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的设计与实践探索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的设计与实践探索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我校专业实践工作的推进按“总体设计、充分论证、实践探索、总结提高”的基本思路进行。实践基地是指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活动所提供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

张远英 田维波 黄永秀 郭 成

(西南大学,重庆北碚教师进修学院)

摘 要:本文探讨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内涵、设立的基本条件、建设的原则和内容、管理与运行等问题;结合西南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在重庆市北碚区、重庆主城区、成都市成化区共正式建立3个教育硕士校级实践基地,在实践中对基地建设及保证专业实践质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完善。通过实践和调研,已建立的校级实践基地运行良好,表明现有校级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设计切实可行;对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的建议。

关键词: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向社会的延伸,实践基地或单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第二课堂,是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培养其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主要场所,是高校与社会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载体之一。因此,如何建立实践基地以及保证实践基地的良好运行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面临的首要问题,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

一、实践基地建设的设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2009年教育部自上而下推行的一种全新的研究生教育类型。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我校专业实践工作的推进按“总体设计、充分论证、实践探索、总结提高”的基本思路进行。“实践基地”作为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形式,首先须界定实践基地的内涵,厘清实践基地设立与建设、管理与运行等问题。

(一)实践基地的内涵及建设原则

实践基地是指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活动所提供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以下简称“实践基地”)。专业实践基地应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可由依托单位及其所在区域或所在系统内直接管辖的若干机构构成。

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按需设立,切实可行;责权明确,合作共赢;分级管理,规范有序;相对稳定,讲求效益。

1.按需设立,切实可行

这要求实践基地的设立须根据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规模发展、合作单位的主业务性质、人力资源与条件保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能够满足相应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需要。

2.责权明确,合作共赢

建设实践基地的实质是与校外单位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找准合作共赢的结合点的基础上,通过沟通协商后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合作才能顺利开展。

3.分级管理,规范有序

针对我校专业学位类别和涉及二级培养单位较多的现实,考虑未来规模发展,提出分校院两级来建立实践基地,并明确管理权限和设立程序。校级实践基地按专业学位类别设立,命名为“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由申报的二级培养单位(学院)具体负责管理,须接受全校相关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并负责向该实践基地统一派出研究生和组织专业实践考核;院级实践基地按二级培养单位设立,命名为“西南大学××××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管理,报研究生部备案。

4.相对稳定,讲求效益

实践基地均按3~5年作为协议期,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协议期满即对实际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效果好的继续合作,与运行效果太差单位的终止合作关系,这也是基于学校对首次合作单位要投入实践基地条件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的考虑。

(二)实践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前述的基本原则,设立校级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相应类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一定规模;二是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和构成单位的行业性质适用于各方向(或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能满足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三是依托单位具有一定人力资源和较好的物质保障条件,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或业务人员,具备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基本满足需要;四是依托单位具有必要的组织管理能力,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潜力;五是承担专业实践任务的能力较强,有能力承担至少20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任务。

(三)实践基地的建设内容

为使实践基地更好地服务服从于专业实践工作的需要,专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内容应包括组织、条件、师资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建设。每个校级实践基地均成立“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小组”,由申报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人员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落实专业实践活动计划、安排指导教师、专业实践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是条件建设。学校或学院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根据合作协议共同对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期间所生活、学习、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添置。

三是师资建设。学校和实践基地依托单位共同推荐和遴选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实践教学任课教师,开展必要的培训工作。

四是制度建设。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工作小组根据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实践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二、实践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建章立制,规范专业实践及基地建设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述设想和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了基地建设和专业实践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①在《西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中对专业实践内容和任务、专业实践方式、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时间及要求、专业实践考核等提出了具体要求;②在《西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中对实践基地设立的原则、基本条件、建立的程序、建设内容和经费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实际操作有据可依。

(二)具体落实,建立教育硕士校级实践基地

学校委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教育硕士实践基地和师资建设规划,经校级专家论证后,对基地建设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通过与依托单位反复沟通协商、实地考察、签订协议、授牌等程序,于2010年8月已在重庆北碚区、重庆主城区、成都市成化区共正式建立3个教育硕士校级实践基地,每个基地成立了管理小组,学校对这些实践基地均投入了相应的条件建设和管理费用,2009~2013级先后派往实践基地的研究生人数达267人,占全日制教育硕士在读人数的56%。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级实践基地情况

(三)注重实践,建设专业学位导师队伍

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分类遴选硕士生导师,对专业研究生校外导师更加注重实践经验的评价,经基地依托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和聘请,在前述3个实践基地共聘请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63人,涉及基础教育各个学科。

开展校外导师培训。通过召开新任导师培训会及座谈会等形式,组织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学习了解教育部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文件、教指委相关培养指导意见、学术道德和规范、我校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导师岗位职责等内容,交流培养研究生经验,使他们熟悉研究生培养体系、规章制度及其研究生培养方式方法,明确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基本职责,理清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各基地专业学位导师多次座谈讨论,共同制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阶段培养课程总方案,各导师根据总方案结合自己的学科和研究生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通过讨论学习,校外导师的指导能力得到一定的提高。

(四)强化管理,确保专业实践取得实效

开展行前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在学生派出前,管理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了宣传动员和行前培训会议,讲解实践内容和注意事项(言行、安全、健康),要求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确定论文选题方向,在小范围内预开题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多方位做好实践过程管理。实践基地按照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联合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施意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实践制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校工作职责”“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导师工作职责”等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后,须严格执行基地的相关规定;除了导师和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外,还建立了学生自主管理体系,按片区成立实践分队,每队设队长1名,每队再分成多个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周至少一次小组交流和总结会议。基地管理工作小组通过学生队长和组长直接了解和管理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实践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研究生会议,保证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完善论文选题及研究方案等。实践基地(或构成单位)把参加实践的研究生按准职工对待,每天考勤,要求参与学校一切活动、记录教学日志、开展定期总结与反思等。

导师组共同参与,相互促进。为更好地督促导师对学生学位论文及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基地成立导师组对研究生选题报告进行多次论证,做到个别指导与集体帮助相结合,使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由广泛性问题落实到具体的实践问题,使论文研究的问题更明确、思路更清晰、实用价值更高。

结束时全面总结综合考核。专业实践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全面总结专业实践情况,校外导师和考核小组根据《西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对每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评分,保证了专业实践的质量。

(五)实地调研,掌握实践基地运行状况

为了解和掌握专业实践基地的实际运转状况,我校研究生院组织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到已设立的校级实践基地开展了调研考察,通过分别召开基地管理人员、学生、校外导师座谈会和基本条件建设实地验收考察等方式,对研究生实践、论文进展、就业和安全、存在问题或困难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到,各基地均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学生进入中小学校后,为学校评估检查、课题申报或结题准备资料,做展板,守晚自习,参加专题训练课、学科教学(听课、上课)、课题研究、教研培训活动、专题讲座、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研究等,全面了解了中小学校工作运作情况,熟悉了教师工作方方面面,增强了基础教育实感经历,提高了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

总体来看,学生勤奋刻苦,导师悉心指导,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措施到位,实践基地运行情况良好,学生和合作单位双方均较为满意。由此可见,通过按区域在基础教育系统设立“专业实践基地”,采用研究生培养单位与用人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是有效可行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尚存在培养经费不足、学习与求职存在时间冲突、部分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结合度不高、部分校内外导师之间沟通不畅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培养经费投入

国家规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是相同层次,只是学位类型和培养规格有所侧重,要同等对待,特别是培养费标准不得高于相同领域的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标准。但学制规定“一般为两年”,这直接导致其培养经费不足。

我们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成本高于学术型。因为其所修学分和学术型的相差不大,还增加了专业实践环节(无直接的经费来源),在校外进行专业实践增加了条件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调等方面的成本支出。

建议国家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或部分纳入国家资助计划,按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的生均总经费标准分年度划拨培养费;培养单位对未纳入国家资助计划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分或培养阶段收取学费。

(二)合理安排,尽力缓解培养环节冲突

适当调整教学安排,缓解时间冲突。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年,这导致了课程学习时间紧,学习与求职、实践与论文撰写存在时间上的冲突。为此建议,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充分利用寒暑假时间。比如,第一学期和寒暑假集中安排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第二、三学期安排专业实践和部分课程的实践教学部分;第四学期回校撰写学位论文、参加论文答辩;研究生求职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四学期灵活进行。

适当调整实践内容或结合实践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提高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结合度。在专业实践期间,校外导师可以根据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内容增加或调整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把专业实践与论文研究更好地结合起来。

(三)完善机制,促进各方及时交流沟通

建立交流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主要从理论上给予指导,校外导师主要从课堂教学实践入手进行指导。针对校内外导师之间沟通和接触的机会较少的问题,建立导师、管理人员和实践学生交流平台(如QQ群或微信群)与定期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导师座谈会,使校内外导师之间、师生之间及与管理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有效。

建立年度经验交流制度。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是新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质量。因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实践基地建设总结会议,加强基地间的沟通合作与经验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使得基地建设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不断总结、提高、完善、深化相关措施与制度,保证专业实践的总体质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

[2]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

[3]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

[4]文冠华,姜文忠,陈宏量.抓好专业实践环节 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8):1-4.

[5]路书红,魏薇,许仕国.基于共同体模式: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教学的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12):15-19.

[6]苏丹,郭龙健,王光明.发挥[UGS机制]优势,全面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9):12-1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