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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毕业照引发的官司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故原告摔伤是一次意外事故,而非幼儿园责任事故。在本案中,原告起诉书中谈及的唯一依据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即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学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幼儿患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幼儿园,以便幼儿园做好消毒及隔离工作。

二、一张毕业照引发的官司

(一)基本案情

原告幼儿张某因与被告A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委托其法定代理人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2006年某日,被告组织原告所在班级拍摄毕业合影,拍摄场地为水泥地,被告安排原告站在方凳上。拍摄结束,老师忽视了原告年幼的情况,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致使原告在拍摄结束后疏散幼儿的过程中,直接从凳子上摔倒在水泥地上,致肱骨髁上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幼儿及家属要求被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60000余元。被告辩称,拍摄场地是在人工草坪。拍摄前每个班的老师都对本班幼儿进行了安全教育,拍摄时上、下凳子都是由老师逐个帮助进行的。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原告未听从老师的指挥抢先下凳子。故原告摔伤是一次意外事故,而非幼儿园责任事故。被告在事发后已向原告支付了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交通费、抚慰金,并在原告住院期间始终陪护,故护理费、精神损害也无从谈起,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理结果

B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起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幼儿园安排在人工草坪上进行拍摄,并称拍摄前对幼儿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拍摄现场有老师管理与保护幼儿,法院相信一般幼儿园都会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但其中幼儿园所提供的小方凳是各自单独的,稳定性欠佳,属于一般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为40%。被告总计要赔偿原告20000余元。

(三)评论及建议

笔者结合处理本案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对幼儿园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教育教学设施要达标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法律重点关注的事项,在各类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中无一不对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设施作出明确要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教育机构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各地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不少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幼儿园应切实按照相关规定配备设施、教具等,如果因教育教学设施不达标而致人损害,幼儿园承担责任则在所难免。本案中A幼儿园即因拍摄场地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而使法律责任相应减轻。

2.教学活动要规范有序

正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所言,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综合性的,为了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的全面发展,幼儿园阶段的教育方式与中小学相比更趋多元化,但教育对象年龄却更小,故其所面临的风险更大。不管组织何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或承办教师对各方面事务和可能有的风险都要想到,并且在教案中反映出来,教学或活动过程中则要认真对待每个环节,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琐碎而简化。在本案中,原告起诉书中谈及的唯一依据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即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学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规章制度要健全

实践中,多数幼儿园都是独立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作为法人的财务、人事等制度自然必不可少,但最重要的是与教育对象有关的各类制度要建立健全。如家长接送制度、作息制度、请假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一方面可使学生家长直观地感受到幼儿园的规范运作,另一方面也可使自身的事业得到良好的发展,并且在发生纠纷后影响评判者的自由心证。如果发生纠纷,学生是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也是学校免责的一种抗辩理由。如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事故处理要有理有节

对任何一个教育机构而言,发生事故都是在所难免的,幼儿园处理事故的做法从一定意义上体现着园务的规范程度。实践中,有的幼儿园设有专门负责处理纠纷的法务教师,有的则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这些做法都是可取的,有专门负责的教师则不至于因一事而影响更多教师的工作,有法律顾问则可使事情的处理尽快进入理性的轨道。如果一发生事故所有负责人全体介入,一则不利于事情的解决,二则影响幼儿园整体工作。但不管以哪种方式处理纠纷,幼儿园都不应不顾及法律原则,只求息事宁人,这样做一方面可能事与愿违,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幼儿园的长远发展。

【案例】

《一份家园安全协议书》范本

家园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每一位入园儿童的安全,是幼儿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我园幼儿的安全,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等,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

1.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定期检查幼儿园安全措施,对教职工及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细心观察每一位幼儿的情绪变化,衣着变化,做好相应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等使用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3.药品及消毒药水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教师给幼儿喂药时必须做到六对:对幼儿姓名、班级、药名、药量、服药时间、服药次数。

4.食品及饮用水应放在安全的地方,并且注意温度适宜。

5.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食品卫生制度》,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6.下班后,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水管、电器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静园后有专人检查。

7.严禁在园内骑自行车,严禁机动车进入幼儿园。

8.园内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材,并做到定期检查、更换灭火器材,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9.不能让幼儿进入厨房、开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接送幼儿严格使用接送卡,防止幼儿走失。

11.园内发生事故,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扣发津贴,行政处分,解聘等处分。

二、家长的责任与义务

1.及时了解幼儿园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工作。

2.与班级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教师反馈幼儿的思想、生活及身体情况,不得隐瞒幼儿的传染病及疾病史,及时告知幼儿的药物及食物过敏史。

3.按时接送幼儿(入园时间:夏秋季7:20~7:50;冬春季7:30~8:00;离园时间:夏秋季17:20;冬春季17:00)坚持正确使用接送卡,幼儿入园及离园时必须与教师当面交接。当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时,须及时与园方取得联系,不能随便委托他人接送幼儿。

4.为了加强家园联系,家长须告知详细住址及电话号码,保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时联系。

5.幼儿带药入园时,家长要写清楚幼儿姓名、班级、服药时间、服药药量及服药次数,当面交给老师并向老师介绍幼儿病情,不得将药品放在班上或放入幼儿书包、口袋等,以免幼儿误服。当幼儿患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幼儿园,以便幼儿园做好消毒及隔离工作。

6.幼儿入园时要衣着整洁;不佩带任何首饰及危险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险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如:糕点、糖果、水果、奶制品等),确保幼儿安全。

7.家长接送幼儿时不能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视幼儿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8.家长不能携带有污染有毒的危险品入园;不能在园内吸烟及打闹。

9.因家长没有履行责任造成事故,家长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幼儿毕业离园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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