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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责任感的发展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幼儿责任感的发展遵循着由他律到自律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幼儿的责任感是从外在的责任要求开始,逐渐内化为一种自身的内在品质。陈会昌在研究幼儿责任感的发展时也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强制性责任水平。这些研究说明了幼儿责任感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年龄差异,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我们在对幼儿进行责任感的培养时,一定要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一、幼儿责任感的发展

幼儿责任感的发展遵循着由他律到自律发展的规律,也就是说,幼儿的责任感是从外在的责任要求开始,逐渐内化为一种自身的内在品质。早在20世纪20年代,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研究儿童道德发展时曾提出,儿童对待一个行为的责任态度,须经历一个从客观地决定于该行为后果的责任态度(七八岁以前)向主观地由行动动机决定的责任态度(七八岁到十一二岁)的转变。

陈会昌在研究幼儿责任感的发展时也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强制性责任水平。此时幼儿把某一任务的责任看成是毫无疑问地必须去完成的,但并不理解责任的意义。他们重视的是成人的外在要求和标准。第二阶段是半理解责任水平。表现在幼儿逐渐摆脱了成人权威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基于对责任的理解,基于责任对他人、集体、社会的重要性而作出判断。但这种理解尚不全面、深刻,还没有成为信念。第三阶段是原则的责任水平。这种水平儿童基本上摆脱了对成人权威的畏惧,不仅估计到不负责任的后果,而且还考虑到它的间接、长远的影响。这时个体的责任感已内化为自身的价值标准,不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

庞丽娟等人根据幼儿责任感的主要维度(自我责任感、集体责任感、任务责任感、承诺责任感、他人责任感、过失责任感)对幼儿责任感的具体发展特点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幼儿责任感的发展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在过失责任感方面,大班是发展的关键年龄,在责任感的其他方面,中班是发展的关键期;幼儿责任感发展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任务责任感、自我责任感、承诺责任感是3至6岁幼儿责任感的主要表现形式;他人责任感、集体责任感、过失责任感是其次的表现形式。

这些研究说明了幼儿责任感的发展具有显著的年龄差异,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我们在对幼儿进行责任感的培养时,一定要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点,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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