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园长的职位权力

园长的职位权力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何人,只要被任命为园长,就拥有作为园长的各种职位权力。

一、园长的职位权力

职位权力亦称“强制性影响力”,它由职位的获得而产生,随着职位的存废而形成或消亡,与园长的个性特征没有直接关系。无论是何人,只要被任命为园长,就拥有作为园长的各种职位权力。

园长职位权力的构成要素包括:

1.合法权:园长职位的获得来自按照一定程序,由组织选拔任命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具有合法性,容易得到被管理者的认可。

2.考评权:园长对本园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拥有检查和考评的权力,无论教职工是否愿意接受检查考评,园长都可以行使这项权力。当然,园长在履行考评权的时候,应当遵循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避免个人主观主义的判断。否则容易使考评的结论缺乏公信力和指导价值。

3.奖惩权:园长可以依据考评的结果对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从而抑制教职工的失职或懈怠倾向,利用个人行为的“趋利避害”之普遍规律,奖罚约束和激励教职工,引导他们为了增进个人的利益而自觉自愿地为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做贡献。

4.信息权:园长作为幼儿园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自然掌握着本园最全最新最权威的各类信息,包括与幼儿园改革发展有关的政策信息、决策信息,与员工职位和薪酬福利有关的招聘用人信息、组织考评信息、奖惩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凭借这种信息权,园长可以成为全园教职工关注和依赖的信息中枢,可以发挥相应的信息影响力。

5.传统因素:构成园长职位权力的传统因素既包括我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文化对园长尊敬与服从的传统观念和行为,也包括本园过去形成的员工服从园长的传统习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