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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评价刍议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究其原因,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已经从数量转变为质量要求。正如1998年巴黎召开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指出的那样,“考虑多样性和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质量”,不可用精英阶段高等教育的学术取向和质量标准来规范大众化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评价刍议

郑 波

【摘 要】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和提高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价值所在。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扩招以来,高等教育质量却没有呈相应提升的现状,本文对高等教育质量及其标准、高等教育评价等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促进对高等教育质量的关注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

【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 质量标准 质量评价

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以来,许多高校的专业学科建设积极发展,办学层次也呈积极升格之趋势,但人们逐渐发现高等教育的质量并没有与之提升,相反,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质量呈现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已经从数量转变为质量要求。我们知道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中无法逾越的永恒话题,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于是,很有必要追问关于高等教育质量的几个问题。高等教育质量是什么?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是什么?高等教育质量如何保障和评价?本文将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当前高等教育质量主要是指人才培养质量。所以,本文的探讨也是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相关问题。

什么是高等教育质量

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理解,如同高等教育概念本身一样,许多学者对高等教育质量概念的认识一直存在着争议。正如英国学者罗伯特·伯纳德所说,“不同的高等教育的概念最终导致人们对其质量概念多样化的探索”。

目前关于高等教育质量概念的界定大致可分为外适质量、内适质量、个适质量三种理论。以下作以介绍。

1.外适质量论

该理论以有用和实效作为衡量质量的标准,指出高等教育质量太高常常导致毕业生不能适应社会,也不能与市场和谐。教育质量应能体现和反映时代或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水准,并从用户角度,把新产品质量定义为“适应性”。认为质量是满足社会(国家)需要的程度,主张重实效、重眼前利益和适应社会的“外适性质量”。“外适质量”体现的是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观

2.内适质量论

该理论认为应优先考虑学术质量,质量应按各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和高等教育自身所固有的规则和权限运行。以奥苏贝尔的学习理论为基础,从前期课程对后期课程准备的充分程度为切入口,认为质量是一个阶段的学习为下一阶段学习准备的充分程度,一项研究为另一项研究提供基础的坚实程度。注重影响教育的因素,立足于未来的基础教育和研究,不注重短期结果,重视追求科学和真理,主张“内适性质量”。“内适质量”体现的是知识本位的教育价值观。

3.个适质量论

该理论认为质量是教育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发展的充分程度。教育要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将每个学生充分培养成为名副其实的人。人的身心发展主要是活力、勇气、敏感、智慧四方面的发展,这四种特质共同构成了一种思想性格的基础。“个适质量”关注学生的个性、情感、意志、品质和世界观等的养成,体现出一种学生本位的教育价值观。

综上所述,从不同的考察视角如文化传承、价值取向、教育制度等出发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揭示出人们对质量的认识,各有其合理性。正如1998年巴黎世界高等教育大会《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指出:“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应包括高等教育的所有功能和活动:各种教学和学术计划、研究和学术成就、教学人员、学生、校舍、设施、设备、社区服务和学术环境等”。《教育大词典》从一般意义上对教育质量的界定是“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程度”,“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维取向的综合体,既有一般性共同的理解,又存在着不同取向和分解的理解。

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

1.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多样性

从不同阶段和不同角度出发,对教育质量的理解呈多样性、发展性的特点。同样,教育质量也不存在一个既定的、永恒的标准。从历史发展看,高等教育今天的质量是“适应”社会的需要,将来是“创造”社会的需要,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就成为高等教育的新使命。从世界范围看,高等教育也不存在统一的国际标准。就整体质量看,大众高等教育应该是一种相对质量,不能用精英教育的统一学术标准来衡量;就个体质量看,大众高等教育应该是一种全面质量,不能用学习结果的单一成绩标准来衡量。到了大众阶段,高等教育质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分别具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它们之间不具有可比性。与精英高等教育相比,大众高等教育质量不再是一种标准,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质量标准,根据目的和需求的不同而变化。

另外,不同的高等学校本身的办学定位、类别和层次不同,那么对相关的标准理解和执行就会有所不同,就会有自己的质量框架和原则。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是多样化。这就是说,在大致统一的高等教育标准中,各个高等学校应该有各自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类型、层次规格和社会适应面。正如1998年巴黎召开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指出的那样,“考虑多样性和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质量”,不可用精英阶段高等教育的学术取向和质量标准来规范大众化高等教育。但是多样性不是随意化,不能没有一般性或根本性的质量标准。这就是近几十年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经验。

2.办学特色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

衡量教育质量的标准是衡量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及完成情况。教育目的是对受教育者的最一般、最根本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根据各学校的层次、类型等做了具体要求,是具体的质量标准。这两个标准反映了人才培养质量的共性和个性、一般性和特殊性间的关系。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的标准多样性的特点,我们知道不同高等学校有着不同的质量标准,而学校的办学特色就是充分反映一个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风格的标准。特色可体现在不同方面,如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和思路、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

过去我们对教育质量标准缺乏深入的研究,过分强调共性,经常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上面所提的两种要求,用一个标准去衡量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学校,这样不仅不能全面真正反映一个学校的办学质量的高低,而且没有反映出教育质量的特殊性和个性,最后导致一些高校丧失办学积极性,失去办学特色。因此在指定质量标准时,在保证一般性标准的基础上,一定要强调特殊性,应允许各所学校根据其层次、类型等方面的不同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培养目标。

现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已明确把特色项目作为评估的内容。依据特色项目的内涵,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和特点,在更大空间以不同角度和程度发展教育质量。特色项目也为高等教育提供了充分考虑和满足人自身发展需要的渠道,通过发展特色项目,可以把高等教育满足社会需要、满足办学的一般性需求和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

3.满足社会需要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判断高等教育质量的高低,理应考虑到高等教育是否能促进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是否能满足广大公众的受教育需要,是否有利于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

高等教育是通过提供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和社会服务、科技成果及相关服务等产品来得到社会认同的,这是其基本功能,也是高等教育存在的社会价值。高等教育只有适应社会,才能得到认同,也才有存在的价值。反之,如果培养的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不对口,不能有效服务社会,就会出现社会人才缺乏和高校毕业生过剩并存的窘境。因此高等教育在制定质量标准时一定要把是否适应社会需要作为重要标准放在首位。教育部将就业率摆在“衡量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核心指标”、“衡量高等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的位置上。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刘大为介绍说,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212万,就业率达到83%; 200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280万人,就业率达到70%。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2005年毕业生就业,但形式依然严峻。这些数字说明高等教育很有必要转变教育观念,再也不能脱离实际办学,盲目攀比所谓层次的高低,而应该把是否满足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水平的高低、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准。

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

提高和发展高等教育,离不开对教育质量评价这一环。通过评价促进高等教育完善和发展。从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来看,我们的办学历史越来越长,办学种类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质量标准单一如何与之相适应?比如说一般本科的评价体系决不能生搬对北大、清华的评价体系;专门性高校决不能生套综合性大学的评价体系。因此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高等教育评价科学化的基础,没有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就不可能实现高等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除了多样性评价体系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要重视的问题外,还有以下问题值得探讨。

1.质量保障与质量评价

根据来自2001年3月第六次世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大会的信息,世界上已经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质量保障机构。我国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问题的广泛关注始于1999年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引发的人们对于高等教育质量的普遍担忧。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提高又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价值追求所在。因此,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的保障体系,对维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来说极其重要。

高等教育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是质量评价的目的所在,稳定和发展的质量保障才能更利于质量评价科学地开展。而质量评价能指出质量发展的问题所在,并提供一定指标体系和具体方法促进质量保障。

质量观不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方式自然也应随之改变。我们知道,高等教育质量调控方式可以归结为政府主导型、市场协调型和自我约束型三种基本形式,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综合运用这三种形式来保障本国的高等教育质量的。但具体到不同的国家和高等教育的不同发展阶段,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观调控形式又是有区别的。如美国的市场协调型和自我约束型较强,高校的权限较大,在一些基金会资助的评估项目下,高校内部评估的方式很多,主要包括教师评估、管理者评估、课程质量评估、学位计划评估、院系评估、学生评估等。为保证高等教育评估的质量,维护当事人尤其是高校的合法权益,美国还通过民间认可和官方认可两种方式建立了高等教育鉴定机构资格审查与认可制度。

英国的高等教育质量监督与评估分三个系统。第一个是高等教育外部系统,包括大学基金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国家学位委员会(CNAA)、协助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的女王巡视团(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高等教育质量协会(HEQC)等机构。它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对高等学校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审计。第二个是高等教育内部系统,包括大学校长委员会(CVCP)、学术审计处(AAU)、商业与技术教育协会(BTEC)以及各高等学校的自我监督与评估(self-assessment)制度等。此系统是在高等学校的学术(专业)框架内进行运作的。第三个是民间的监督与评估系统,包括一些新闻机构和民间组织,如《泰晤士报》、《金融时报》、工商企业、专业团体等,其中以新闻媒介进行的评估影响最大。

参照别国经验,我们的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可得到很多的启发。在宏观层面上,国家应制定教育质量的最低标准和评估机构,建立国内和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认证制度。去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成立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实施5年一轮评估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在中观层面上,各地区应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重视外部评价和民间评价,构筑具有区域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微观层面上,高校要重视教育质量的产出性评价,完善学校内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它包括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和监控,以及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控。另外应积极加大经费投入,其中不仅仅是教育系统内部的投入,而更应积极广泛地吸收社会企业和其他机构的资金注入。

2.本科教学评估与质量评价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随着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本科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教学工作在高校的中心地位必须切实加强、不能削弱。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扩招实现以后,高等教育整体质量尽管在不断提高,但是一部分学校还是存在师资队伍不足,教学条件紧张,包括教育方面的经费长期投入不足等问题,因此教育质量还存在潜在因素的影响。针对扩招后存在的这些问题,教育部计划5年内,对全国高校进行全面质量评估检查,大面积推动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2004年8月教育部又对原有的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体系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的评估体系对高校教学硬件和教育水平进行了严格要求,增加了控制规模和质量的师生比、就业考查、生源情况和校园网建设等多项内容,并将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作为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在加强教学条件建设要求的同时,还对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软件环节的建设也提出了指标要求。

与此同时,教育部将大力推进专业教学评估工作,逐步探索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质量保障机制,动员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专业教学评估。由此可见,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实质是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估。

那么,如何处理这轮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和常规性的质量评价的关系将会影响今后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认识和发展。我想,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是开展教育质量评价的一次契机,通过教育部评估,切实将评估理念和原则深入人心,促进学校的质量提高和以内涵建设为核心的综合建设的发展,而不是为评估而评估,甚至为了评估而建立一套空的、形式上的应对措施,使质量评价过关,要本着促进高校若干年的发展为己任的高度责任感进行建设。

3.诚信原则与质量评价

到了大众阶段,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对政府与社会发展的意义也越来越重大,高等教育逐渐从昔日的社会边缘走入社会中心,政府和社会不可避免地对高等教育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支持和控制,高校再也不可能是过去那种单纯的学术“象牙塔”,而要担负起社会发展“动力站”的新使命。这样,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也就更多地具有了社会需求的成分,政府和社会不仅成为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主要制定者,而且直接参与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并日益起主导作用。所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方式更多地表现为政府主导和市场协调。而政府为了避免直接管理所造成的体制僵化、缺乏活力等弊端,往往只是起到一种宏观调控的作用,更多依靠市场调节下的竞争机制。近几年西方高等教育改革就明显地体现了这种趋势。所以,市场竞争机制日益成为大众高等教育时代主要的质量保障方式。

教育部周济部长也表示,要以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为契机,带动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评估监控制度和组织机构,促进高等学校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和培育社会评估中介机构,形成国家、地方、高校和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由此看出,我国的教育评价由国家一手包办,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模式将要进行转型,其中社会市场竞争将会是重要的推动力。

市场良性竞争是和诚信原则紧密相关的。诚信原则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同样适用。另外高校自身建立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也需依据诚信原则。因此无论是高校之间的竞争还是高校内部成员之间的竞争,都必须遵循诚信原则。只有如此,才能够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证市场竞争机制在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服务的直接承担者,其诚信如何更是决定着高等教育质量的高低。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非常重视诚信教育。“要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诚信品德,坚决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同时,学校也要讲诚信。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全国范围的教学评估工作即将大规模展开,评估要讲诚信,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因此对当前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更需要认真对待,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相关的自评、整改和建设。

[参考文献]

1.高凌飚:《课程与教学质量监控》,载自《教育研究》,2004年第8期。

2.王碧艳:《高等教育质量及其保障的比较研究》,载自《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1期。

3.别敦荣:《论高等教育评估的功能》,载自《高等教育研究》,2002年第6期。

4.马万华:《扩招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状况分析》,载自《高等教育研究》,2002年第5期。

5.潘懋元:《新时期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战略》,载自《中国大学教学》,2004年第3期。

6.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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