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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概况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佛大学坐落于美国波士顿,是美国常春藤盟校的八名成员之一。哈佛大学成立之初,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哈佛的治理结构是以董事会为主导的。1780年,哈佛学院经马萨诸塞州议会同意,升格为哈佛大学。同时将哈佛大学重组为9个学系,规定每个系都由一个系主任主管教学研究,与学校的行政部门和董事会分权共同治理学校。哈佛学院的建设是以剑桥大学为蓝本的。

2.3.1 哈佛大学概况

1.哈佛大学基本情况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始建于1636年,最初学校设立于纽敦,因此得名为纽敦学院(Newetowne College),后更名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是参照英国剑桥大学的伊曼纽尔学院建立起来的。它比美国作为独立国家的建立早一个半世纪左右,因此有“先有哈佛,再有美国”的说法。1638年,牧师约翰·哈佛病逝,他把一部分遗产和400余册图书捐赠给了这所学校,因而更名为哈佛学院。

哈佛大学坐落于美国波士顿,是美国常春藤盟校的八名成员之一。目前,学校在校学生21229人(含本科和研究生),有教师2107名(不含医学院附属单位)。目前,它拥有32.3万名校友,27.1万名在美国,其余5万多名校友遍布世界201个国家和地区。哈佛下设11个教学单位,分别是文理学院等10个学院和拉德克里夫学院。(50)它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

2.哈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嬗变

哈佛大学成立之初,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哈佛的治理结构是以董事会为主导的。当地的议会成立了一个12人的委员会,负责管理这个教学机构,其中一半是政府官员,一半是牧师(神职人员),这个委员会的职责就是管辖财产、管理学院事务。但是,按照英国的法律,只有国王才能颁布特许状,创设法人,因此这个由地方议会成立的委员会尽管一度被人们认为是与董事会相类似的机构,拥有很大的权力,但并不合法。几年后该委员会就被重组,成立了监理会(Board of Overseers)。除校长外,该委员会的成员均来自校外。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监理会除校长外的其他成员并没有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校内的教师和学生由于没有自我管理的权限,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1650年马萨诸塞州殖民地颁布了一个特许状,即哈佛宪章(Harvard Charter),并据此成立了法人新机构——董事会(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当时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校内人员组成,分别是校长、司库(或会计)和5名教师。特许状指出,董事会作为一个团体永久存在,如果有成员离开,那么董事会有权自行选择替代人员,但需得到监理会的同意和许可。殖民地时期,学校的治理结构主要由作为法人机构的董事会和校长组成。董事会拥有最终的决策权,校长则根据董事会的决议负责日常工作。

独立战争以后教师争取权力积极参与大学治理。1780年,哈佛学院经马萨诸塞州议会同意,升格为哈佛大学。建国初期,大学的发展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加之战争带来了财政困境,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它由殖民地期间的神职人员和地方官员为主体的人员结构过渡到由经营有方且熟悉公共事务的工商业者组成的结构。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政府对大学的干涉程度,而且也为大学的筹资带来了不少便利。

同时,教授会的权力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1824年,9名教授联名向董事会抗议教授被排挤于决策过程之外的治理方式。次年,董事会投票决定教授必须被纳入决策机构之中,这个决定结束了一个世纪以来教授是否该加入董事会的争论。董事会修改了哈佛大学的相关章程,将学校的治理分为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前者负责决策和经费的分配,后者负责教学指导工作,并授予教授负责学生考试和挑选、学生行为以及教学有关的权力。(51)同时将哈佛大学重组为9个学系,规定每个系都由一个系主任主管教学研究,与学校的行政部门和董事会分权共同治理学校。

南北战争以后,大学规模进一步扩展,大学职能增加,学科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分化,校长很难同时扮演教师和管理者的角色,独揽全校的各种事务,于是他开始专注于大学的行政事务,校长一职呈现全职化的趋势。早期的哈佛一贯坚持“弱校长”的管理理念,哈佛第14任校长约翰·科克兰德(John Thornton Kirkland)上任后运用特别的方式加大了自身的行政权力,虽遭到教授的抗议,但哈佛还是支持这一改革,校长的权力开始强化。查尔斯·艾略特(Charles William Eliot)在任期间一心建设一所最伟大的大学,建立了研究生院,部分教师表示不解,因为耶鲁大学在建立研究生院后只有30名在校研究生,同时认为研究工作的增加会削弱教学工作。艾略特克服了教师的反对意见,在教学方面作了很多改革,使哈佛走上了真正的大学发展道路,校长的权力也得到进一步体现。当时,艾略特被誉为高等教育五大巨人校长之一。除此之外,艾略特还积极着手哈佛行政队伍的打造,上任后创设了本科生院院长职位,扩充了行政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哈佛形成董事会、校长及教授共同治理的局面。1966年,美国大学教授学会与美国教育理事会和美国大学与学院董事会协会联合发表了《关于学院与大学治理的声明》,它首次明确阐述和正式授予大学教师参与学术治理的权力。(52)该声明将共同治理定义为基于教师和行政部门双方特长的权力和决策的责任分工,即大学的董事会、行政部门、教师等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大学教师不仅对教师聘任、教学、课程方面负首要责任,而且还可以参与诸如制定学校目标、预算、校长遴选等重要事务的决策。(53)声明中还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是确定学校发展的政策;制订长远战略规划、学校预算和投资方向;寻找资金来源;遴选校长等。校长的职责是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激励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寻求新资源等。至此,董事会、校长和教师共同治理的局面形成。

3.哈佛大学办学理念、筹资方式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影响

(1)牛津剑桥传统

哈佛学院的建设是以剑桥大学为蓝本的。哈佛在建院后的一个半世纪里,学校的管理体制主要仿照欧洲的大学,有着良好的剑桥大学传统。学院的课程设置继承了英国的传统教育观和办学宗旨,整个学院弥漫着古典主义的气息和宗教神权的韵味。当时,哈佛学院三学年的课程只有13门,包括逻辑、物理、希腊语、政治、算术、伦理、加勒底语、几何、历史、天文等。在教育方式上,也显得很古板,课堂上主要采用讲授法,教师逐章、逐节、逐段、逐句,甚至逐词地讲解课文内容,学生做笔记,然后背诵课文或笔记内容,以应付教师的提问和考试,形式机械而刻板,完全是欧洲中世纪大学的做法。(54)哈佛的组织设置也是参照英国剑桥大学的伊曼纽尔学院(Emmanuel College)建立起来的。正如哈佛大学史研究学者纳德·贝林(Bernard Bailyn)所言,哈佛的创建者都是教育事业上的保守派,他们并不想创造新的教育形式。他们即兴创造的模式,为美国高等学校树立了一个榜样。(55)贝林提到的模式就是哈佛的双会制,即董事会和监理会两个机构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共同管理学校。1650年的特许状规定,董事会由校长、司库和五位教师组成,拥有学校政策制定、经费预算、聘任教师等权力,但是特许状也提出董事会的决定需经由监理会的认可和肯定。

(2)求真崇是理念

哈佛大学的校徽和校训所阐述的对真理的追求体现了它的办学理念。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校徽上,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字样,译为真理。哈佛大学校训则是“Amicus Plato,Amicus Aristotle,sed Amicus VERITAS”,译为“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校徽和校训昭示着哈佛大学立校兴学的本质是求真崇是,通过对真理的追求,实现哈佛的真正价值。这种办学思想深深地影响着历代哈佛人,激励着他们上下而求索。

综观哈佛的28任校长,尽管风格各异,任期也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表达了自己对真理的追求方式。艾略特校长曾经说:“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是知识的仓库,是真理的寻求者。”(56)他上任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张把教学和科研结合在一起,强调从美国本土实际出发建设一流大学。第24任校长内森·普西(Nathan Marsh Pusey)也认为,“大学的最根本任务是追求真理本身,而不是去追随任何派别,时代或局部的利益”。(57)第26任校长尼尔·陆登庭(Neil L.Rudenstine)则对大学和真理做过更为直观和形象的解释,他认为,大学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社区,它把很多卓越出众的人才聚集在一起追求共同的最高理想,并从已知的世界出发去探索和发现未知的世界。哈佛大学领导人对大学功能这一哲学问题表现了高度的一致性:大学不为政治服务,不为特定的人服务,只服务于高深的知识和真理。

大学治理的结构和方式是大学理念的进一步诠释和体现。理念是抽象的,但是学校实行的各种制度措施则是理念具体化后的形式。大学治理的有形框架只有在理念认可,即与文化模式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58)哈佛大学求真崇是的理念在经历几个世纪的实践后,扎根于哈佛大学的角角落落。

(3)多元化筹资模式

大学的运作与资金的投入密不可分。综观哈佛发展历史,从每年能得到稳定的政府拨款到主要依靠民间的捐赠资金进行运作,这其间,政府对大学的干涉力度也在逐渐减弱。尽管大学的筹资结构对治理的影响没有企业中出资者对债权人的影响这么强烈和清晰,但是筹资结构间接地影响着大学治理,因此了解筹资结构对分析大学治理结构有着重要的意义。

哈佛大学是美国最早的私立大学。从哈佛大学的财政收入结构看,哈佛的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结构。其中,“被分配用于运营的捐赠收入”(Endowment Income distributed,简称捐赠收入)为最大的组成部分,其次是学费收入、研究资助收入、流通用途的礼品及其他收入。近几年来,捐赠收入为主的投资性收入均占到总收入的30%以上,学费收入占20%。研究资助收入为两成左右,其中80%来自联邦、州、当地政府,其余20%来自于私人性的基金会组织。据统计,捐助哈佛大学的各种基金会已达7700多个,哈佛是美国大学中获得捐款最多的大学,捐赠收入远远超过了美国其他私立大学。强大的财政支撑为哈佛大学的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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