教育事业进行广泛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不合理因素,以保障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凡违背政策的,要受到批评;凡符合政策的,就要受到保护和鼓励。二是惩罚性。任何一项教育政策都是一定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政策,自然就会触犯某一阶级的利益,就会受到谴责和惩罚。譬如,为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教师、关心教师的社会风尚,切实保护教师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政策控制功能的发挥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政策控制的标准必须明确、合理。制定控制标准,是发挥教育政策控制功能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套明确、合理的政策控制标准,就无法检查、计量和鉴定政策执行的效果及偏差,自然也就无法采取正确有效的纠偏措施。教育政策控制的标准可从三方面考虑:(1)成本标准,它主要反映政策执行工作所应支出的费用;(2)数量标准,它主要从量的角度规定政策执行所应达到的水平和完成的期限;(3)质量标准,它主要从质的方面规定政策执行工作的范围和水准。二是政策控制的手段必须严密、封闭。管理科学认为,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只有形成严密、封闭的回路,才能发挥有效的管理功能。教育政策控制功能的发挥也离不开一个严密、封闭的政策控制手段体系的支持。为此必须抓好两件工作:(1)建立、健全教育政策控制的各个机构;(2)使各种控制制度、法规和措施在时间上形成连续完整的“回路”,在空间上形成密而得当的“网络”,以保证被控对象在任一阶段、任一环节、任一角落都受到有效的控制。

【注释】

[1]原文发表于《江西教育科研》1999年第1期。

[2]“政府”在这里是从广义的角度使用的,它主要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作为权力机关的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的人民政府等。

[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775.

[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400,407.

[5]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400,40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2.

[7]②安德森.公共决策[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41,42—44;163.

[8]高振强.关于教育政策制定模式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1995:26.

[9]孙绵涛.教育行政学概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1989:83—84.

[10]成有信.教育政治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204—206.

[11]郑新立.现代政策研究全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508—509.

[12]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