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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和历史的阐释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来可以通用的硕士和博士称号,到这时就有了高低等级之分,成为两个不同的学位级别。学士学位的产生晚于硕士和博士学位。学士学位在起初没有严格的考试,它甚至可以通过礼物和钱财获得。1253年,巴黎大学英国同乡会颁布学士考试的法规。1275年,一项相同的法规被推广到了所有的系科。经过语义的梳理,我们发现中世纪最初的学位就是教师行会的产物,是从事教师职业的许可证。

(一)学位的语义阐释

学位(degree)一词最早用于指称获得教职的最初阶段,比如特许证(license)。在起源上,最久远的学位便是授课许可证(licencia docendi)。(雅克·韦尔热,2007:51)哈斯金斯(Charles Homer Haskins)也持同样的看法,他认为:“这一授课许可证就是最早的学位。从历史角度说,所有学位都起源于教师证书。”(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2005:296)

在中世纪的巴黎,只有获得授课许可证才有可能被允许举行就职礼(inception),成为教师行会(universitas magistrorum)的成员。按照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理解,“执教权(授课许可证)和就职礼(这是博士学位的最初形式)是两个必不可少的阶段,是立志从教者真正成为一名从业教师之前,需要依次通过的两级学位”(涂尔干,2003:115)。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授课许可证同样是从教的前提。新博士要取得学位,需要经过个别考试(examen或examen privatum)和公开考试或答辩(conventus,cinventus publicus,doctoratus),然后由副主教隆重地授予授课准许证。(雅克·勒戈夫,1994:71)

学位的几种形式也证明了涂尔干的说法。硕士(master)源于magister,最初的含义为一个行业中的师傅,在大学社团里就是指教师。博士(doctor)起源于拉丁文doctus,是doceo的过去分词,在拉丁语中作动词,意指“教学”。(Bowen,James,1975:119)硕士和博士都是用作大学教师的称谓,但是不同的大学和学科使用习惯各异。在中世纪早期的巴黎,硕士是神学院、医学院和艺学院(arts facu lty)盛行的称谓,有时也用教授这一称谓,但博士却很少使用。在博洛尼亚大学,法律系的教师特别喜欢用博士头衔,教授(professors and dom ini)头衔也经常使用,但一般没有称呼硕士(magistri)的习惯,这是由不同学科决定的。此后,教会法规定,艺学院的教师不能使用博士称谓,神学院的教师只能使用硕士,博士为教授教会法的教师专用。到了15世纪,博士、硕士称谓跨越学科扩展到其他学院,硕士与博士也逐渐成为高低不同的两个等级。博士成为高级系科教师的专用头衔,而硕士成为低级系科教师的专用头衔。原来可以通用的硕士和博士称号,到这时就有了高低等级之分,成为两个不同的学位级别。(Hasting Rashdall,1936:224)

学士学位的产生晚于硕士和博士学位。早在1215年,巴黎大学已经开始使用“学士”这一称谓,但是在1215年教皇使节库尔松的罗伯特(Robert de Courcon)给巴黎大学的章程中并未使用这一术语,说明学士还不是教会认可的教师。

学士(bachelor)的词源主要四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学士一词的原意是指没有财产的奴仆(Vassi non casato);第二种解释认为它源于行会中“新手”这一术语;第三种解释认为学士一词原意是“月桂树的果实”,引申为成功的象征;第四种解释认为它是拉丁文baccalarius的讹误,意为“属下”。(Pedersen,Olaf,1997:262)在欧洲中世纪大学里,学士最初仅指被允许在教师的学校教课的学生(pupil teacher)。一个民法学士在完成五年学习后被许可教授民法的一部分,或在学习六年后可以教授整部法律,获得这种许可就能成为学士。学士学位在起初没有严格的考试,它甚至可以通过礼物和钱财获得。因此学士的许可和硕士、博士不同,除了牛津的考夫曼(kaufman)作了严格规定外,其他地方的学士不需要主教审查,许可权力下放给了指导教师。学士也可成为博士,一个学士为了获取市民法的博士至少需要七八年的学习,获取教会法的博士至少需要六年的学习。(Hasting Rashdall,1936:220-221)到了13世纪中叶,学士已经被各地的大学所采纳。而且由于当时艺学系的学士比较年轻,普遍只有十八九岁,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学生进入教师队伍,学校开始实行学士考试。1253年,巴黎大学英国同乡会颁布学士考试的法规。1275年,一项相同的法规被推广到了所有的系科。(Pedersen,Olaf,1997:263)随着大学的发展,学位结构逐渐清晰并定型,学士、硕士、博士成了主要的学位类型,学士如同行会中满师的学徒;硕士或者博士如同行会的师傅,得到这一学位以后才有资格任教。

(二)学位的历史分析

经过语义的梳理,我们发现中世纪最初的学位就是教师行会的产物,是从事教师职业的许可证。但它为什么会产生于中世纪,而不是更早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的哪块沃土孕育了学位?

12世纪的欧洲燃烧着文艺复兴的烈焰,充斥着城邦行会兴起的喧嚣。从11世纪末到1204年拉丁人占领君士坦丁堡以来,拉丁文的新学术与新文学结束了空洞的自由七艺。随着萨莱诺、博洛尼亚、巴黎、蒙彼利埃和牛津等地大学的建立,罗马法和教会法学者、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新欧几里得主义者、希腊和阿拉伯医生使新科学和新哲学成为风尚。哈斯金斯这样描述学位产生的12世纪:“12世纪不仅是学术复兴的时期,而且是新学术机构建立的时期,特别是高等教育机构建立的时期。该时期从修道院和主教座堂学校开始,以早期大学的出现告终。我们可以这样说,该时期使高等教育制度化,或者至少可以说决定了这一发展方向。在1100年,‘学校追随老师’,而到了1200年则是老师追随学校。同时正是新学术的复兴,该时期创造了一种更高级的教育方式。”(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2005:295)学术复兴、知识增长固然是中世纪学位产生的一个前提,但是在被誉为“轴心时代”的古希腊时期,学术发展、知识增长更是盛况空前,学位却并未诞生。学位既然是教师职业许可证,难道中世纪需要这么多的教师吗?

事实上,欧洲中世纪学位的产生既源于教师行业的发展,也源于社会对其他专业人才的需求。随着12世纪教育的迅速普及,在一些有名的教堂周围聚集了大量的教师,他们渴望获得资格去教授那些能够为教育支付酬劳的学生。因此,主教授予其他教师正式的许可来开办学校,谋取利益,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Hasting Rashdall,1936:281)学生进入大学学习并取得学位,一部分人是为了成为一名教师,获得教师的资格;对另外一些人而言,获得教学的资格并不是他们最终的目的,而是提高社会地位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开始新职业的准备,比如进入教会,或在城市行政管理部门任职。从12世纪到15世纪,学位获得者被大量吸纳到教会和城市管理部门。在法兰西,路易七世时期(1137—1180)皇家主教中有3%是硕士,菲利普二世时期(1180—1223)这一比例是20%(当时英格兰的比例已经达到30%),路易九世时期(1226—1270)是41%。平均而言,英格兰雇用的硕士至少是法兰西的两倍。在1534年德意志的图宾根大学,可查的1 627名学生中,不少于1 097人进入教会任教,314人获得行政管理或法律方面的职位,123人成为教师或相关职位,33人担任内科医生,13人成为公证人或者律师,还有相当一些人从事书籍贸易或在军队中任职。(瓦尔特·吕埃格总,2008,273-300)无论是成为教师还是谋取其他职业,生存和发展是多数追求学位者的真实想法,“大学教育——那时候和现在一样——基本是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了获取未来牧师俸禄的机会”(G.Ritter,1936:44)。

职业的多样化和专业化反映了社会分工的发展,正是社会分工增强了各行业对专业人员的需求。各类专业人员为寻求生存组成各种组织,要求拥有自己的法人独立地位和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从国王或主教那里买来的,后来逐渐形成了众多行会(guilde),教师行会也是其中之一。由于中世纪存在着两种权力系统——世俗的与宗教的,两种法律系统——世俗法和教会法,教权和王权的争斗使得社会处于分权的形态,从而给行会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到1291年,巴黎纳税人花名册上已载有300多个行会。仅皮匠一行,至1160年后便分为五个行会:皮鞋匠、鞣皮匠、补鞋匠、制皮带匠、制钱带匠。(瑟诺博斯,1964:122)行会自我权力的保护自然而然地带来了某种垄断,进入行会的权力已被享用者控制,要想进入行会必须得到他们的认可,于是成为行会新成员的规则逐渐形成。在阿伯拉尔(Pierre Abelard)时代,人们已经认同了这项规则。阿伯拉尔是中世纪著名的教师,年轻时曾一度有志于教授神学,师从神学家拉昂的安瑟伦(Anselmus)。可他生性急切,恃才自负,缩短了正常的学徒期,还没等到老师的授权就开始自行开课了。这种不得体的举动遭到了强烈的指责,被视为大逆不道,他被迫离开拉昂。当他被送到苏瓦松主教会议上接受审判时,他被指控为“无一教师在场而自行开课”。这一案例说明,教师行会新成员入会的规定在当时已得到教会的支持。(涂尔干,2003:112)“在这种分权的、有社团思想的时代影响下”(伯顿·克拉克,2003:29),学位才得以产生。可以说,社会分工、分权、行会、知识增长共同催生了学位。

还有一个疑问也值得讨论:学位为什么只产生于教师行会,而且保留至今?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要分辨出教师行会与其他行会最大的区别,那就是它与教会和王室息息相关,它是王权与教权斗争的重要堡垒,结论是与政治的密切关系保证了教师行会保留至今,作为教师行会重要特征的学位制度才可以传播到世界其他文明之地。历史证明,没有政治权利斗争导致的分权格局,就不会有教师行会自治与自由的可能,王权与教权之间的政治斗争在教师行会早期成为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

在11世纪的巴黎,除了少数私人学校外,主教座堂学校或修道院学校都属于教会。当12世纪巴黎大学诞生之时,教会掌握了授课许可证的授予权,主教负责指定教师,从属下教士中指定掌校教士(écolatre)管理学校。在牛津,教师们接受了林肯地区主教的监督和司法管辖。在博洛尼亚,教皇多次声明对教师许可证的授予权。然而,世俗化的倾向仍然在蔓延,私立学校的校长可以允许教师授课,大多数学生只有下级神阶,接受简单的剃发礼,许多教师在接受教会俸禄的同时也收取学生的学费。(雅克·勒戈夫,1994:22)

有两种因素阻碍了教师行会世俗化的进一步发展:其一是世俗化进程中学者共同体与当地市镇的冲突;其二是教会的干预。学生和市民之间的暴力冲突在牛津、巴黎、博洛尼亚经常发生。1209年,牛津的学者涉嫌杀人被判处死刑,师生为抗议侵犯教士权力行为而大批撤离。在巴黎,几名学生被市长指使的士兵杀害以后,师生迫使奥古都斯菲利普二世(Philippe II Auguste)授予学生免于世俗法审判的权力。在1211年的博洛尼亚,时任市长的吉利尔莫(Guillermo)颁布法令,禁止组建互助性质的团体(向市政当局宣誓守法的军人和艺术家团体除外),力图阻止学者共同体的建立,随后又禁止学者们联合起来离开博洛尼亚。在大学与世俗当局的斗争中,教会站在大学一边。1214年,教皇使节尼古劳斯(Nikolaus)下令,被世俗当局逮捕的牛津学者应当移交给林肯地区的主教或副主教。1220年,教皇霍诺留斯三世(Honorius III)谴责博洛尼亚限制学术自由的法律,并下令废除这些法律。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许多高层次的教会人士来自大学,更多的学者变成了红衣主教,连教皇也不例外。教皇塞莱斯汀二世(CelestineⅡ)、塞莱斯汀三世(Celestine III)是阿贝拉尔的学生,亚历山大三世(Alexandre III)、英诺森三世(InnocentⅢ)都是法学家。13世纪以后,多数教皇上过大学。他们把学者共同体置于教会的司法管辖和保护下不仅仅是由于他们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日益发展的异教邪说和世俗权力对教会构成了重要威胁,他们希望大学能成为抵制世俗权力和异教邪说的机构,加强合乎理性的教义,但是教会失败了。1378年,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争夺对教廷的控制权,造成天主教会同时有两个教皇甚至三个教皇对峙的局面。教会大分裂的危机反而让大学成为各派争夺的焦点。为了控制这种新兴的机构,教会和世俗政府纷纷建立大学,1409年莱比锡地区和罗斯托克地区诸大学建立不久后,神圣罗马帝国内很快又建立了7所世俗当局创建的大学。大学的建立伴随着君主对权力的雄心、市政对财富的渴望、王侯对声望的满足,甚至为了缓解落后地区的经济状况,比如像鲁汶、美因兹、特里尔的某些地区。(瓦尔特·吕埃格总,2008:03-04)于是大学从自发诞生或在迁徙中形成的模式向由教会或世俗当局创建的模式演化。权力中心的斗争促使大学迅速发展,其行会性质的许可证——学位也得以保存和发展。

尽管学位在诞生之初只是教师的授课许可证,但在发展中得到教会和城市其他行业的认可。到15世纪,学位成为竞争教会和世俗职位的重要砝码。学位虽不成为一名牧师、医生、法官任职的必要条件,可在那时只有少数人拥有学位,他们自认为是行业的精英。在中世纪大学中,并非每一个学生都会坚持到最后,求学的学生只有少数人能获得学位。15世纪德国一所艺院记载了自身的高失败率,只有十分之三或四的学生实际上被授予了学士学位,而被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只占十分之一。(H ilde de Aidd ler-Symoners,1992:147)造成这种原因主要是学习的难度、时间的漫长和高额的花费。获得者的稀缺也使得学位成为进入社会高级阶层的桥梁之一。教皇和国王在增设重要牧师和官员时也会考虑学位的级别。这一点和今天一样,学位不意味着大学外任何特定职业的资格,却成为社会等级分化的一种标志。

学位是应行会、职业所需产生的。回溯其起源,职业性是它的基本属性。人们为了获取更好的职业和地位而谋求学位。教会和世俗当局敏锐地意识到学位对社会各阶层的吸引力,都试图通过掌控大学的许可证授予权、司法权、迁徙权、罢课权等手段来控制这一新兴机构。政治斗争是双刃剑,它在让大学动荡跌伏的同时,也给予了大学生存发展的分权空间,让其制度(包括学位制度)得以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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