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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体育竞赛服务的运作管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以党建片区为单位,若干个居委会联合举行较小型的单项社区体育竞赛,除殷行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会提供相关设施和裁判外,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直接运作管理。社区体育竞赛的运作资金亦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列入年度预算,向上级部门申请。也就是说,社区体育竞赛的赛事资源所有权属于社区街道,且由社区街道提供运作经费,并确定竞赛总体组织方案,制定总体方针。

三、社区体育竞赛服务的运作管理

1.社区体育竞赛服务的项目

社区体育竞赛是社区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载体。社区体育竞赛区别于职业体育竞赛、高水平竞技运动竞赛、学校体育竞赛和军队体育竞赛,它旨在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娱乐的需求、社区居民邻里交往的需求,强调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和身体娱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全民健身计划的推行,参与体育活动已逐步纳入广大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社会对体育竞赛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而社区体育竞赛正是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参与体育竞赛的重要形式。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社区体育竞赛,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市民关注、参与社区健身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目前,社区体育竞赛服务的项目主要有:传统趣味性项目(“九子”、扯铃等)、竞技类项目(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跑步等)、气功保健类项目(太极拳秧歌健身操等)、社交类项目(门球、家庭体育竞赛等)、休闲类体育项目(钓鱼)等。

2.我国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现状

(1)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基本形式

现阶段我国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街道和社区相关组织(如社区健身俱乐部、街道文化站等)两方合作对社区体育竞赛运作管理,如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街道每年一届的社区体育运动会就是属于这种形式;一种是街道、辖区居委会和社区相关组织三方合作运作管理社区体育竞赛,如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运动会就是属于这种形式,该运动会由镇、全镇居委会及镇有关组织合作运作管理。另外,针对比较小型的单项社区体育竞赛如上海市黄浦区豫园街道举行的社区拔河比赛,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文体工作的人员直接运作管理社区体育竞赛;或全权委托社区相关组织运作管理,如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每年一届的社区体育运动会全权委托殷行社区健身俱乐部运作管理;或辖区居委会和社区相关组织联合运作管理,以上海市黄浦区承兴居委每年一届的弄堂运动会运作管理模式为代表。此外,对于相对管辖范围比较小的居委会和比较小型的社区体育竞赛,也存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直接运作管理的形式,但是往往居委会资源有限,街道或社区体育组织还是会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如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以党建片区为单位,若干个居委会联合举行较小型的单项社区体育竞赛,除殷行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会提供相关设施和裁判外,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直接运作管理。

(2)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经费的来源

目前社区体育竞赛服务的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单一,绝大部分社区体育竞赛的经费是来自于街道办事处拨款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补贴,社会捐赠和无形资产的经营收入占的比重均较低,赛事的经营活动较少,赛事的无形资产没有得到相应的开发和利用。据调查,上海社区体育竞赛在举办过程中没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的占被调查总数的61.11%;在曾经开展经营活动的社区体育竞赛中也只有出售竞赛冠名权(占33.33%)及收取参赛者报名费(占5.56%)。经过采访了解,相关运作管理者认为社区体育竞赛是全民健身的主要参与形式,是公益性的社区活动,理应向街道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活动经费,而不应该开展经营活动,包括对居民收取报名费。另一方面由于有关部门不允许、也没有意识到社区体育竞赛无形资产开发的可行性和重要性,加上经营意识缺乏、经营能力不强等原因,导致目前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较少进行赛事冠名、场地广告等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从而造成社区体育竞赛服务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社区体育竞赛所提供的配套服务主要集中在配备医务人员、配备志愿者、提供免费饮用水、环境卫生保持和配备卫生间等赛事保障服务方面。据调查,没有一个街道在社区体育竞赛过程中开展食品、饮料、运动用品出售等相关的经营活动,也没有提供能够娱乐居民身心或增加竞赛价值的咨询活动、体育用品演示等配套服务活动。

3.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基本模式

(1)社区街道直接运作管理

这一模式是街道和辖区居委会主办(或承办)的社区体育竞赛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直接运作管理。由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在职人员担任社区体育竞赛运作管理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亦可临时招募辖区学校体育工作人员和辖区内学校的学生志愿者。社区体育竞赛的运作资金亦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列入年度预算,向上级部门申请。社区街道对竞赛工作内容可依自身资源情况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竞赛项目设置、竞赛时间设定、竞赛场地选择等。

这种运作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由社区街道直接运作管理,有利于调动全社区街道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运作管理社区体育竞赛,并增加竞赛本身的社会公信度和调动居民的参赛积极性。缺点在于:一是容易把社区体育竞赛当作社区公益性事业,限制开发竞赛所具备的资源从而不开展竞赛经营活动等;二是变相成为社区街道形象工程,如果为了向上级部门领导展示该社区体育开展良好,社区街道就会重视,多配备相关资源全力组织管理。与之相反,如果街道不重视则有可能草草组织一场社区体育竞赛或者一年集中组织少数几次“完成任务性质”的社区体育竞赛。此外,社区街道工作人员不够“专业”,因此会影响社区体育竞赛的“质量”。

(2)委托社区相关组织运作管理

这种模式即“托管”,由社区相关组织(包括社区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协会、社区文化站/中心等)在许可的运作管理权责范围内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管理和运作。社区体育竞赛组织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受委托社区相关组织担任,运作管理资金主要由街道提供。

这一运作管理模式的优点有:街道可以避免繁琐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织更趋于规范化,同时与社区组织有约束性的合作关系。其缺点有:赛事运作管理资金来源依赖街道提供,受委托社区相关组织缺乏社区体育竞赛资源开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社区街道和社区相关组织联合运作管理

这一模式,即由社区街道和社区相关组织合作的方式各司其职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运作管理。这种合作的方式就是社区街道拥有社区体育竞赛的主办权,而社区相关组织拥有承办权。也就是说,社区体育竞赛的赛事资源所有权属于社区街道,且由社区街道提供运作经费,并确定竞赛总体组织方案,制定总体方针。然后社区组织主要负责具体的竞赛活动组织运作工作,即执行运作。

这一运作管理模式强化了社区街道对社区体育竞赛的调控职能,避免竞赛执行层面的繁琐和竞赛组织人员方面的匮乏。但从整体来看,社区组织毫无竞赛资源开发权,谈不上真正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运作管理,只是作为社区街道一个专门进行竞赛执行的“补充机构”。

(4)委托社会上体育中介公司运作管理

这一模式是具有社区体育竞赛主办权的街道、居委会将体育竞赛运作管理权委托给社会上的体育中介公司进行运作管理,包括竞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体育中介公司在街道、居委会许可的范围内,对社区体育竞赛的各项事务拥有较大的组织权。这种情况接近“托管”的模式,区别在于委托社会上的体育中介公司运作管理社区体育竞赛是属于自负盈亏的经营性质。

这一运作管理模式最直接的好处是促使社区体育竞赛的规范化运作及增强市场开发的力度。但是由于是自负盈亏的经营性质,而且体育中介公司是企业法人,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过度的商业化运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背离社区体育竞赛运作管理的根本宗旨。

(5)设置专门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化运作管理

这一模式是由政府牵头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统一规范化运作管理。政府将原来投入社区体育竞赛的资金统一划拨给这一专门机构,由专门机构对资金统筹安排,并对社区体育赛事实行统一的运作管理。专门机构将拥有完整齐全的社区体育赛事策划运行权限,并整合社区体育竞赛的各种资源统一开发经营,以实现社区体育竞赛资源的最大价值。

这种运作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减轻各个街道大中型社区体育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负担,另一方面有利于社区体育赛事的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同时也可以节约赛事成本。运用这种运作管理模式应注意专门机构的权责范围的划分、与街道和居委会社区体育负责人员的联系与协调、政府的政策性扶持与支持等问题。

4.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理想模式

(1)组建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化运作管理是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理想模式

根据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借鉴“非营利性组织”的理论和官办经济社团的模式,结合目前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几种形式,组建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对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是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既能保证社区体育竞赛的公益性,又能提高运作管理的有效性。

由于目前各个层面的社区体育竞赛举不胜举,该专业机构不可能对所有的社区体育竞赛进行运作管理。其所运作管理的社区体育竞赛主要是综合类社区体育竞赛和参赛人数规模在300人以上的单项类社区体育竞赛。而那些参赛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小型的社区体育竞赛的运作管理可以在该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由社区内相关组织进行运作管理,这既符合小型社区体育竞赛的组织要求,也有利于发挥社区相关组织的积极性。

(2)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理想模式的基本框架与运作优势

组建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是因为社区体育竞赛运作管理需要有明确的主体去执行。根据社区体育竞赛的主要工作合理设置组织结构,确保权责明确、产权清晰、分工科学,初步拟定该专业机构名称可以为“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中心”。该中心的组织构架至少应该包括竞赛组织部、行政后勤部、宣传部、财务部、资源开发部。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竞赛组织部,主要负责社区体育竞赛工作的计划、策划、组织与实施,编制竞赛规程,安排裁判员,比赛成绩公布等。

行政后勤部,主要负责各类赛事文件、简报和信息的草拟及文印,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志愿者服务和物资采购等。

宣传部,主要负责媒体报道,竞赛规则宣传和体育道德宣传,组织实施配套活动服务,评选活动等。

财务部,主要负责资金的统一筹措和使用,制定收入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制定激励机制。

资源开发部,主要负责整合社区体育竞赛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统一开发获得收入。

建立“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中心”,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可以减轻街道或居委会等基层行政组织的工作负担,避免了目前从事竞赛运作管理的人员不具备专业技能也缺乏相关的经验等问题。

第二,可以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参与社区体育竞赛的机会,并享受正规的专业化的赛事保障服务。

第三,有利于整合社区体育竞赛的各种资源,实现社区体育竞赛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最大价值。

第四,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提供统一专业规范化的赛事服务及高效的运作管理方法,节约社区体育竞赛的运作管理成本。

(3)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理想模式的运作机制和经费来源

新组建的“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中心”作为非营利性的组织,并不是说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只是要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内在的动力机制。运作管理中心必须具备明确的产权关系,以各个层面的社区体育竞赛为运行基础和主要内容,在产权关系所形成的资本运转过程中,对具备规范完善的社区体育竞赛和优质服务的追求成了运作管理中心运行最深厚最强大的动力机制。

二是有效的约束机制。运作管理中心的运作范围和过程一方面要接受市场经济的制约(即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接受政府的宏观调控,履行公益责任

三是间接的调控机制。运作管理中心的活动不是随意的,而是要受政府宏观调控机制指挥,遵守规则避免运行缺陷。

“社区体育竞赛服务运作管理中心”的运作管理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并不意味着政府对社区体育竞赛不再需要投入。由于全民健身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任务,社区体育竞赛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必然需要也应该由政府投入。只是政府投入的形式,由原来政府直接向街道等社区体育竞赛运作管理部门提供财政补贴或划拨专款的形式,转变为向非营利性的专业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拨给。服务的内容则是对社区体育竞赛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第二,社区体育竞赛无形资产开发经营的收入。除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之外,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在拓宽资金渠道方面的最大的优势就是在于整合社区体育竞赛的无形资产并加以开发利用。社区体育竞赛可开发的无形资产包括:竞赛冠名权、奖杯冠名权、场地广告权、赛事文件广告权、场地特许使用权(商家展示活动)等。

第三,其他方面合理合法的收入。这主要包括部分社区体育竞赛向参赛者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参赛费的收入,提供商业性配套服务的经营收入,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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