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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层次与内容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微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信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对自身运行所需要的数字信息资源,从选择、采集、组织、整合到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全面规划。以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作为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能够使信息以最大程度共享,保证每个部门产生的信息为其他部门使用,极大提高组织内信息的共享程度和利用率。为此,当务之急是制定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规划。

2.2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层次与内容

2.2.1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两个层次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任何系统都是有层次的,大系统中包含若干不同层次的子系统。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有不同的目标,实现不同的功能。据此可以认为,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也是有不同层次的。在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有的学者将信息资源管理活动划分为宏观管理、中观管理和微观管理(5)。宏观层次的信息资源管理是由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在宏观层次上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管理条例等来组织、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中观层次的信息资源管理一般是由各地区、各行业的信息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制定地区或行业性政策法规和管理条例来组织、协调本地区、本行业内部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本地区、本行业与其他地区、其他行业间的信息资源交流关系;微观层次的信息资源管理则是由各级政府部门、信息机构和企业等基层组织负责实施,主要是根据组织内部人员对信息资源的需求,合理组织、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根据这一划分,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似乎也可以划分为这样三个层次,但从数字信息资源规划的内容来看,中观层次的规划与宏观层次的规划主要是适用范围上的区别,规划的性质、功能基本上是相同的。因此,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可以只划分为两个层次,即宏观层次与微观层次。

宏观层次规划是指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战略规划,主要用于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宏观指导。宏观层次规划主要针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这一领域,提出国家应该实现的战略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应该采取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促进数字信息资源的生产、开发与利用,促进数字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数字信息资源在社会运转中的功能,保证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向预期目标发展。因而,在宏观层面上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一部分,也是一项信息化的专项规划。

宏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规划在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与分布现状,以及社会对数字信息资源的需求进行调研论证之后,由政府规划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单位编制,颁布后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在一定范围内指导各级政府及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的数字信息资源的建设、开发以及资源的合理布局、配置,它通常是通过多项保障措施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和项目来进行推进,以实现规划之目标。

微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信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对自身运行所需要的数字信息资源,从选择、采集、组织、整合到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全面规划。这种规划往往需要采用信息工程和信息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利用有效的软件支持工具进行各职能领域的信息需求和数据流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来合理组织、协调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这种规划的作用主要在于避免和消除这些部门或机构在信息化过程中形成“信息孤岛”。目前,许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都斥巨资建立起了内部的信息网络、各种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由于每个部门各自开发自己的系统,缺乏高层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的信息标准,致使设计、生产和经营管理信息不能快捷流通,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信息共享程度低,造成了信息资源的严重浪费,远没有发挥信息化投资的效益。以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作为信息化的基础性工作,能够使信息以最大程度共享,保证每个部门产生的信息为其他部门使用,极大提高组织内信息的共享程度和利用率。

2.2.2 宏观层次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内容

宏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要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所确定的战略决策为依据,通过对国家数字信息资源战略规划与协调、数字信息资源优化配置与共享等关键问题的研究,形成一套切合我国信息化发展实际和特点,对国家宏观规划和决策部门有重大参考价值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具体内容包括:

(1)分析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战略环境

如前所述,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系统的运行都必然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首先必须进行战略环境分析。影响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环境因素包括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对于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来说,外部环境是指一国之外的全球环境,内部环境则是一国的内部条件。有的学者提出可以应用PEST方法来分析国家数字信息资源规划的战略环境。PEST方法将所有与组织发展相关的一切外部因素分为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al)、技术(Technological)和社会文化(Social)4类,对每一类又细分了具体的影响因子,并对这些影响因子进行综合分析(6)

就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而言,其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①全球数字信息资源发展整体现状,如全球数字信息资源的数量、类型和分布特征等。

②全球数字信息资源发展的政治环境,包括:

a.全球有关数字信息资源的政策、国际公约、协定等;

b.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国际组织、主管机构等;

c.国际上有关数字信息资源的法律法规,如知识产权法等。

③全球数字信息资源发展的技术环境,包括:

a.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标准规范;

b.数字信息资源的关键技术;

c.数字信息资源的系统实现。

④全球数字信息资源发展的经济环境,包括:

a.数字信息资源的成本结构;

b.数字信息资源的价格策略;

c.数字信息资源的商业运营模式;

d.数字信息资源的市场建设。

⑤全球数字信息资源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

a.人们利用数字信息资源的主要行为特征;

b.全球对数字信息资源的接受程度;

c.影响人们利用数字信息资源的主要社会因素,如教育水平、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对数字信息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

内部环境因素则包括:

①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概况,如中文数字信息资源的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

②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发展的政治要素,如政府对数字信息资源发展的政策导向、方针指导、相关法律措施。

③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发展的经济要素,如我国的数字信息资源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信息产品收费情况、价格策略和商业模式。

④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发展的技术要素,如我国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标准规范的引用和发展趋势。

⑤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发展的文化要素,如我国公民对数字信息资源的态度和适应程度、利用数字信息资源的习惯、我国公民受数字信息资源利用教育的程度。

上述的环境条件和变化因素具有相关性,只有对这些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才能形成科学、可行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战略规划。

(2)确定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战略目标

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已明确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还明确指出要制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6年2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分别明确了由哪些部门承担《意见》中的哪项工作,总共涉及财政部等25个国务院部委,新闻出版总署等10个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中宣部等其他15个国家级部门(7),但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方案。为此,当务之急是制定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规划。在规划中,重要的是确定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宏观目标。这个目标必须与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战略目标、与“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并与现有的涉及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规划相协调。这个目标还应该是一个有序的体系,有长远目标、中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各层次目标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内容,有可以检验目标是否实现的标准。在确定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战略目标的同时,还应该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

(3)提出国家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调控的思路、方式与手段

我国目前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存在的种种问题,诸如数字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利用不够、效益不高;数字信息资源分布区域发展很不平衡;数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产业规模较小;数字信息资源开发项目存在大量重复建设和体系分割;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标准化程度低,不同体系的数字信息资源难以实现共享等问题,都与国家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有关。因此,国家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要提出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调控的思路、方式和手段。就思路而言,要以发达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调控的经验和所取得的成果为参照,从技术创新、标准规范、资源整合、协同合作以及政策法规等不同角度提出我国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调控的构想。就调控的方式和手段而言,应重视信息工程方法论的应用,积极借鉴现有的主要应用于企业的信息资源规划方法,将视角拓展到政府、国家与社会,探讨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国家宏观规划的理论、方法与实施手段,并在理论架构上取得突破。具体来说,即是基于现有的企业信息资源规划研究成果,采用信息工程方法,遵循一定的标准规范,利用有效的软件支持工具进行国家宏观层面的信息需求和数据流分析,制定信息资源管理基础标准,建立规范的信息系统框架,实现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国家宏观规划(8)

(4)设计数字信息资源整体化建设的模式

我国信息资源整体化建设的模式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理论界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专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若干不同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模式。在实践领域,人们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出现了许多成功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数字化浪潮的兴起,网络环境的形成,以数字信息资源为主体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CALIS是一个系统布局模式成功的范例,现已建成集协调采购、联机合作编目、公共检索、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电子资源导航、网上参考咨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则是地区布局模式的典型代表,它包括该地区图书馆简介数据库、书目查询数据库、期刊查询系统、资源导航、特色数据库以及期刊全文数据库等,用户可以通过因特网获得所需的各类文献信息及服务。但是已经出现并成功运行的这些模式基本上局限于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而且参与者基本上是图书馆或其他文献信息机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其他主体,如政府信息中心、出版社、商业性数据库公司则没有包括在这些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中。因此,国家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应该着眼于宏观,提出一个集数字信息资源的生产、发布、采集、组织、存储、保护、开发、利用等功能于一体,跨系统跨地区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模式。这一模式的复杂性对技术的、经济的、人文的环境要求很高,因此,规划可以在充分考虑国情,考虑各地区各系统的实际信息需求和可能条件的基础上,设计若干过渡的模式,分步骤实现数字信息资源整体化建设与资源共享。

(5)构建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政策法规是国家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将“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的基本完善”确定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说明决策部门充分认识到政策法规对于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在信息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从新制定的信息政策法规层次上看,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息产业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从涉及的专业领域看,有行政、管理、技术规范、统计、生产、经营、环保等多个领域,它们为我国信息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初步形成了开放的、公平有序的法制环境(9)。但是,专门针对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比较系统的政策和法规还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关于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政策目标不够明确,政策内容不够完备,比如说对公益性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应该如何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对市场化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应该怎样从政策上加以规范,这方面的政策目标和内容都还有待完善。关于数字信息资源建设政策法规是分散在不同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中的,而且这些政策法规政出多门,科技信息部门、经济信息部门以及信息技术与产业部门都在制定信息政策,有中央机关制定的中央政策,也有地方机关制定的地方政策。这种状况不仅容易导致资源浪费,而且如何协调,如何避免各项政策法规的相互矛盾,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总之,构建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应该成为国家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宏观规划的重要内容。

2.2.3 微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内容

微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主要运用信息资源管理等一系列理论和方法,对政府部门、信息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所生产的和所需要的数字信息资源的建设与开发进行全面的规划。由于各种组织的性质、职能、信息需求、环境条件差别很大,所以,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内容也很不相同。企业信息资源规划已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方法,在国外企业运用得较为普遍。近几年,我国一些学者也在研究微观层次的信息资源规划,并在我国企业和边界清晰的行业中开始实践。其中,高复先教授的《信息资源规划——信息化建设基础工程》颇具影响。该书的信息资源规划内容就是在数据管理标准的建立与实施的基础上,进行总体数据规划中的实体分析和主题数据库的建立,在进行总体数据规划的过程中同时进行数据管理标准化工作,通过数据标准化工作使总体数据规划更为扎实,使总体数据规划成果更能在集成化的信息系统中发挥指导作用(10)。但是,在政府部门、公益性的信息机构如图书馆等,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仍然是薄弱的环节。笔者认为,这些信息机构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现状与需求分析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现状是制定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的基础。因此,必须通过调查对本部门或机构的数字信息资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把握,据此制定发展规划。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国内外数字信息资源的发展态势,国家有关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法律、政策、战略规划等文件,数据库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传统纸质文献的数字化状况,不同信息机构资源共建共享的程度和效果,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开发能力,包括技术人才、财力和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的信息资源分布和流动状况等。

信息需求是任何信息机构进行信息资源建设的动力和依据。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必须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信息的新需求,才能体现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必须进行信息需求分析。

与传统的文献需求相比,社会对数字信息的需求有许多新的特点:

第一,数字信息需求主体多元化。信息网络是一个开放式的环境,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对信息网络的搜寻,来自由地选择、联结和使用那些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这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利用数字信息资源,成为数字信息需求的主体。随着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信息交流活动日益广泛,人们的信息意识逐渐增强,各行各业的人们对数字信息都产生了迫切的需要,造就了不同类型的信息用户,形成了数字信息需求主体的多元化特点。

第二,数字信息需求内容的多元化。网络信息资源极其丰富,涵盖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涉及时事新闻、政策法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金融投资、种植养殖以及商品、劳务、文体、休闲等诸多方面,同时网络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了开放式的能够满足信息需求的客观环境,数字化和多媒体网络系统能够将各种数据、文字、声音、图像及时地展现在用户面前,用户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得到不断的激活和转化。因此,人们对数字信息需求的内容也呈现多元化趋势。

第三,数字信息需求的时效性增强。在瞬息万变的信息环境中,一则及时有效的信息可能价值连城,过时失效的信息一文不值。互联网使得实时获得最新的信息资源成为可能,从而极大地缩短了信息利用的周期。因此,人们对数字信息的需求不仅要求它丰富多样,而且希望获取方便快捷。

只有在对本部门或机构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现状与数字信息需求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数字信息资源规划才是科学的、切实可行的。

(2)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目标的确定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目标,是对本机构或部门经过一段时期后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应该达到何种水平所做的规定,包括:①数量目标,即在一定时期内机构所拥有和可获取的数字信息资源的增长应达到什么目标,对本领域已经生产的数字资源的覆盖率应达到什么比例。②质量目标,即对采集的数字信息内容的科学价值、现实使用价值提出明确的标准,对采集的数字信息要达到的广度、深度、新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广度指数字信息资源所覆盖的学科或主题范围;深度指重要学科或专题领域的数字资源,如学术文献数据库、学术门户网站等内容的专深程度;新度则指建设的数字资源能否反映各相关领域最新的学术研究或生产建设成果。③特色化目标,即能否根据本地区的地理、历史与文化特点,本地区、本单位所承担的特殊任务,本单位用户的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机构或部门的数字资源建设的特色,并对标志特色化形成的各项指标做出具体的规定。特色化是现代信息环境对各类信息机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必然要求。

(3)数字信息资源结构规划

数字信息资源的类型多种多样,内容千差万别,功能各不相同。只有将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内容和不同功能的数字资源合理组合,科学配置,才能形成功能优化的数字信息资源体系。

对一个具体的信息机构而言,其数字信息资源体系结构规划与图书馆馆藏文献结构规划在许多方面并无实质性区别,比如资源的学科结构、文种结构、时间结构、资源类型结构等。特殊之处在于对资源的等级结构的描述与规划。

数字资源的等级结构,实际上是指根据数字资源的内容价值与用户需求的程度和层次,划分采集与储存的级别,并规划相应的建设目标。美国伯克利数字图书馆提出了数字图书馆馆藏划分的四个级别,即永久保存级、服务级、镜像级和链接级,可供借鉴(11)

所谓永久保存级的馆藏,是指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的现实馆藏:保存价值已得到鉴定;用途得到认可;具有唯一性;并仅仅定位在某一个特定的图书馆,其他地方不可获得。

服务级馆藏是指对用户有用,是用户必须用的虚拟馆藏。其特点一是本馆用户十分需要;二是它储存在其他数字图书馆的服务器上。

镜像级馆藏是其他数字图书馆馆藏的拷贝,其特点是:其地址可能会慢慢移动,并经常不可存取;在其他地方也很容易找到该资料;它支持图书馆馆藏的发展,但并不是其主要馆藏;是否值得安装,要视当地情况而定。它和永久保存级相比,相同之处是两者都是实体馆藏,不同之处是缺乏唯一性。

链接级馆藏是在任何地方均可寄居的信息资料,图书馆可以在本馆资源的某一位置上显示它,它可以在异地提供一条链路。图书馆在认定链接级馆藏时应考虑到:在任何地方均可链接到该信息,它支持图书馆的馆藏发展,它的资源量充足,值得链接。链接级馆藏的特点是内容较为广泛,与服务级馆藏相比,同用户的关系可能不那么紧密。

同时,馆藏级别的划分除永久保存级的馆藏级别不可变化外,其他三个馆藏级别均可能随着图书馆的馆藏政策变化而发生变化。

(4)数字信息资源采集标准与模式的确定

数字信息资源浩如烟海,对任何单个的信息机构来说,都不可能也不必要将其收罗无遗。因此,在数字信息资源规划中,应该对数字资源选择与采集的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同的信息机构具有不同的性质、职能和不同的用户需求,因此不可能有统一的资源采集标准,这就需要各信息机构在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中,依据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一般原则,结合本单位的性质任务、资源基础、用户需求、资源共享情况以及可能的条件,提出本单位数字信息资源选择与采集的具体原则和标准。

由于数字信息资源采购费用昂贵,单个的信息机构购买能力有限,所以,建立数字信息资源联合采购机制,即集团采购模式,是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一种必然选择。集团采购是由多个信息机构(如图书馆)自愿组成集团,联合采购某种数字资源,共同承担数字资源的购买费用,以最少的经费,获取最优价格、最佳服务和最符合需求的数字资源。因此,各信息机构在进行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时,要对是否参加集团采购,以及以何种方式参加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5)数据库建设与网络信息资源开发规划

数据库建设是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核心内容。大型数据库的建设规划应该在国家宏观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中体现,而各部门各信息机构的自建数据库规划,则应列入微观层次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之中。并非所有的信息机构都要自建数据库,也并非各信息机构所有的非数字化资源都要加工成为数字资源,建成数据库。确定是否自建数据库的基本条件是:①是否确有需求;②是否有足够的并确有特色的资源;③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设备、人力、物力的支持。因此,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要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自建本单位的特色数据库,以及数据库的类型、规模、功能目标、技术参数、标准规范,运行机制等。

如果说数字信息资源是当今信息资源的主体,那么网络信息资源则是数字信息资源的主体。网络信息资源数量极其庞大且增长迅速,内容涵盖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几乎所有的领域,表现形式多样,集视、听、用于一体,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网络信息跨越时空限制,传播速度极快,存取十分方便。然而,网络信息资源也存在明显的缺点:由于缺乏社会评价、监控与过滤机制,网络信息质量参差不齐,内容繁杂、混乱,缺乏规范,精度低,而且分散无序,缺乏管理,缺乏永久保存机制,等等,因此,真正能够有效利用的网络资源是有限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对庞杂无序的网络资源,通过鉴别、选择、组织、加工、开发等活动,使之成为可资利用的信息资源。为此,各信息机构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应该包括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开发的内容。具体应明确:①网络信息资源开发与组织的方式。因特网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组织方式包括网站评价与导航、专业信息指南系统建设、信息资源指引库建设等。信息机构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条件,来决定开发与组织网络信息资源的方式。②网络信息资源的选择标准,如用户的信息需求、信息本身的内容质量(如信息的实质性、真实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等)、信息的形式特征、使用的方便程度、使用和运行环境、成本效益等。

(6)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的计划

为了使用户能在统一的检索界面中检索、浏览和使用所有数字化资源,信息机构有必要对不同数据结构、不同系统平台、不同发布方式和检索方式的数字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数字资源整合不是简单的“库集合”和“库链接”,而是依据一定的需要和要求,通过中间技术(指数字资源无缝链接整合软件系统),把不同来源和不同通信协议的信息完全融合,使不同类型、不同格式的数字资源实现无缝链接。通过整合的数字资源系统具有集成检索功能,是一种跨平台、跨数据库、跨内容的新型数字资源体系(12)。因此,数字信息资源整合无疑是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应该包含数字资源整合的内容,主要是对数字资源整合进行总体规划,长远布局,协调发展,通过规划促进数据库商之间、图书馆之间、图书馆与数据库商之间的大力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图书馆等信息机构应尽可能地选择同一检索平台,并尽可能地利用数据库商整合的平台和数据资源,同时应采用规范的标准框架体系。在整合数字资源的组织上,要实现各种数字资源要素的结构性优化。在数字资源的类型上,要实现从目录、文摘等到全文,包括引文全文的无缝链接。在数字资源的载体上,要实现从文本资料到图片、音频资料、视频资料及网络信息资源的查找(13)。这些要求应该在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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